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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零星维修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维修、改造工程管理,提升维修、改造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学校零星维修经费纳入年度维修预算,经校长办公会审批同意,由后勤与基建管理处归口管理使用。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零星维修工程项目指列入学校年度零星维修经费或二级学院改造专项列支的单项维修预算在5万元以内(不含5万元)的维修项目。工程范围是学校教学科研、行政办公、学生宿舍、教工宿舍等房屋和附属设施的维修改造。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零星维修管理部门是指后勤与基建管理处的相关科室。第五条零星维修工程实施原则:以服务教学科研为中心、以保障师生安全为前提
2、,及时发现,及时反应,及时处理。第六条零星维修管理职责:负责统计和审核维修报告、编制维修工程量预算、安排零星维修、工程质量把关、工程验收、工程结算审核等。第二章零星维修项目申报第七条维修改造项目,由各二级学院、部门填报零星维修申报表,经申报部门分管校领导审定后报送后勤与基建管理处工程监审科,工程监审科编制实施方案及预算后,按流程逐一上报审批。第八条如遇特殊情况或突发性事件,需紧急抢修的项目,可立即组织施工单位进行紧急抢修。紧急抢修结束后,在一周时间内补办相关申报手续。如遇节假日,补办手续时间顺延。第三章施工单位遴选与管理第九条遴选土建、装饰装修等专业施工单位,以1年为一个服务周期。入围施工单位
3、每学期需交纳6000元施工保证金,用于中标项目的造价取费和工程施工违规罚款。施工保证金每学期结算一次。第十条维修项目立项后,以摸球方式产生施工单位,入围施工单位原则上均有资格参加。第十一条对遴选准入的施工单位进行动态管理,工程监审科和基建维修科负责对各专业施工单位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评估,实行负面清单制度(负值总分40分),具体考核细则如下:(-)工作纪律方面(负面分值2分)参加工程摸球时,每学期迟到一次取消当次摸球资格;迟到两次,取消该月摸球资格;迟到三次,取消该学期摸球资格。无故缺席一次,取消该月摸球资格;无故缺席两次,取消该学期摸球资格。每学期只允许请假一次。(二)工程质量方面1 .快速反应
4、(负面分值2分)施工单位接到维修任务后须尽快组织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日常维修一般要求在3小时内响应,突发事件立即响应。其它零星维修项目在摸球确认施工单位后,应于7天内签好施工合同(节假日顺延),并严格按合同开展维修工作。2 .安全文明施工(负面分值6分)施工单位应定期参加学校管理方举办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培训,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应督促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做到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整齐、控制噪音、保护周边花草树木、地下管网等设备设施,施工产生的各种垃圾要规范处置。如施工单位不能履行文明施工,则视情节扣分并按规定扣除施工保证金;如出现较大安全事故,则立即取消该施工单位的维修资格。3 .施工过程和施工期限(负
5、面分值20分)施工材料采购前,施工单位应将材料样品报学校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经核准后采购,学校施工管理人员应做好材料样品留存、记录及材料进场查验工作。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和预算要求进行施工,服从施工管理人员的管理,按质按量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施工任务。工程竣工时间超合同时间1520个自然日扣3分,超2130个自然日扣10分,从第31个自然日起每超5天扣2分,直到20分扣完为止。如遇不可抗因素,经工程监审科同意,可不计延期。(三)工程验收方面(负面分值10分)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和建筑垃圾,恢复施工中损坏的绿化环境与道路设施等,做到工完料净场清。按规范申报验收材料,经审
6、批后由验收小组对工程的质量和工作量进行全面验收。第十二条考核结果由工程监审科负责统计,并于验收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第十三条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措施,单一工程项目负分为。分,负责该项目施工单位自动增加下次摸球机会一次;单一工程项目负分为6-8分,负责该项目的施工单位自动失去摸球机会一次;单一工程项目负分为9-11分,负责该项目的施工单位自动失去摸球机会两次;单一工程项目负分为12-15分,给予负责该项目的施工单位严重警告一次,并自动失去摸球机会三次;单一工程项目负分大于15分,负责该项目的施工单位自动失去该学期摸球机会。本考核机制将作为施工单位一年一度考核的重要评价依据,负分值排在最后一名的施工单位,实行末位淘汰,取消遴选准入资格。第十四条公开招标工程项目,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四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后勤与基建管理处工程监审科负责解释。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