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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审本)项目名称: 川铁集团巴中高铁轨枕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川铁建筑新材料(巴中)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2年4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川铁集团巴中高铁轨枕生产基地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202-511924-04-01-843332建设单位联系人建设地点巴中市经开区兴文街道规划44号路南侧地理坐标( 106 度 53 分 59.951 秒, 31度 51 分 28.155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21水泥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302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
2、建R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R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川投资备【2202-511924-04-01-843332】FGQB-0005号总投资(万元)400环保投资(万元)70环保投资占比(%)17.5%施工工期2022.62022.12是否开工建设R否是: 用地(用海)面积(m2)10005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巴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2015版)、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审
3、批机关: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规划环评名称: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号:川环建函202079号;批复时间:2020年11月9日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于巴中市经开区兴文街道规划44号路南侧,属于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的园区范围。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0年11月9日取得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的批复(川环建函202079号)。根据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审查意见,经开区规划总面积13.07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北至唐家庙,东至巴中东高速出入口,西以国道G85为界;主导产业:机械制造、电子信息、食品医药产业。园区行业类型准入规划如
4、下:表1-1 与园区规划环评符合性产业类别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禁止类1、禁止引入不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产业政策、严重产业过剩、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及省和市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及相关环境管理要求的项目。2、禁止引入清洁生产水平低于行业清洁生产标准二级或低于全国同类企业平均清洁生产水平项目。3、禁止引入与园区产业定位不相容的项目。机械制造:禁止引入专业电镀;禁止引入排放含铅、汞、镉、铬、砷废水的项目。食品医药:禁止引入化学原药制造、发酵制药类项目。4、禁止引入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冶炼类项目。5、禁止引入多晶硅制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合成材料制造、炸药及火工和烟火产品制造类项目。6、禁止引入危化品
5、仓储项目。7、禁止引入含焙烧和煅烧工序的非金属制品类项目。本项目为水泥制品制造,项目生产过程中不排放重金属,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能耗、水耗合理。因此本项目属于允许入园项目。符合分区管控要求北片区:与城区接壤的地块,禁止引入环境风险潜势大于级及以上的项目。南片区:与城区和居住区接壤的地块,禁止引入环境风险潜势大于级及以上的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级,满足分区管控要求本项目为水泥制品制造,生产过程无重金属排放,清洁生产符合要求,根据园区产业规划,本项目不属于园区禁止入园类企业,环境风险潜势为I级符合分区管控要求,因此本项目可视为允许入园企业,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四川巴中经开区园区产业规划要求。其他
6、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1)与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2019年修订版)及本项目属于C3021水泥制品制造,项目原料、规模、工艺、设备和产品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鼓励、限制和淘汰类,根据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第十三条“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故本项目属于允许类。2022年2月23日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202-511924-04-01-843332】FGQB-0005号项目备案表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支持(附件
