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检查评审办法2023最新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检查评审办法2023最新版.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检查评审办法第一条为保障集团公司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实现,推 动集团公司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 平,依据* (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文件,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 公司)所属全资、控股、相对控股和共同控股公司以及建设项 目筹备组(以下简称各单位)。集团公司参股企业可参照本办 法执行。第三条 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自查、自评,核查、评审实行 逐级管理。第四条 各单位自行组织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落实情 况进行年中自查、年底自评,自查、自评情况纳入集团公司的 检查和评审。第五条 集团公司负责对各单位安
2、全生产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的年中核查、年底评审工作进行统筹,负责对集团公司管理单 位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评审,并对股份公司 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重点抽查。股份公司负责对所管理企业 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评审。第六条 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落实情况的核查和评审包括但不 限于书面报告和现场检查两种形式,原则上,每年对各单位至 少开展一次现场检查评审。各单位应如实提供核查、评审所需 的必要资料和数据,不得虚报和隐瞒数据,否则将视为年度评 审不达标。第七条 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落实情况核查、评审和自查、自 评前,应依据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编制检查表,按所列内容逐项 检查、评审并做好记录。第八
3、条各单位年中自查和年终自评,应分别在当年7月20 日和次年的1月20日前完成;集团公司的核查与评审时间以通 知为准。第九条 各单位应对照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制定安全生产目标 和重点工作计划,建立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确保计划方案落 实到位。第十条 各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实施进行过程和完成情 况进行动态跟踪。第十一条 各单位对于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落实情况检查、评 审中提出的问题,应认真整改,并按要求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 式向提出问题单位进行反馈。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核查、评审结果在考核中进行 兑现。第十三条 本办法规定如遇有与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以及政 府及其主管部门的规定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以及 政府及其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如有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国 家政策以及政府及其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第十四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