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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 泸县奇峰镇储流香白酒小作坊建设项 目 建设单位(盖章): 泸县奇峰镇储流香白酒小作坊编制日期: 2021 年 12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3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3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31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47六、结论 51附表 52附图附图 1 地理位置图附图 2 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附图 3 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 4 项目环境监测布点图附图 5 生态红线分布图附图 6 泸县区域水系分布图附图 7 泸州市三线一单附件附件 1 委托书附件
2、2 营业执照附件 3 用地文件附件 4 废水转运协议附件 5 监测报告附件 6 废水转运台账附件 7 污水处理公司检测报告附件 8 情况说明附件 9 酿酒废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合同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泸县奇峰镇储流香白酒小作坊建设项目项目代码无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四川省泸州市泸县奇峰镇柿子村一社地理坐标(105 度 29 分 43.271 秒, 29 度 9 分 34.902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白酒制造(C1512)建设项目行业类别25 酒的制造建设性质团新建(迁 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 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
3、项 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万元)2.5环保投资占比(%)5%施工工期已建(补评)是否开工建设否团 是: 本项目 已建设完成,用地(用海) 面积(m2 )458.9m2为补办环评。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1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环境质量底线项目选址区域为环境空气功能区二类区,根据2020年泸州市环境状况公报中环境空气的监测数据,除细颗粒 物年均值超标0.2倍外,其余监测项目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 二级标准,项目区域为环境空气质
4、量不达标区,不达标因子 为PM2.5。根据关于印发泸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 (2018-2025年)的通知(泸委办【2018】41号)文件, 泸州市制定了大气环境限期达标战略。总体战略:以环境空气质量达标为核心,优化产业结构 和布局,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不断加强工业源污染治理和减 排,深化机动车船等移动污染源污染控制,加快推进挥发性 有机物综合整治,提高扬尘、餐饮业管理水平,促进多污染 物协同控制及区域联防联控,提升大气污染精细化防控能 力。分阶段战略: 20182020年,针对当前环境空气污染特 点,近期空气质量达标措施以强化污染源治理和减排为重 点,以加强工业企业末端治理为抓手,推动燃
5、煤锅炉淘汰升 级,提升电力、钢铁、水泥、破璃、砖瓦等重点行业污染物 治理效率,通过控制扬尘污染、秸秆露天焚烧、餐饮污染等 手段深化面源治理,通过淘汰黄标车、升级油品和机动车排2放标准等综合管理措施,提高移动源综合治理水平,切实有 效减少多种污染物排放量,初步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20212025年,以优化空间格局及产业布局为重点,逐步调 整产业结构,通过推动能源革命、严格环境准入、企业搬 迁、产能淘汰等措施,提高环境准入门槛、倒逼产业转型升 级,逐步实现大气污染控制从末端治理向源头控制转变,开 启经济发展绿色化进程。根据2020 年泸州市环境状况公报,2020 年,在长 江、沱江、赤水河、永
6、宁河、濑溪河、马溪河、九曲河、古 蔺河、塘河、大陆溪、龙溪河、米溪沟、龙涧溪河、海潮河 上共设置 26 个监测断面, 类水质断面占 42.3%,类 水质断面占 26.9%,类水质断面占 30.8%,无 V 类和劣 V 类水质断面。濑溪河、九曲河、马溪河、龙溪河、大陆溪和 海潮河受到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 数、氨氮、总磷和氟化物。本项目附近地表水体为马溪河,马溪河水质受到轻度污 染,断面达标率为 0。大巫滩断面水质类别为类,水质月 达标率为 9. 1%。根据本项目监测报告, 项目区域目前能够满足声环 境质量标准 2 类标准要求。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底线: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 则
7、 土壤环境(试行) (HJ964-2018)附录 A,本项目为白 酒生产项目。属于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为类。其中类 建设项目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自身为敏感目标的建 设项目,可根据需要仅对土壤环境现状进行调查。本项目为白酒生产小作坊,属于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为类,且自身不作为敏感目标。本项目酿酒过程产生的酒 糟外售,实现资源利用化;生产废水暂存于废水收集池,委3托有资质的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市政环 卫部门统一清运,不会对土壤环境造成影响。因此,本项目 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也无需对土壤环境现状进行调 查。本项目挥发性有机物及发酵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能满 足四川省固定污染
8、源大气挥 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DB51/2377-2017)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锅炉为天 然气锅炉,废气通过 8 米高排气筒排放,能满足锅炉大气 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表 3 燃气锅炉排放限 值。员工生活污水通过旱厕收集后作农肥使用,生产废水暂 存于收集池(10m3 ),委托有资质的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厂区内分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一般防渗区为废 水收集池采取铺设混凝土,确保等效黏土防渗层 Mb 1.5m ,K110-7cm/s。简单防渗区为生产区、存储区,采 用一般地面硬化。项目拟建地大气、地表水、声环境质量现状均满足相应 功能区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评提
