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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 粘胶带、缠绕膜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盖章) : 泸州国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二二一年七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粘胶带、缠绕膜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104-510502-04-01-382693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泸州市江阳区荆山路 10 号 2 号厂房一楼地理坐标东经:105 度 28 分 34.846 秒, 北纬:28 度 55 分 39. 118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1 塑料薄膜 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53 塑料制品业建设性质新建 (迁建) 改建扩建
2、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部门 (选填)江阳区发展和改 革局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文号 (选填)川投资备 【2104-510502-04-01-382693】FGQB-0072 号总投资 (万元)60环保投资 (万元)15环保投资占比 (%)25%施工工期2021.8-2021. 10是否开工建设否是: 用地 (用海)面积 (m2 )925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2008 年,经江阳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泸州市江阳区江 南轻工业集中发展区管理委员会”,泸州市江阳区江南轻工业 集中发展区建设用
3、地面积 9.27 平方公里,包含江阳区蓝田镇 以及纳溪区部分区域。为便于管理,突出重点发展产业,泸 州市江阳区江南轻工业集中发展区于 2009 年更名为“泸州轻 工业园区” 。2016 年 3 月 31 日,泸州国家高新区江南科技产 业园授牌仪式举行,泸州轻工业园区正式升级成为“泸州国家 高新区江南科技产业园” 。园区含江阳区内的 10 村区域, 占 地面积 5.82km2,北至未来大道,西至蓝安路,南至园区道路 机场东沿线,东至城市外环路。- 1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园区规划环评名称:泸州市轻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机关:原泸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文号:泸市环函2012236号规划及规划
4、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轻工业园区重点以发展高新产业、加工业、商贸、仓储 物流为主,成为泸州市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基地之一。2012 年 12 月 3 日,泸州市环保局以“泸市环函2012236 号”文出具了 关于印发泸州市轻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 见的函,根据园区规划环评及批复要求,园区准入条件如下:禁止类: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 中界定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不满足行业准入条件的项目; 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及工艺设备落后、 产品滞销、污染严重、且污染物不能进行有效治理的项目; 机械电子行业中禁止引入专业从事电镀、喷漆等表面处理 工序的企业,禁止
5、印制电路板的生产行业;废水排放量较 大或难处理的企业;化工行业。鼓励类:园区鼓励发展的行业主要有轻纺 (如麻纺织, 丝绢防治及精加工等) 、箱包制造 (如皮革服装制造、皮箱 包袋制造等) 、 电子机械 (如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 等) 。允许类:不属于上述鼓励、禁止行业类型,选址与周围 环境相容的其它行业。本项目为 C2921 塑料薄膜制造,主要从事粘胶带、缠绕 膜生产制作,且根据泸州国家高新区江南科技产业园管理委 员会出具的入园条件复函,同意本项目入驻,符合泸州国家高新区江南科技产业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 2 -其他符合性分析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取得了江阳区发展改革局下发的
6、备案文件,川投 资备【2104-510502-04-01-382693】FGQB-0072号。根据产 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年本) ,项目不属于鼓励类、 限制类和淘汰类行业,为允许类;根据查阅相关资料,本项 目满足泸州国家高新区江南科技产业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中 的准入要求。2 、项目用地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租用四川欣楠床上用品有限公司闲置标准厂房 925,根据业主提供的厂房产权证(不动产权第0047538号), 明确项目用途为工业用地,综上所述,本项目用地符合江阳 区土地利用规划。3 、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与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 案的通知(
7、川府发【2018】24号,泸州位于“川东南石漠化 敏感生态保护红线区”,具体如下:地理分布:该区位于四川盆地东南部,包括与重庆交界 的平行岭谷地区和与云南、贵州交界的四川盆地中部低山丘 陵的过渡地带,水热条件良好,生物资源较丰富,其赤水河 流域属于大娄山区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区。行政 区涉及合江县、叙永县、古蔺县、广安市前锋区、邻水县、 华蓥市、大竹县,总面积0. 11万平方公里, 占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的0.77% , 占全省幅员面积的0.24%。本项目位于泸州市江阳区荆山路10号2号厂房一楼,属于 泸州国家高新区江南科技产业园区内, 占地范围在泸州市生 态红线范围外,符合泸州市生态红
8、线划定情况。环境质量底线- 3 -环境空气质量底线:根据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公示的2019 年泸州市环境状况公报结果,工程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情况 如下:区域内SO2 、NO2 、PM10 、CO 、臭氧达到环境空气相 关标准。区域内 PM2.5超标,为不达标区域。根据关于以 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评【2016】150号要求,“对环境质量现状超标的地区,项目拟 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的,依 法不予审批其环评文件”,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采取相应的 治理措施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根据关于印发泸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 (2018-2025年) 的通知
