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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加强货运车辆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切实防范和遏制道路运输事故发生,进一步健全完善货运车辆制造、维护、检验的全周期及托运、承运、运输的全链条管理体系,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重要指示精神,以全面提升货运行业本质安全,提高货运车辆安全运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许可谁负责谁监
2、管”以及“问题导向、源头治理,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原则,强化协同联动、综合治理,加强对货运车辆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治理货车生产改装销售领域生产销售“大吨小标”产品、违规改装货车;货物运载领域货运车辆维护不及时、车辆技术状况不达标、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重载货车动态监控制度未落实;货源配载领域源头治超职责未落实、货运车辆装载、计量、放行责任追究等制度不健全;货车检验领域只收费不检车、落实检测标准不严格、出具检测报告数据不实,结果与车辆不符等突出问题,推动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二、重点工作及任务分工(一)加强货车生产改装销售源头安全管理1 .严格办理货运车辆注册登
3、记。对符合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国家标准的货运车辆,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和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1-2019)办理机动车查验和登记业务,在查验过程中,严格比对实车外观、轮胎规格、整备质量等技术参数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一致性,对于不符合产品目录公告或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责任分工:公安部门负责落实。2 .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组织开展货车生产、改装、销售企业的排查治理。工信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全面排查,检查摸清辖区内货车生产、改装企业底数,全面核查、突击检查企业实际生产状况,对汽车(专用车)现场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对违反车
4、辆“生产一致性”、存在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大吨小标”、为非法改装预留部件或装置、生产公告目录以外车辆等情况的货车生产改装企业,由工信部门逐级报请工信部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暂停生产销售或撤销该企业及产品。市场监管部门要对机动车生产企业不执行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不严格进行机动车成品质量检验,致使质量不合格的机动车出厂销售的依法予以处理。公安部门在查验过程中,对存在“大吨小标”或非法改装的车辆,比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信息,如确认为违规生产的车辆,详细记录违规机动车基本信息及整车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公告批次等信息,固定违规证据,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信息系统上
5、报机动车违规产品。责任分工:工信、市场监管、公安、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二)加强货物运输环节安全管理1渣土运输企业方面。根据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渣土车安全管控工作的通知(X建管函2023)X号),城市管理部门牵头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定期开展渣土运输车辆及企业相关核准工作。市场监管部门禁止不符合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许可的条件的规定第四点要求的单位从事渣土运输业务。所有核准渣土车要完成密闭化改造、有卫星定位、视频监控、盲区监控预警系统。所有渣土车辆必须纳入道路运输系统管理并纳入渣土运输平台管理。住建、城管、公安、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要依
6、法严格落实渣土处置核准制度。对未落实平斗、密闭、净车出场措施,未合理明确运输路线、时间及倾卸地点,或者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不得核准渣土处置。未经联审联批,不得进行渣土处置核准。住建部门要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加强施工现场监管,督导建设、施工单位依法处置渣土和落实持证、净车、平斗、密闭出场措施。住建、城管、公安交管、交通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日常执法巡查工作,建立落实联动执法机制,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查处渣土车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执法合力。责任分工:城市管理、住建、公安、交通运输、水利、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2,水泥搅拌运输企业方面。根据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
7、强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监督管理的通知(X建综(2023)X号),加强预拌混凝土运输环节监管,将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纳入“营运”车辆管理,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按规定安装北斗卫星定位装置并纳入卫星定位公共服务平台,预拌混凝土企业建立健全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安全运行各项管理制度,杜绝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超标装载;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在运行过程,应当符合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各部门各司其职,加大预拌混凝土运输环节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责任分工:住建、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3 .其他货运企业方面。督促指导道路货运企业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全员
8、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指导道路货运企业严格落实驾驶员管理责任,加强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督促指导道路货运企业严格落实车辆管理责任,建立“一车一档”车辆技术档案,制定车辆维护计划,按规定进行车辆检测、二级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督促指导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及拥有50辆及以上重型载货汽车或者牵引车的普通货运企业,按照标准建设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或者使用符合条件的社会化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并按要求在所属车辆运行期间对车辆和驾驶员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不得随意关闭动态监控系统。督促货运企业、动态监控运营
9、商加强车辆的入网率上线率管理,不得随意关闭动态监控系统,确保车辆及时上线。一旦发现车辆运行中出现离线、超速、疲劳驾驶等情况,要及时提醒车辆驾驶员并抄告给所属货运企业。严禁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检验不合格以及其他不合规车辆从事道路货运经营活动、严禁超限超载运输。责任分工:交通运输部门牵头,会同公安、工信、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4 .道路交通执法方面。公安部门要采取日常查纠执法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巡逻管控力度,严查货车“三超一疲劳”、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非法改装拼装,逾期未报废、涉牌涉证、未年检、违法载人、违反禁令、逆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和交通执法部门不定期开展联合
10、执法,依托全市固定治超站,科学合理设置临时治超点,加大货车超载超限打击力度,健全公路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机制。充分运用全市首批41处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动态自动称重检测及电子抓拍系统,开展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并实行违法信息抄告制度,推行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异地间交通执法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协助调查制度。要实时排查逾期未换证、未审验和违法记分满分未学习货车驾驶人,通过互联网、电话、短信等多种形式告知驾驶人及时参加换证、审验和违法记分满分学习。责任分工:公安部门牵头,会同交通运输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三)加强货源配载安全管理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XX市加强货车装载源头治理工作机制,督促本行业重点货物装
11、载源头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装使用称重、视频监控等设备,建立并落实货运车辆装载、计量、放行、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出场(站)货车合法装载。要加强货物集散地排查,确定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对于违法超限超载情况严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货物装载源头单位,由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工信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源头监管;应急管理部门负责非煤矿矿山、采石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等企业源头监管;住建、应急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源头监管;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房屋市政工程(工程渣土)源头监管;水利部门负责河砂开采企业源
12、头监管;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许可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负责各自领域内工程和企业的货物装载源头监管以及做好运输业务发包管理的督促工作。责任分工:工信、应急管理、住建、公安、水利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四)规范货车安全检测检验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要联合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对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对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技术能力继续保持以及在检验过程的检验数据核查、尾气排放检验环节等开展监督检查。要严厉打击只收费不检车、不执行国家标准检验、替检代检、篡改检验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
13、法予以处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撤销检验资质。资质认定证书被吊销的,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认定。对检验机构工作人员与非法中介内外勾结违规检验构成犯罪的,检验机构负责人、管理人以及检测人员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行贿受贿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犯罪行为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现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技术能力继续保持等方面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处理。责任分工:市场监管、公安部门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落实。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各地要高度重视货运车辆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迅速组织各有关部门深入研究,结合各地实际,细化
14、具体落实措施以及相关部门的任务分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二)压紧压实责任,加强安全监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分工,落实各方责任,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建立联合检查处理机制,形成对货车生产改装销售、货物运载、货源配载、安全检测检验等的全过程监管。(S)深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大对货运车辆事故风险的社会面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介,加大对典型事故及交通违法乱象的曝光力度和频率,不断强化货车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形成货运行业安全、有序、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四)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牵头部门发挥好统筹推动作用,配合部门积极主动向前,同向发力强化齐抓共管合力,拧紧货车生产改装销售、货物运载、货源配载、货车安全检测检验各环节监管链条,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市政府安办将把有关工作要求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内容,加强日常调度指导和监督检查,对工作进度慢、任务不落实的将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