7、2)。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要求。(2)与四川省绿色环保搅拌站建设、管理和评价标准(DBJ51/T104-2018)符合性分析表1-2 项目与四川省绿色环保搅拌站建设、管理和评价标准符合性分析序号四川省绿色环保搅拌站建设、管理和评价标准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结论4.1.1搅拌站的布局建设不应在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城市建成区或非工业规划区内,不应破坏所在地区的自然风貌和生态环境。本项目位于巴中市经开区兴文街道规划44号路,不涉及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城市建成区或非工业规划区内。符合4.1.2搅拌站的规划设计
8、,应结合站区内的可利用场地和自然地貌特征,将搅拌站的生产区、办公区及生活区分区布置,区间应有相互不构成干扰的安全、防护距离和措施。本项目生产区位于厂区东南侧,办公、生活区位于厂区西北侧,分开布置、互不干扰。符合4.2.2生产区应布置在当地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办公及生活区应布置在当地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侧。站区周边应采用造型与整体环境相协调的围护结构进行封闭维护。本项目生产区位于厂区东南侧,为当地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办公、生活区位于厂区西北侧,为当地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侧。站区周边设置围墙。符合4.2.4站区进出口布局应方便材料、车辆、人员的进出与管理,并设门岗进行“门前三包”管理,且应配备专业
9、的洗车设备及环卫设施与标记。站区进出口设置在厂区西侧南部,方便进出,进出口设置车辆自动冲洗设备。符合4.2.5站区道路及生产作业区地面应采用不起尘的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等硬质地面。生产作业区须采取有效措施保持场地整洁无扬尘,并应对未硬化处理的空地进行绿化。站区道路及生产作业区地面采用不起尘的混凝土。生产作业区定期清洁,厂区四周设置绿化带。符合4.2.6仓库或堆场应按照贮用合一的原则布置,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 靠近主要生产设施,运输方便。2 适应机械化装卸作业。3 易散发粉尘的仓库或堆场应布置在厂区边缘地带或封闭区域,且位于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4 应有良好的排水条件。5 骨料堆场为封闭式
10、堆场,进出口设置冲洗轮胎和喷淋降尘设施。6 机油库房地面应具备地面防渗漏功能,废润滑油应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堆场位于厂区东南侧,靠近边缘,离生产车间距离较近,四面采用彩钢封闭,仅预留进出口,车间设置喷雾装置。厂区进出区设置车辆冲洗设备。机修房地面为重点防渗,废润滑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符合4.2.7站区内应根据搅拌站所在地区年平均降雨量设置适宜容积的雨水收集池,雨水经沉淀、净化后可根据实际需要再利用。同时应具备强降雨时能顺畅排洪及不致产生滑坡等自然灾害的能力。雨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产。符合4.3.1搅拌站生产工艺流程中的上料、配料、搅拌等环节应实施封闭和除尘措施,以降低生产噪音污染和减
11、少粉尘排放,且应安装实时监控系统。本项目上料、配料、搅拌等环节均为密闭过程,骨料上料、配料时开启喷雾装置,搅拌时粉尘收集后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且安装实时监控系统。符合4.3.2搅拌主机、粉料筒仓应及时清理卸料口的混凝土、筒仓粉料的结积块和砂浆废料等,确保地面清洁。并应配备保持完好的除尘、降噪设施。除尘、降噪设施中的滤芯等易损装置应定期保养或更换。本项目定期进行维护和打扫,通过喷雾装置、脉冲式布袋除尘器除尘,运输、生产过程均为密闭过程,降低噪声。除尘、降噪设施定期维护。符合4.3.3搅拌楼主机二层及以上部分应密闭,封装应采用阻燃材料,内部应采用防尘的采光设备。搅拌楼采用彩钢密闭。符合4.3.
12、4储存砂石的地面应为硬质地面,宜建有积水池及回收利用装置,并确保排水通畅。混凝土用砂石堆场宜安装喷雾除尘设备,砂浆用砂石堆场宜设防尘设施。砂石堆场地面已进行硬化,并设置三级沉淀池对废水进行收集。砂石堆场设置喷雾除尘设备。符合4.3.8应配备完善的排水系统、管道系统及生产废水处置设施。排水沟系统应覆盖连通搅拌站装车层、骨料堆场、砂石分离机、车辆清洗、厂区地坪等区域,管道系统可连通搅拌主机。项目设置三级沉淀池、预处理池。符合4.3.9预拌混凝土、湿拌砂浆运输车应配备防撒漏装置和清洗装置,干混砂浆移动筒仓应配备除尘装置。砂石运输过程中均采取密闭遮盖的措施,厂内设置洗车台,对轮胎及车辆进行冲洗。符合综
13、上,本项目符合四川省绿色环保搅拌站建设、管理和评价标准(DBJ51/T104-2018)相关要求。(3)与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JGJ/T328-2014)符合性分析表1-3 项目与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符合性分析序号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结论3.2.1厂区内的生产区、办公区和生活区宜分区布置,可采取下列隔离措施降低生产区对生活区和办公区的影响:1可设置围墙和声屏障,或种植乔木和灌木来减弱或阻止粉尘和噪声传播;2可设置绿化带来规范引导人员和车辆流动。本项目生产区位于厂区东南侧,办公、生活区位于厂区西北侧,分开设置。车间采用彩钢密闭,降低粉尘和
14、噪声的影响。符合3.2.2厂区内道路应硬化,功能应满足生产和运输要求。厂区内道路已进行硬化处理。符合3.2.3厂区内未硬化的空地应进行绿化或采取其他防止扬尘措施,且应保持卫生清洁。厂区四周设置绿化带。符合3.2.4生产区内应设置生产废弃物存放处,生产废弃物应分类存放、集中处理。设置一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和一间危废暂存间,生产产生的固废分类存放,并按要求处理。符合3.2.5厂区内应配备生产废水处置系统。宜建立雨水收集系统并有效利用。雨水和生产废水通过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符合4.0.2搅拌站(楼)宜采用整体封闭方式。搅拌楼采用彩钢封闭。符合4.0.3搅拌站(楼)应安装除尘装置,并应保持正常使用搅拌楼设置脉冲式布袋除尘器。符合4.0.4搅拌站(楼)的搅拌层和称量层宜设置水冲洗装置,冲洗产生的废水宜通过专用管道进入生产废水处置系统。搅拌机每天冲洗一次,冲洗废水通过专用管道进入三级沉淀池。符合4.0.7骨料堆场应符合下列规定:1地面应硬化并确保排水通畅;2粗、细骨料应分隔堆放;3骨料堆场宜建成封闭式堆场,宜安装喷淋抑尘装置。砂石堆场地面已进行硬化、排水通畅;设置为三个分区,分类堆放;采用彩钢封闭,四周安装喷雾装置。符合4.0.8配料地仓宜与骨料仓一起封闭,配料用皮带输送机宜侧面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