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行政强制自由裁量量化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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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鱼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行政强制自由裁量量化标准序号适用情形法定依据申请条件给付方式绐付标准裁量标准备注1广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无自由裁量1.11.农村独生子女未满18周岁,因意外伤残经设区的市组织医学专家鉴定为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的,每年发放1200元的救助金,直至其年满18周岁止。【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九条本章规定的奖励措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规章】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

2、照规定符合享受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7】28号发桂人口发(2007)58号自治区人口计生委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728号发桂人口发(2007)58号自治区人口计生委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法实每年发放一次。申请表

3、、身份证、户口本、伤残鉴定等相关证明材料。每年发放1200元的救助金,直至其年满18周岁止。无自由裁量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符合广西每年发放给予每人壮族自治区一次。每年不低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二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法的通于1200元救助金,直至纳入国家农村计划生育十九条本章规定的奖励措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2.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夫妻,独生子女死亡或双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2 .【规章】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在

4、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符合享受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3 .【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1.2女户家庭一个或两个女儿死亡或除双女户以外的依法生育两个子女的家庭子女全部死亡,不知桂政发200728号发桂人口发(2007)伤残鉴定等相关证明材料。家庭奖励扶助止。无由自裁再生育也不收养子女的,给予每人每年不低于1200元救助金,直至纳入国家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止。58号自治区人口计生委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法实量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

5、府关于印发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7】28号、桂人口发(2007)58号自治区人口计生委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符合广西一次性发一次性发壮族自治区放。放4000元【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九条本章规定的奖励措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法的通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补助,部分丧失劳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法和有的,一性发次放3.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夫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规

6、章】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符合享妻本人依法落实计划生育手术,因手术出现并发症,经设区的市组织医学专家鉴定为完全丧知桂政发200728号发桂人口发(2007)伤残鉴定等相关证明材料。2000元的补助无由自裁1.3受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失劳动能力的,一次性发放4000元补助,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一次性发放2000元的补助。58号自治区人口计生委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法实量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

7、】)2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7】28号桂人口发(2007)58号自治区人口计生委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施方案(试行)的通知2柳州市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无由自裁量符合【规范一次性发一次性发性文件】放。放补助金(一)政策依据:自3000元;1.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未1、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病残(经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医学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的意见(桂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伤残鉴定等相关证明材料专家进行病残儿医学鉴定确诊伤

8、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死亡(打架斗殴的除外),其父母不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一次性【规范性文件】(一)政策依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的意见(桂发发2006无自2.1200614号);柳发(2007)13号中共柳州市委员会柳州市14号);柳由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的实施意见发(2007)量(二)奖励扶助的项目及标准13号中共柳州市委员会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的实施意见(二)奖励扶助的项目及标准发放补助金3000元;领取了一次性补助金后,又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必须将补助金全额退还给发放单位。2.已领

9、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一方或双方死亡,子女未满18周岁的,经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核定后,每年给予IOOO元补助金,至子女年满18周岁。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再婚的,补助金停止发o【规范性文件】(一)政策依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的意见(桂发200614号);柳发(2007)13号中共柳州市委员会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的实施意见(二)奖励扶助的项目及标准符合【规范性文件】(一)政策依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的意见(桂发200614号);柳发(2007)13号中共柳州市委员会柳州市人民

10、政府关于加快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的实施意见(二)奖励扶助的项目及标准每年发放一次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伤残鉴定等相关证明材料每年给予1000元补助金,至子女年满18周岁。无自由裁量2.23、实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县区,对独生【规范性文件】(一)政策依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的意见(桂发200614号);柳发(2007)13号中共柳州市委员会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的实施意见(二)奖励扶助的项目及标准符合【规范性文件】(一)政策依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的意见(桂发2006

11、每年缴纳一次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伤残鉴定等相关证明材料按每年新农合实际缴纳金额帮付缴纳无自2.3子女和双女结扎户的家14号);柳由裁庭给予减免个人交纳的发(2007)量参合金。13号中共柳州市委员会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的实施意见(二)奖励扶助的项目及标准3柳州市城市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法【规范性文件】柳政办(2009)211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城市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法的通知户籍在柳州市市区范围内的非农村居民,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年满55周岁,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婚后终身无孩并享受城镇低保待遇的夫妻,在享受城镇低保期间,每人每月发给

12、奖励扶助金80元。(由市财政和区财政各承担50%)(柳政办(2009)211号)。符合柳政办(2009)211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城市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法的通知户籍在柳州市市区范围内的非农村居民,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年满55周岁,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婚后终身无孩并享受城镇低保待遇的夫妻,在享受城镇低保期间,每人每季度一次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每人每月发给奖励扶助金80兀O无自由裁量每月发给奖励扶助金80兀O4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第三款独生子女发

13、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每年度一次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桂人口发(2014)H号文件规定每人每月860元,柳政无自由裁助。【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符合享受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第三款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法发(2014)11号文件死亡的每月每人500元,四量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符合享受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级民上伤残的每月每人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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