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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全省建筑业工作要点2023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全省建筑业工作意义重大。全省建筑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充分认识新形势、准确把握新要求,抓住线上和线下两条途径,用好信用和信息化两个手段,依托政府和市场两种力量,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有效防范化解风险,以更清晰的思路、更有力的举措,积极推进建筑业优化升级,增强内生发展动能,完善建筑市场监管机制,持续提升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着力构建高质量
2、发展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一、大力推动建筑业转型发展1 .提请省政府召开建筑业大会。提请省政府印发关于推动江建筑业高质量改革发展的意见,召开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大会,制作“十三五”江建筑业发展成就主题宣传片,巩固提升我省建筑业支柱产业、富民产业地位,以改革创新引领建筑业高质量发展。2 .纵深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深入了解省内建筑业企业参与大型基础设施试点进展情况,编制印发省内建筑业企业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典型案例集,进一步指导建筑业企业加快向高附加值的轨道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等行业领域拓展。推动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措施落地,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修订出台的建筑业企业和工程监理企业
3、资质管理规定、资质标准和指导意见,制定我省配套文件,加强政策解读宣贯,确保资质改革平稳过渡。调整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优化营商环境。3 .积极推动智能建造等新型建造方式发展。研究出台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在全国率先制定智能建造标准和评价体系,开展智能建造试点,加大智能建造在工程建设各环节的创新应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智能建造发展模式和实施经验。充分发挥江建筑业发展研究中心智库作用,加快新型建造方式相关研究,按照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目标要求,推进精益建造广泛运用。继续指导常州市做好全国绿色建造试点工作。4 .坚定不移加大“走出去”发展力度
4、。积极对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推动建筑业企业及建筑服务企业稳步拓展对外合作新领域。加快培育我省对外承包工程龙头企业,提高开拓国际市场的能力,建立重点企业名录和定期联络、信息上报机制,推动省内优势企业和驻央企成立“江国际工程承包产业联盟”。举办2023年江建设领域一澳门葡语国家推介会,推进我省建筑业企业在东南亚、葡语国家和港澳地区的市场开拓。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适时举办长三角数字建筑高峰论坛、省外江建设领域推介活动。积极做好2023年度出省施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扬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激发出省施工企业及干部职工积极性,促进省外市场更好更快发展。5 .有力推进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建设
5、。根据江省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试点工作方案,加强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促进建筑产业工人数量和质量有序增长。加强建筑产业工人权益维护,跟踪指导试点企业建立科学的建筑产业工人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保障等机制和措施,及时总结、宣传、推广试点企业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提升建筑工人技能水平,研究制定施工现场技能工人基本配备标准,引导施工企业加强技能培训,提升建筑工人的专业能力和实践本领。6 .加快推进监理行业转型升级。推动监理企业参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开展全省监理企业参与全过程工程咨询情况调研,公布一批优质案例,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在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政府购买第三方巡查服务,拓宽服务范围,延伸服
6、务领域,形成菜单式的服务指南,促进工程监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二、着力优化建筑市场运行机制7 .进一步规范全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市场。强化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落实招投标重点环节监管,加强评标专家管理,规范招投标异议投诉,优化完善省建设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平台功能,推动招投标监管与交易数据的互联共享,做好省属集中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监管。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为,持续开展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整治工作,深入排查整治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行为,健全源头治理长效机制。开展全省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典型案例征集和评选活动,组织编写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问答系列手册。推进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改革,制定关于在全省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
7、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中推进“评定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评定分离”适用范围,有序推进“评定分离”工作落实。研究制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投标导则等相关规定。推动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行业健康发展,强化招标代理机构日常监管,适时开展“双随机”抽查,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全省工程招标代理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全省建筑工程电子交易技能竞赛,发布江省招标代理机构行业发展报告。8 .持续优化工程造价行业监管。稳步有序推进造价改革,制定我省造价改革实施方案,出台江省造价指标指数标准,优化完善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方法。建立健全计价依据体系,制定我省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版清单计价标准的实施意见,发布配套的工程造
8、价数据交换标准,开发计价依据动态调整发布平台。加强行业事中事后监管,指导全省开展造价咨询企业、人员、项目的信用信息归集,依法公开相关信用信息,适时组织开展“双随机”实地抽查,及时通报检查情况。不断提升造价服务水平,重点做好大型国有投资工程的计价服务,优化材料价格信息发布的内容、格式和价格水平,常态化做好计价解释及争议调解工作,积极发挥造价服务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技术支撑作用。9 .稳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探索工程总承包绿色低碳发展方式,促进设计施工深度融合,提高工程项目组织实施效率。充分发挥江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工程总承包专项的引领带动作用,大力培育工程总承包单位,征集和宣传
