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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内蒙古高院庭审案件图像中心和音视频采编系统项目编号:NZC20XX-C03-3 采 购 人: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集中采购机构: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二一年八月十日目 录公开招标公告2第一章 投标须知6一、说明6二、招标文件7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四、投标文件的递交9五、开标与评审13六、定标17七、公告与质疑18八、签订合同18八、履约保证金18第二章 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20第三章 投标人资质证明及有关文件要求62第四章 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69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71第六章 合 同 条 款83一、通用条款83二、专用条款87附件1 合同范本8
2、8内蒙古高院庭审案件图像中心和音视频采编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受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庭审案件图像中心和音视频采编系统。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项目概述(一)项目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内蒙古高院庭审案件图像中心和音视频采编系统项目编号: NZC20XX-C03-3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准字(电子)20XX1921号 (二)采购内容和预算本次招标采购预算为400.00万元;详细数量及配置要求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一)投标企业的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1
3、000.00 万元;并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二)投标人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系统集成资质甲级;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软件企业认定资质。三、登记时间和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通过两种方式报名:(一)投标企业填写投标供应商登记表后(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http:/.nmgzfcg.gov./右侧下载)与其它报名材料一起,于20XX年8月11日至20XX年8月17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3:0017:00时递交到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报名登记。异地企业也可将以上材料传真至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指定的联系人处进行登记,传真后与项目负责人通过电话进行确认是否
4、有效。(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官方网站(http:/.nmgzfcg.gov./)通过“网上报名专栏”注册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投标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3. 登记人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4.本项目特定要求的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网上报名需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扫描件。经初审合格的供应商可从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的“标书下载”栏目下载招标文件。四、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一)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XX年 8 月 31 日上午9:00(二)开标地点: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五、联系方式集中采购机构: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
5、购中心联 系 人:费少萍 联系电话:(0471) 传 真:(0471)6944144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院8号楼东副楼423室邮政编码:010055采 购 人: 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联 系 人: 王建祥联系电话: (0471)6986414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路3号二一年八月十一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内 容 规 定1111项目名称:内蒙古高院庭审案件图像中心和音视频采编系统项目编号:NZC20XX-C03-3 采购内容:详见“第二章 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2第二章(一)6.合同签定后15日内,由自治区财政厅国库支付中心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
6、的30%;设备到货验收后,完成安装调试,系统初步验收后,由自治区财政厅国库支付中心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60%;完成系统集成并终验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自治区财政厅国库支付中心支付剩余的10%。3第一章(三)14.1投标有效期为:60天4第一章(三)13.1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2万元5第一章(三)15.1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6份6第五章(三)格式五请各投标人将格式、内容相同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另一份“投标一览表”密封在一个小信封内单独递交,供工作人员唱标使用。7招标公告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XX 年 8月31日 上午9:00时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自治区政府采购中
7、心开标大厅 详细地址:呼和浩特新华大街63号院8号楼东副楼3楼8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内容:详见“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9第二章交货(工)期:签订合同后 50日交货(工)地点: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10招标公告集中采购机构: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呼和浩特新华大街63号院8号楼东副楼联 系 人:费少萍 邮政编码:010055电 话: 0471-6944144 传 真:0471-6946570 网 址: http:/.nmgzfcg.gov. 邮 箱: wf9845163. 11第一章13.2投标保证金需在开标前一天汇款到: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上海浦发银
8、行呼和浩特分行帐 号: 59010154900000063联系人:许晓燕 联系电话:0471-694657212各投标企业投标需准备2030分钟的系统方案讲解,讲解中需包括本次招标所需软件的界面演示和功能介绍及接受答疑,需要演示的软件统计如下产品名称所在系统图像机房中央控制软件图像调度展示系统数字法庭管理平台应用展现数字法庭运维管理平台应用展现视频会议集中控制软件视频会议系统人民法院数字法庭高清系统机房支撑环境13有关本项目的变更事宜或其他重要通知,请随时查阅内蒙古政府采购网站( http:/.nmgzfcg.gov. )的有关公告。第一章 投标须知一、说明本招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9、法和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编制。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1.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为组织本次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2.定义2.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采购人特指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设立的负责本级财政性资金的集中采购和招标组织工作的专门机构。本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特指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中心 )。 2.3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
10、商特指响应本次招标文件要求,向政府采购中心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中也被称为投标人。2.4 “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授予合同的投标人。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3.1“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符合采购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3.2“服务”是指除货物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其它类似附加服务的义务。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4.投标费用
1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5. 招标文件的构成5.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1)招标公告;(2) 投标须知;(3) 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4)投标人资格证明及相关文件要求;(5)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要求;(7) 货物采购合同;(8)在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9)采购人或政府采政府购中心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它材料。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
12、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 招标文件的澄清6.1 任何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要求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前通知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政府采购中心将协同织采购人对投标人要求澄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政府采购中心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形式发给每个报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2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政府采购中心将视其为同意。6.3 本次招标文件的质疑截止期为20XX 年 8月 25日 下午17:00时。7. 招标文件的修改7.l 在投标截止
13、时间15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7.2 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确认。7.3 为使投标人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并书面通知所有报名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文件构成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少于下列内容:(1)投标文件封面(2)投标文件目录(3)投标承诺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开标一览表(6)
14、投标货物清单及价格表;(7)投标分项报价表;(8)技术规格响应表;(9)商务规格响应表;(10)货物发运计划、安装方案和进度表(11)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及方案(12)投标人应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资信证明材料投标货物资格证明材料投标货物主要技术资料 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及资料 不良记录、近来牵涉的重大诉讼案件等说明9. 编制要求9.1 投标人编写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简体中文书写。如果投标文件或与投标有关的其它文件、信件及来往函电以其它语言书写的,投标人应将其译成中文。9.2 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中心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如果因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或提供虚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9.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写投标文件,并使用A4规格打印。投标文件应编写目录,页码必须连续,采用胶订方式牢固装订成册,不可插页抽页。9.5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