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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O二二年月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政银合作的整体优势,积极发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作用,共同推动宜春经开区“4+2+N”现代产业体系的全面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共赢、诚实守信的原则,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战略合作协议: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甲方将乙方作为金融战略合作伙伴,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利用自身的资源及地区优势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信息和便利,协助乙方提供金融服务并防范风险。第二条乙方将甲方作为战略支持客户,在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允许的业务范围内利用自身的金融资源及专业能力为甲方优先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第三条
2、合作原则(-)互惠互利原则。双方应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前提下开展合作,并遵循“平等协商、互惠互利、诚实信用、控制风险”的原则,充分发挥双方业务优势,建立战略性的长期合作关系,促进双方共同成长。(二)共同发展原则。甲乙双方将发挥各自在资源配置、财政资金和金融服务等方面的优势,不断深化各领域的合作,大力推进宜春经开区“4+2+N”现代产业体系规划所涉及的项目,共同推进宜春经开区“4+2+N”现代产业体系步伐,加快推动乙方各项业务发展。(三)优先支持原则。甲方在符合相关政策及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区内企业选择在乙方及其分支机构办理相关银行业务。乙方在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及乙方业务政策
3、允许的范围内,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全力支持甲方的业务发展并满足其日常业务开展及资金管理等方面的金融需求,优先为甲方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第四条本协议是指导双方全面合作的框架性协议,甲乙双方办理本框架协议下各项业务,所签订的各项具体业务协议、合同遵照本协议所确立的原则,并以各项具体业务协议、合同约定的内容为准。第二章业务合作内容第五条重点合作领域紧跟国家发展规划,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市第五次党代会部署要求,以顶格标准、满格状态、真格措施乘势而上、发力赶超,推动全市发展态势和成效保持全省第一方阵,加快建设江西综合实力强市。(一)城市建设发展甲方积极向乙方推荐优质、具有稳定现金流的城市建设项目,乙方将聚焦
4、甲方城市建设需求,着手未来产业规划,为甲方园区建设、市政服务工程等城市建设和城市运营项目提供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甲方优先向优质实体企业、行业重点企业、项目单位等推荐乙方作为其授信融资业务主办银行;乙方围绕“4+2+N”产业群建设、聚焦强攻工业、做强实体经济上创新产品与服务,推动甲方工业高质量发展,切实服务甲方实体经济发展。乙方将加大对锂电、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建材家具、节能环保等产业的支持力度。(三)绿色产业发展双方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共同推进绿色产业发展,把握时代发展主流,发挥绿色金融专业优势,布局绿色产业业务。乙方加大对甲方绿色建筑、循环经济等绿色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
5、保障甲方绿色产业发展金融需求,实现绿色可持续经济发展目标。第六条金融服务内容(一)授信融资业务1积极推荐。甲方应积极推荐乙方作为甲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授信融资业务主办银行,支持乙方信贷业务的发展。2 .政策倾斜。在符合乙方的授信条件下,乙方将切实对本协议内容的重点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城市建设、实体产业、绿色产业、市民服务等,在信贷政策、信贷规模、运作效率和信贷资源配置等授信融资政策方面予以倾斜,计划在未来三年内,提供60亿元的贷款支持,助推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3 .创新服务。乙方将贯彻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下,为甲方各类融资需求创新产品与金融服务,满足甲
6、方的授信融资需求。目前乙方可提供的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循环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票据融资(含贴现)、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债券投资等等。(二)资金结算及现金管理业务1 .甲方鼓励并推荐区内企业优先在乙方开立对公结算账户、办理工资代发和代扣代缴业务,并开通对公网银等银行各类结算业务。2 .乙方将根据甲方需要,建设配套同城支行、ATM机等,为甲方及其相关客户需要提供各类型物理网点支持;同时充分发挥金融科技力量,为甲方及其相关客户提供一站式、高质量、个性化的方便快捷的线上资金结算及现金管理服务。(三)财务顾问及投行业务1乙方充分利用自身在信息、知识、人才、产品、渠道等方面
7、的综合优势,为甲方重点支持的产业、项目、企业等在资本运作、项目融资、银团贷款、企业改制、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发行债券、上市、定向增发、资金托管等方面提供财务顾问及投行服务,有效支持甲方进行战略调整、资产管理改革、产业结构升级。第七条其他配套服务乙方将利用自身的平台资源优势,为甲方区域内的企业提供一系列的非金融服务,包括聘请行业协会专家、管理培训机构等第三方,采取培训讲座、职业培训等形式,对重点企业进行支持;并联合政府企业管理部门、管理研究机构和法律、税务咨询机构为企业主提供无偿的咨询服务,为甲方区域内的企业经营发展、及转型升级提供指导。第三章合作机制第八条建立资源共享机制甲乙双方利用各自优势,
8、为对方业务开展提供便利,满足对方的业务发展需求,实现共同发展。甲方发挥政府组织协调优势,有效整合各方资源,规范各类企事业单位业务运作,提高社会的信用意识,积极营造良好的经济和金融生态环境。乙方根据甲方具体需求,从“授信支持、资金结算、投行服务、配套服务”等全方面为甲方提供“一揽子”优质高效金融服务。第九条建立工作对接机制甲乙双方建立工作对接机制,成立工作组,明确负责该项工作的牵头领导、牵头部门和联络人员,由相应部门负责日常的交流和合作,沟通具体的合作事宜,并督促落实有关合作事宜。第十条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甲乙双方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和反馈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协调或项目推介会议,对合作协议实施中出现
9、的具体问题及时协商解决。(一)建立双方高层领导不定期互访制度。(二)建立培训交流制度。双方以商定的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业务交流,互派人员到对方机构歇息、访问,或邀请对方人员参加本方组织的业务培训和研讨,择机选派人员进行双向挂职交流锻炼。(三)建立日常工作联系制度。建立日常工作联系制度,随时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保证双方业务合作的有序有效开展,由实施双方协商签订具体合作协议。第四章保密条款第十一条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或国家和省政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并进一步修正和完善。双方应对本协议内容及合作过程中知悉的信息保密,在未获得对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协议为双方战略性合作的框架协议,涉及的具体合作项目须另行签署协议。第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讨论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第十四条本协议自双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本页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甲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公章)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乙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章)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签订日期:二O二二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