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县司法局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助推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调研报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县司法局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助推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调研报告.docx(9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X县司法局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助推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调研报告枫桥经验,是指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县(现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的“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经验”,为此,1963年毛泽东同志就曾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大会召开前夕做出指示: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先后被写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五中、六中全会。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一、坚持和发展
2、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60年的实践证明,“枫桥经验”是实践党的群众路线的生动体现,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具有独特的优势和旺盛的生命力,也是推进平安X、法治X建设的重要保障。党的二十大报告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中,多次提到“基层”,可见对基层社会治理的高度重视。基层是社会治理的最前沿,是“中国之治”的根基。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最关键的就是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最大限度把矛盾风险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助力“平安X”、“法治X”建设。二、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思路和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党的
3、领导是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根本保证。“枫桥经验”之所以充满生机活力,最根本就在于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使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引领作用,成为防范化解矛盾的“主心骨”。(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是“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也是其不断创新发展的基本点。纵观“枫桥经验”60年的发展历程,尽管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表现形式,但万变不离其宗,就是坚持走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群众工作的触角延伸到千家万户,抓源头、抓苗头、抓基础,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实现一方的和谐平安。(S)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要强化自治的基础作用,健全以群众自治组
4、织为主体、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新型治理体系,促进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要强化法治的保障作用,发挥好执法司法、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教育在崇法尚德、移风易俗中的积极作用,努力使循法而行成为全体公民自觉行动。要强化德治的引领作用,充分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优势,推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道德情感,外化为自觉行动,形成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守望相助的良好氛围,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四)坚持预测预警预防。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关键在于把着眼点放到前置防线、前瞻治理、前端控制、前期处置上来,最大限度把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在基层。现在许多社会事件往往事后被动处理
5、,“枫桥经验”可以有效把矛盾化解在早期,及早进行矛盾化解,妥善处置矛盾纠纷,对纠纷提前介入,抓早抓小,应调尽调,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202X年以来,X县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X次,排查发现纠纷线索X件,成功预防纠纷X件。(五)坚持共建共享。“枫桥经验”发端于基层,基层基础这一本源始终不能丢。近年来,X县坚持“枫桥经验”在规范基层秩序、夯实基层基础实践中体现出的协商协调、协同协作理念,县级和乡镇综治中心的建设,统筹整合了公安派出所、社区警务站、司法所、人民法庭等基层治理资源,更能充分发挥其贴近群众的天然优势,履行好服务群众、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维护稳定等职责任务。三、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睑”
6、的重点任务(一)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面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有效推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规范运行、依法调解。在乡(镇)、村(社区)区划调整后,X县及时对调整后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员进行备案登记和信息采集。截至目前,X县共建立健全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X个,其中:村(社区)调委会X个、乡镇调委会X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X个,实现了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聚焦群众关注领域,积极推动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向医疗、交通、婚姻家庭等领域拓展,满足群众多元化解矛盾纠纷需求。另外,X县结合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司法所建设,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各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立有人民调解窗口X个,在村(社区
7、)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设立了人民调解咨询点。乡(镇)调委会基本达到“五有”的要求,即有工作场所、标牌、印章、调解文书、统计台账。截至目前,X县共创建省级“枫桥式”司法所X个,市级“枫桥式”司法所X个,县级“枫桥式”司法所X个。(二)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以“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调解促稳定喜迎二十大三查三化三优专项行动”和案件评查评比活动等为契机,着力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效。在重大节假日、新冠感染疫情防控等时期,聚焦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和矛盾纠纷集中领域,特别是涉疫、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宅基地、道路交通、医患等常见纠纷,
8、坚持抓早抓小、应调尽调、法理情相结合等方式方法,依法及时就地予以化解,切实把风险隐患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近年来,X县调委会主动介入并成功化解XXXXXX等重大案件。202X年以来,X县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X次,发现矛盾纠纷X次,预防纠纷X次;共受理矛盾纠纷X件,调解成功X件,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6%以上。(S)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大力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行业性、专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有3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派驻有关单位和部门的人民调解工作室应有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有条件的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有1名以上专职人
