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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国务院安委会近日印发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为深刻吸取内蒙古阿拉善“222”特别重大煤矿坍塌以及去年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等事故。为了全面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促进和改善现场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结合具体情况,经研究特制定如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具体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在去年开展全市水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深入落实2023
2、年重大安全事故隐患隐患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深化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落实全省水运、港口企业和渡口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全市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二、对象和范围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对象和范围为水运、港口企业和渡口。主要包括全市水上客、货运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旅游客运企业、船舶管理公司、港口货物装卸、仓储作业企业、港口作业部门和渡口等。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四客一危”船舶,涉航桥梁,“三无”船舶、超载船舶,非法载客、违法渡运船舶的排查治理力度。三、排查治理的重点内容(-)
3、加大渡口渡船整治力度。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开展渡口渡船管理专项整治活动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渡口渡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别是一些安全隐患尚未整改到位的公路渡口和渡船,要对船舶质量、安全设施、船员适任及配备、渡运秩序等进行排查,严禁不适航渡船投入营运,严禁非法渡运。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二)加强对旅游船舶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关地区要对辖区旅游船舶进行全面大排查,对旅游船的质量、安全设施、船员适任等情况进行检查,严禁不适航旅游船投入营运;严禁“三无”船舶从事旅游客运。(三)强化辖区内危险品运输船舶监督管理。对辖区内的危险品运输船逐一进行排查,对船舶适航、安全
4、设施、船员配备以及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对符合纳入安全管理体系的船舶,还应严格按照国内安全管理规则等有关规定进行监督管理。(四)深化打击“三无”、超载船舶专项整治行动。各地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继续做好全市打击“三无”运输船舶和超载专项整治工作,要对辖区内“三无”船舶进行调查摸底,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结合治安综合专项整治行动,与海事、公安、安监等部门密切联系,联合执法。发现“三无”船舶要进行严处,责令其回港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发现超载船舶要进行强制卸载,实行减载与经济处罚并重原则,坚决杜绝严重超载现象。(五)严禁非客船违法载客和非法渡运。要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治理非法载客行为,加大巡航力
5、度,严厉打击辖区内“三无”船、农用船等其他船舶非法载客和渡运,发现非法载客船舶和非法渡运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罚,同时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政府支持。(六)对港航企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的排查治理。继续检查港航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如港口危货作业码头),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七)进一步掌握水运企业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包括港航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
6、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八)进一步搞好涉航桥梁通航标志配置工作。航道管理部门要督促有关单位加强对需要配布而至今仍未配布的桥梁通航标志排查,使其尽快配布符合规范要求的助航标志,切实防止船舶碰撞大桥事故的发生。对损坏的桥梁通航标志,要督促责任单位尽快维护好,保证桥梁通航标志处于正常状态。(九)认真总结防碰撞防泄漏专项整治活动中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对照法律法规及“两防”活动相关文件的要求,组织开展回头看,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确保隐患排查不留盲区和死角。四、各重点时段排查治理重点为保证此次工作顺利开展,本次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三个重点阶段进行
7、:第一时段(5月底前):在今年第一季度工作基础之上,进一步深化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1、抓紧整改已排查出来的水上交通安全隐患,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整改,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也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防范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2、继续深化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职责明确、监管到位,要防止反弹。3、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港口、码头)的安全检查,消除火灾等重大隐患,全面排查治理水路运输方面的隐患。4、对全省水上交通安全隐患督促整改条目所列的我市隐患项目(共17条),要求在4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第二时段(6月至9月):针对这一时期台风、暴雨、洪水
8、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认真抓好防洪防汛各项工作,围绕汛期和北京“奥运会”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1、航道部门要对辖区内涉航桥梁的助航标志进行全面检查,督促有关单位按规定设置助航标志,并对助航标志进行维护管理,确保助航标志处于正常使用状态。2、对港航企业年检年审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跟踪检查,督促其整改到位。3、加强汛期渡口渡船安全检查,对不具备安全度汛条件的乡镇渡口和公路渡口实行停渡。4、在大运会期间,组织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检查,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第三时段(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的枯水期和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1、各海事管理
9、机构要加大船舶超载整治力度,严禁船舶超载航行,要求船东按实际水位进行配载,以免船舶因超载导致搁浅,继而引发的堵航事件发生。2、各航道管理部门要及时向船舶公司及船员通报水位和天气预报等信息,对碍航浅滩要及时疏浚,及时调整标位,正确引导船舶安全航行。3、指导督促水运企业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落实防滑、防雾、防碰撞等措施。4、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健全水运企业、水上管理部门两个层面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2023年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水上交通、
10、道路运输安全工作,保持交通运输安全形势的平稳,根据省交通厅印发的XX省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XX省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局制订了XX市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XX市道路运输企业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市、区)交通局、行业管理单位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进行周密部署,要将专项整治的目标、重点内容、重点时段等落实到各专项整治对象和渡口所在乡镇政府,不留死角。要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的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各
11、道路运输企业、港航企业,包括客、货运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旅游客运企业、船舶管理公司、港口货物装卸、港口作业、仓储作业、汽车客运站等企业单位要将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逐条进行登记成册,逐条制定治理方案,并报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各县(市、区)运管所、港航所要在5月25日、7月1日、10月1日和2023年12月26日前将各季度本地的运输企业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材料分别报市运管处和市港航处,市运管处和市港航处汇总后第三天上报局运安科。(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整改隐患。隐患排查专项治理行动要以“四客一危”船舶,“三无”、超载船舶,涉航桥梁,非法载客、非法渡运船舶、道路客运企业、道路危货运输企业、
12、汽车客运站为重点,认真扎实开展排查治理工作。交通行业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经常深入企业、现场进行指导督促,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切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第一主体责任。要结合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结合质量信誉考核、车船年度审验、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强化行政执法,做到安全管理工作有安排、有检查、有记录、有落实,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等行为。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三)
13、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发动职工群众群防群治。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通过各种途径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来,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运输企业、港口、客运站企业,渡口管理单位要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职工、船员(渡工)、驾驶员、乘务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项事故隐患,积极主动的参加隐患治理。同时,对交通管理部门排查出并下发了隐患整改通知书但还未整改到位的
14、安全隐患,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积极消除安全隐患。(四)标本兼治,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各单位要以此次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继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和隐患数据库,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要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事故案例,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预防和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建立水运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五)完善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与海事、公安、安监等部门的联系,形成齐心协力、共同监督、信息畅通、齐抓共管
15、的良好局面。继续开展打击非法经营、安全评估、事故调查处理等有关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监督制度。2023年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国务院安委会近日印发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为深刻吸取内蒙古阿拉善“222”特别重大煤矿坍塌以及去年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等事故。为了全面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促进和改善现场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结合具体情况,经研究特制定如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具
16、体方案如下:一、整治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以强化水上交通安全风险防控为重点,着力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强化安全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切实增强水上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有效防止较大事故和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我县水上交通生产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二、时间安排(-)动员部署(即日起至5月31日)。根据本方案要求,对本辖区内的水上运输情况进行一次摸排,结合辖区实际,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二)集中攻坚(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对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企业、设施、设备及管理等方面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