9、出的各项要求,认真 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治理措施的治理效果达到设计及环 评提出的要求,不改变区域的环境功能,可满足功能区大 气、地表水等环境质量达标。因此,项目所在区域符合环境 质量底线管理要求。(2)生态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 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 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 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 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4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 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 发建设活动,
10、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 环评文件。需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 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是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 底线,对于维护生态安全格局、保障生态服务功能、支撑经 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 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的通知 (川府发2018 24 号),对全省各市区的生态保护红线重新进行了划定。其 中泸州市的合江县、古蔺县、叙永县部分地区被列入川东南 石漠化敏感生态保护红线内。本项目位于泸州市泸县奇峰镇,不在上述生态保护红线 区内,根据四川省生态红线图,证明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 红线区域。(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主要涉及用水、
11、粮食。项目所在地水、电资源丰 富(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行业),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与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 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人清单实施生态环 境分区管控的通知符合性分析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 质量底线、资源利用_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人清单实施生态 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 (泸市府发【2021】10 号),泸州市 将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将全市行政区域划分为优先保护、 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三类,共 49 个环境管控单元,主要分 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根据泸州 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详见附图 7),本项目
12、属于要素重5点管控单元,该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为“以环境污染 治理和风险防范为主,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强污染排放控 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解决生态环境 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严格落实区域及重点 行业污染物允许排放量;环境要素重点单元在维护区域生态 环境质量的前提下,有针对性地加强污染物和环境风险防 控,重点加强农业源、生活源治理。单元内若新布局工业园 区、企业,应充分论证环境合理性。”本项目为白酒小作坊生产厂家,通过落实本次评价提出 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和相应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其排放的各 类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不会改变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的建设与重点管
13、控单元分区管控要求相符。根据附件 4 泸州市各区县生态环境准入总体要求,详见 下表。表 1-1 泸县生态环境准入总体要求区县总体准入要求本项目符合性泸县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六个百分 百”,加强建筑、道路扬尘、餐饮油 烟、机动车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全 县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四川省生 态环境厅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 排 放限值的公告相关要求。环境 空气质量不达标区,新增 VOCs 排 放 实 行 2 倍 量 减 量 替 代 。医药园区化学合成药等产生较大 异味的企业应合理选址, 靠近泸县 城区居住区的园区北侧, 禁止引入 恶 臭 异 味 明 显 的 制 药 企 业 。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治理, 推 进养
14、殖生产清洁化和产业模式生态 化,提高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 畜 禽粪污 (水 )综合利用率 不低于 80%;加强水污染综合治理,加强 与内江市、重庆市荣昌区、永川区 上下游协调,逐步实现濑溪河、九 曲河、大鹿(陆)溪、龙溪河等跨 界 小 流 域 水 质 稳 定 达 标 。沱江流域的水污染物排放严格执 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本项目为白 酒 小作坊生产 厂 家,不属于 医 药园区化学 合 成药 、畜禽 水 产养殖 、页岩 气 开 发 等 企 业。 本项 目员 工生活污水 通 过旱厕收集 后 作农肥使用 , 生产废水 暂存 于 收 集 池 ( 10m3 ), 委 托有资质的 工 业污水处理 厂 处理,厂区 内 分为一般防 渗 区、简单防 渗 区,不会对 地 表 水 造 成 影 响。符合6物排放标准。严格按照水产种质 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对濑溪 河翘嘴鲌蒙古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 源 保 护 区 进 行 管 理 。页岩气开发实施废水重复利用, 压裂返排液回用率达到 85%以上, 固体废弃物实现资 源化利用和无害 化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