9、民调解员。形成专业化、职业化、规模化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四)建立健全调解工作机制。一是坚持将人民调解工作与法治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依法办事,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在春节期间联合开展“法治春联进万家”文化活动、“春暖农民工”法治宣传活动,引导居民群众增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化解矛盾用法的意识。二是采用定期的常规排查和不定期的专项排查相结合的方法,及时排查、分类化解矛盾。不断丰富和推行“三三制”“随手调”“坝坝调”等人民调解工作方法,做到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三是健全协调联动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访调对接、公调对接、诉调对接。1、加强访调对接,选派干部、律
10、师轮流参与县领导接访值班,为县领导接访提供法律意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究化解信访事件对策,拟制工作方案;2、加强诉调对接,X县出台构建庭站点员四位一体便民法律服务网络的实施意见,依托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立诉讼服务站,调解中遇到法律关系复杂的纠纷调解员可随时与法庭联系,由法庭安排人员参与矛盾调处;3、深化公调对接,在X县33个派出所设立了驻所调解室,由民警、乡(镇)调委会调解员、司法助理员担任兼职调解员,其中,XXX镇驻所调解室共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7名。四、X县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一)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发挥不到位。202X年X县X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纠纷X件,调解成
11、功X件,调解成功率X%;202X年,全县X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纠纷X件,调解成功X件,调解成功率X%;202X年全县X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纠纷X件,调解成功X件,调解成功率XX%。通过调研发现,X县部分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发挥不到位,究其原因主要是以下三个方面造成的。一是专兼职人民调解员补助普遍偏低,X县目前执行的人民调解案件补助标准是2008年制定(X财行2008)OX号),一般案件每件补助X元,疑难案件每件补助X元,重大案件每件补助X元,而随着调解工作的要求不断提高,调解员的工作任务日益繁重,造成了“酬不配劳”的现象,同时,又没有形成较为普遍的、完善的奖惩制约监
12、督机制,这样就导致造成调解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偶有矛盾纠纷往上移交。二是调解员能力和水平参差不齐。以XX镇为例,全镇现有调解员X名,其中村(社区)干部兼任调解员有X名,镇干部兼职有X名。全镇调解员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有X名,占比X%,高中文化程度的有X名,占比X%,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有X名,占比X%。文化水平的参差不齐也造成调解成效不同,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发挥存在差异。三是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较少且部分调解组织工作机制还不完善。目前,全县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达到X个,除仍然有部分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和热点行业未成立调解组织外,已成立的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中,如X县麦冬协
13、会调解委员会形同虚设,工作机制仍有待进一步完善。(二)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经费保障问题。中央政法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司发(2018)2号)和我省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司法发(20XX)X号)文件要求:行业性、专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有3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派驻有关单位和部门的人民调解工作室应有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有条件的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有1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上级文件对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提出了要求,但是没有相应的财、物保障文件,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成了只提要求但没有经
14、费预算,队伍建设落地困难。工作经费的不足,严重影响了人民调解员开展工作的积极性,限制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三)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配合不充分。主要表现在部门联动不够,各唱各调各吹个号、推诿扯皮、矛盾上交现象时有发生,从而造成小事拖大、大事拖炸、矛盾加深,给纠纷化解工作造成很大的难度。如塔山镇邓某某缠访闹访事件就是从损毁了几棵树、几根竹、占点路开始,镇村没有认真组织调解,发展到双方打架斗殴,后来解决时部门又以“辖区负责”为由相互推诿,导致矛盾不断升级。五、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对策及建议(一)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培训,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X县司法局继续坚持定期组织基层人民调解员业
15、务培训,乡镇人民政府应依托乡镇司法所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通过长期多次的业务培训,来促进基层人民调解员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提高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从而提升X县矛盾纠纷调解的效果和效率。(二)加强经费和人员保障,打造一支专业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目前X县90%以上的人民调解案件是由乡镇和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办理的,因此配强配齐两级调委会人民调解员已成为刻不容缓的任务。建议上级部门联合财政部门出台相应的文件,将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经费特别是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积极协调争取,确保人员和业务经费支出,切实解决制约人民调解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
16、。切实把一些具备较高法律水平和有丰富调解工作经验的同志吸收到人民调解员队伍中来,逐步改变人民调解员队伍年龄结构偏老、法律知识相对较弱的状况。(S)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随着基层矛盾纠纷日益增多和复杂,单靠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力量难以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特别是很多跨地区、跨部门的矛盾纠纷需要相关部门共同协调配合解决。因此迫切需要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挂帅,纪检监察、政法、法院、公安、信访及相关部门参与的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相互协作、统一受理、调处辖区内的矛盾纠纷,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建立健全辖区内由综治中心、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各调委会主任参加的人民调解例会制度,通过对辖区内矛盾纠纷的发生、调解及涉讼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及时研究部署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对策及注意事项,只有联动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才能有效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才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