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支护材料回收的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加强支护材料回收的管理办法.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关于加强支护材料回收的管理办法为了减少支护材料浪费,节约支护成本,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 XX煤矿煤矿决定对可回收的加强支护材料(包括工字钢、圆木、道木、 螺纹钩托架)进行回收及再利用,具体形成如下办法:职责:1、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综采队负责生产办指定的综采面上下 顺槽加强支护材料的回收并交驻矿物资供应站。2、驻矿供应站负责签收回收的加强支护材料数量并保管。3、外围队负责生产办指定的可回收加强支护材料的回收。4、生产办负责验收回收的支护材料数量及完好情况。奖罚:1、每月底综采队将回收加强支护材料的单据交生产办后,生产 办将对回收材料的数量及完好进行验证,完好材料按材料原价格的30% 奖励综采队,不完好材料按原材料价格的5%奖励综采队。其中工字钢 以吨计算,圆木及道木以立方米计算。2、外委队回收材料矿上只付人工费。3、对于生产办指定的可回收材料,综采队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完 成,如没有按时回收,扣除回收已回收材料的20虬材料考核:1、工字钢没有变形,长度分别为5米、6米、7.2米5.4米、4.8米、45米算完好,。2、圆木没有损坏,长度在2.8米-3.0米算完好。3、道木没有被损坏可以重复使用算完好。4、螺纹钩没有变形,可以重复使用算完好。5、不符合以上要求的均为不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