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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为健全学校行政议事决策制度,依据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和四川省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修定本议事规则。第一章主要职责第一条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委决议的有关措施;审议和决定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要工作和重要事项。第二条校长办公会由校长(特殊情况可由校长委托副校长)召集并主持,会议议题由校领导成员提出、校长确定。第二章议事原则第三条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学校行政工作中重大事
2、项的决策,必须经校长办公会充分讨论,集体研究决定。第三章议事类别第四条学校校长办公会议事类别分为:传达报告事项、研究事项和审定事项。第四章会议人员第五条校长办公会成员为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校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等可视议题情况参加会议。校行政办公室主任、监察审计处、宣传处处长为会议成员列席会议。根据议题需要,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校长办公会设秘书一人,参加会议并负责具体工作。第五章议事范围第六条校长办公会议事范围:1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工作部署,传达落实上级有关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决定和会议精神,研究贯彻措施;贯彻落实学校党委会决议。2 .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
3、织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研究决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教师发展年度计划和具体培养方案。依据有关人事规章制度,研究决定聘任和解聘教师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研究决定教师和内部工作人员岗位调整。3 .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基本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和实施学校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后勤管理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规章制度,组织制定和实施学校年度工作计戈上4 .研究决定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专业建设、国际交流与合作、招生就业、学生管理、后勤服务与保障、固定资产管理、安全稳定、校园综合治理、社会捐赠、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具体事项和重要
4、问题。5 .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重大投资项目、年度经费预算、决算等方案;研究绩效工资、单项工作奖励及其他经济分配方案;研究决定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具体事项。研究处理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维护学校合法权益的重要事项。6 .听取和审议各系(部)、处(室)、附属医院、后勤服务中心等直属单位的重要工作汇报;研究处理工会、团代会、学代会等群众组织及教代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研究和处理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研究审议学校需要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或上级部门提交的重要报告、重要请示事项等。7 .依据中共学校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审议需报校党委会审定的重大事项。8 .研究处理其他行政工作事项和突发事件
5、等。第六章会议制度第七条校长办公会每2周举行一次。如遇特殊情况,由校长决定提前或延后召开。第八条校长办公会由校长委托校行政办公室负责安排。校行政办公室负责人在校长办公会举行的前一周内,向各位校领导征得拟讨论的议题或事项,呈请校长审定,并由校行政办公室通知校长办公会成员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第九条拟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的议题或文件,要事先做好充分准备,对涉及多部门的议题,牵头领导需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会前协商,并主动和其他分管校领导进行沟通,形成解决方案或建议后再提交办公会讨论决定。事项紧急,来不及协商的,需和分管校领导沟通并报告校长后再提交会议研究。要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调查研窕的基础上,
6、形成方案或提出明确意见与解决办法,同时提供政策依据,并真实反映群众意见。技术性、专业性较强的议题,要由学校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充分论证,形成论证报告。第十条下列情况的议题不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1 .校领导在职权范围内有权决定的事项,但重要事项需向校长办公会报告其工作进程和结果。2 .各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和委员会在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3 .准备不充分或不成熟的议题或事项。第十一条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的议题要由校长办公会成员进行主汇报,对讨论的议题或事项,要予以明确说明,列席相关人员只做补充性发言、提供必要的参考材料和咨询,列席会议者不能作主汇报。第十二条校长办公会成员半数以上出席,会议方能召开。校
7、长办公会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应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对涉及自己分管工作的议题,应在会前明确表达意见。第十三条各有关部门要把校长办公会所做的决定或决议的执行情况及结果,在校长办公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报校行政办公室。校行政办公室受校长委托,负责督办、催办,并将会议决定落实情况及时向校长报告。督办结果计入对各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纳入奖惩。第十四条校长办公会研究的议题,一般应充分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做出决定。对有争议或久议不决的议题,在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后,应按民主集中制原则表决做出决定。第十五条每次校长办公会要做好记录,每年底汇编成册,相关记录要有电子和纸质的保存。校
8、长办公会做出的决定、决议,需要形成校发文件的,应按发文程序,经校长或分管副校长审核签发。第七章纪律和监督第十六条校长办公会形成的决议、决定,校长办公会成员个人无权改变。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以建议免议,但在行动上必须认真执行。在确遇新情况、新问题,不适宜或不可能按原决议或决定执行时,应提交校长办公会复议。在特殊情况下,可由校长征得多数成员同意后作适当调整,但应提交下次校长办公会认可。第十七条校长办公会议事时,凡涉及到本人或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相关事项时,有关成员必须回避。第十八条校长办公会成员和列席校长办公会的人员对会议内容、讨论情况和尚未公布的会议决定,不能以任何形式泄露。对不履行职责、泄露应该保密的会议内容及违反本规则的其它行为,要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根据情况给予严肃处理。第十九条校长办公会成员执行本规则的情况,应接受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党员、群众的监督。第八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则由校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凡党和国家政策法律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一条本规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有关议事规则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