9、(泸委办【2018】41号) 文件,泸 州市制定了大气环境限期达标战略。总体战略: 以环境空气质量达标为核心,优化产业结构 和布局,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不断加强工业源污染治理和减 排,深化机动车 船等移动污染源污染控制,加快推进挥发性 有机物综合整治, 提高扬尘、餐饮业管理水平,促进多污染 物协同控制及区域联防联控,提升大气污染精细化防控能力。分阶段战略:20182020年,针对当前环境空气污染特 点,近期空气质量达标措施以强化污染源治理和减排为重点, 以加强工业企业末端治理为抓手,推动燃煤锅炉淘汰升级, 提升电力、钢铁、 水泥、破璃、砖瓦等重点行业污染物治理 效率,通过控制扬尘 污染、秸秆露天
10、焚烧、餐饮污染等手段 深化面源治理,通过淘汰黄标车、升级油品和机动车排放标 准等综合管理措施,提高移动源综合治理水平,切实有效减 少多种污染物排放量,初步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2021 2025年,以优化空间格局及产业布局为重点,逐 步调整产业结构,通过推动能源革命、严格环境准入、企业 搬迁、 产能淘汰等措施,提高环境准入门槛、倒逼产业转型- 4 -升级,逐步实现大气污染控制从末端治理向源头控制转变, 开启经济发展绿色化进程。地表水质量底线:项目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根据泸州市 环境质量公报本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满足地表水 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中的 III 类标准要求;
11、本 项目选址于泸州市轻工业园区范围内,已规划建设完善的雨 污管网,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 1996) 三级标 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进入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 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 标 准排放至长江,项目废水增量小,且完全能做到达标排放, 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小,不影响项目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为塑料薄膜制造项目,项目 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 境 (试行) (HJ 964-2018) ,本项目无需开展土壤环境影 响评价工作,项目项目营运
12、期对土壤环境无影响,因此不涉 及土壤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主要为聚乙烯颗粒和BOPP母卷、 水、电,不会对当地资源利用上线造成较大影响。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当地未设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不属于泸州国 家高新区江南科技产业园区禁止发展项目。与“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 的符合性根据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 (试行) ,本项目与其符合性分析如下:表 1-1 与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 (试行) 符合 性一览表- 5 -序负面清单符合性分 析是否符合1禁止新建、改建和扩建未纳入全国内航 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等全国港口规划, 以及四
13、川省内河水运发展规划、泸 州 宜宾 乐山港口群布局规划等省级 港口布局规划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 目。本项目不 属于码头 项目符合2禁止新建、改建和技改不符合长江干线 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含 桥梁、隧道) 。本项目不 属于过江 通道项目符合3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 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 目。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 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 采石、挖沙等活动项目选址 不在自然 保护范范 围内符合4禁止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名胜区 内设立各类开发区;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 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建设宾馆、招 待所、培训中心、疗养
14、院以及与风景名胜 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项目选址 不在风景 名胜区内符合5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 范围内新建、技改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 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禁 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 围内设置化工原料、矿物油类及有毒有害 矿产品的贮存场所,以及生活垃圾、工业 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堆放场所和转运 站。项目选址 不在饮用 水保护区 内符合6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 围内,除应遵守准保护区规定外,禁止新 建、改建、技改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禁止从事经营性取土、采石 (砂) 等活动; 禁止从事网箱养殖、施肥养鱼等污染饮用 水水体的活动;禁止铺设输送污水、油类、 有毒有害物品的管道。项目选址 不在饮用 水保护区 内符合7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 内,除应遵守准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规定 外,禁止新建、改建、技改与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