9、工程总承包优秀典型案例,推动实现从试点到示范过程转变。开展工程总承包合同价格风险等课题研究,制定相关计价政策文件,优化工程总承包项目实施。10 .完善工程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加快推行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加大以保险、保函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的推进力度,推动建设单位依法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完善对建设单位的经济制约机制,压实工程款支付责任。在充分尊重企业自主选择权的前提下,推动实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保证金保函全覆盖。11 .扎实推进根治欠薪工作。进一步贯彻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坚持源头治理、综合治理、联合治理,不断完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印发
10、关于进一步加强根治欠薪工作的通知,加大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查处力度,定期发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预警项目名单,通报整改情况,对实名制管理落实整改不到位的企业限制市场准入,推进根治欠薪工作有效落实。12 .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整合建筑市场信息化工作,提升建筑市场数字化监管水平。进一步发挥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作用,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和公开力度,不断强化履约行为监管,完善建筑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加强信用信息在招标投标、监督检查等事项中的应用,根据市场主体信用情况实施差异化监管,充分发挥信用惩戒和激励作用,切实将信用管理和现场监管联动起来,探索建立贯穿市场主体全生
11、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三、稳步提升建筑工程品质13 .持续完善工程质量保障体系。督促各地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通过宣贯、培训、调研等方式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进一步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持续推动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指导开展工程质量标准化考评课题研究。继续深入推进质量安全手册制度,组织编制江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市政工程之道路桥梁隧道篇(2023版)和江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市政工程之燃气篇(2023版),修订江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
12、(2023版)房屋建筑工程篇,推动实现质量安全手册制度覆盖更多项目。完善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机制,争取出台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管理办法,建立工程质量投诉统计分析制度。做好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工作,做好地方标准编制和宣贯工作,开展省级工程质量观摩活动。14 .继续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力度。狠抓房屋市政工程混凝土质量(含违规海砂)监管,督促各地在强化日常工程混凝土质量监督和执法检查的同时,切实落实混凝土质量专项抽查和监管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守住质量底线。组织全省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强化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工程质量监管工作经验交流。加强全省质量监督人员队伍建设,开展全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
13、员考核工作。优化整合全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15 .积极开展质量管理改革创新试点。扎实推进住宅工程质量信息扩大试点工作,公布试点地区名单,开展经验交流和中期评估调研,适时研究出台我省关于进一步做好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的指导意见。及时总结各地住宅工程渗漏防控综合治理水平提升试点工作经验,复制推广,形成省级层面研究成果,编制江省住宅工程渗漏防治导则,鼓励将防渗漏相关内容列入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试点内容。持续推进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IDI),组织开展江省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推广应用机制研究。贯彻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方案要求,牵头开展联合验收的规范化、标准化推进工作。开展工
14、程质量风险防控课题研究。16 .有序做好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评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等工作。积极发挥优秀工程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遵循公开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规范开展江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评选工作。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省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和年度质量安全状态评估。17 .强化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工作。着力推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报告制度实施。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加大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抽查和指导力度,指导检测专委会开展检测机构信用评价工作。制定发布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年度报告(2023)。组织开展全省检测技能竞赛活动,开展多层次检测
15、能力验证工作,助力我省工程质量和品质提升。四、不断提高建筑施工本质安全水平18 .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化危大工程的信息化监管,建立危大工程专家论证资源共享、在线选取、工作评价制度。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出台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标准,进行清单化管理,纳入标准化考评,实施智能化监管。修订省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一案双查”制度,深化施工现场和建筑市场“两场联动”机制,要求各市每半年上报一次发生事故项目的“一案双查”情况。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部署要求,制定出台我省实施方案。集中两年左右时间,完善施工安全监
16、管政策措施,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断夯实安全基础,提升安全治理能力。19 .持续推动智慧工地建设。推进“三个全覆盖”,实现全省各地所有县(市)、区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全覆盖,实现所有政府投资规模以上新建工程智慧工地全覆盖,实现所有智慧工地接入智慧监管平台全覆盖。依据建设工程智慧安监技术标准定期实施智慧工地数据验证,倒逼集成服务商提升服务质量和品质。按照智慧工地费用计取政策,落实智慧工地建设费用。编制江省智慧工地建设标准培训教材年度江省智慧工地建设发展报告省级绿色智慧工地案例集等,定期组织智慧工地相关技术交流研讨和业务培训,提高行业对智慧工地相关技术的整体认识度和接受度。20 .加强智慧工地技术应用研究。开展“智慧工地数据底座技术及应用研究”,解决当前智慧工地建设中数据巨大、对接复杂、数据处理分析难等问题。制定智慧工地技术服务合同文本,规范技术服务内容。实现“智慧工地管理云平台”与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建筑施工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