露天煤矿外委单位管理人员请销假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lao****ou 文档编号:305569 上传时间:2023-08-12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2.5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露天煤矿外委单位管理人员请销假管理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露天煤矿外委单位管理人员请销假管理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露天煤矿外委单位管理人员请销假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露天煤矿外委单位管理人员请销假管理办法.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公司对外委协作单位管理人员请假、销假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章制度要求第一条适用人: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安全副经理、生产经理、生产副经理、各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第二条离矿必须请假,4小时以内电话请示同意,4小时以上严格按照请销假流程审批。第三条审批程序:以上管理负责人请假应由本人审批完成后方可离矿。项目副经理以下管理负责人请假一律由外协单位总经理、调度室主任、生产助理、副总工、安全副矿长签字同意,项目经理必须矿长审批同意,请假条交调度室备案。遇特殊情况无法事前审批的,先短信(微信)请假,矿长是否批假,截屏信息反馈调度室主任确认,休假后及时补齐相关手续。第四条备案销假

2、:管理负责人的请假审批单及时上报调度室备案,假满后1个工作日内到调度室销假。第五条各外协单位总经理应统筹处理协调好工作与休假的关系,不得因管理负责人请假耽误工作。第六条管理负责人请销假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纳入外协单位考核,凡不按照规定请假的对所在的外协单位一律按照5000元/天进行处罚。第七条调度室严格按照请、销假管理办法执行,对不落实执行的,对调度室按照2000元/次进行处罚。第八条项目副经理以下请假需安全副矿长、副总工、生产助理签字,项目经理请假需矿长签字。第九条项目经理以下请假,2天以内(含两天)需生产助理、安全副矿长、副总工签字,2天以上需矿长签字;项目经理请假需矿长签字。第十条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档 > 汇报材料

copyright@ 2008-2022 001doc.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085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必要时第一文库网拥有上传用户文档的转载和下载权。第一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一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