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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目的对产品及其品质状态在其实现的全过程进行适当的标识和记录,防止产品混淆,并对规定有追溯性产品实现追溯。2.0范围适用于公司采购物料、成品的标识。3.0权责本程序由生产部、品质部、仓库负责执行。4.0定义(略)5.0内容5.1进料的标识:A.采购过程中应尽可能对供应商提出物料的标识要求,要求在包装物上标明产品名称、编号或规格、数量和出厂日期等,并便于识别。B.来料到厂由仓管负责清点、核对,做好记录,并单独堆放待检。a.供应商已标识明确,则采用原标识既可;b.反之由仓管用公司的产品标识票或标识牌标识。环保物料需要求供应商加贴绿色的“R0HS”标签。C.IQC对检验后的产品,根据检验结果(合
2、格、不合格),由其在物料标识票上,合格的加盖“QC合格”印章标识,不合格品贴红色的“不合格标签”票标识,注明不合格原因、数量等内容。5.2产品、检验状态、ROHS的标识:A.产品标识:1)、注塑课:无需进行二次加工的成品,由注塑课在胶箱外加贴绿色的“现品票”进行标识,如产品还需到喷印课进行二次加工的,则加贴白色的“现品票”进行标识。不得混淆。2)、喷印课:加工完成的成品,由喷印课在胶箱外加贴绿色的“现品票”进行标识。3)、“现品票”中的各项内容必须填写准备,品管员在检验时需进行确认,现品票”张贴的位置必须统一,不可随意位置张贴。并且每个包装胶箱或纸箱上,只有唯一的一张“现品票”。B、检脸状态的
3、标识:1)、注塑课品管员检脸合格的在现品票上加盖“QC合格”印章标识,喷印课检验合格的在现品票上加盖“QA合格”印章标识,不合格品贴红色的“不合格标签”票标识。品管员加盖的印章必须清晰。C、环保标识:1)、环保要求的成品由生产部门在外包装箱上加贴绿色的“ROHS”标签。5. 3标识保护A.全厂内所有有标识必要性的物品,均统一标识,包括对生产现场的各种区域的标识。5.1 现标识遗失或标志不清,状态不明时生产、品管应及时查明原因并重新标识,必要时需重新检脸。5.4 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合格品或品质异常、客户退货或客户投诉需追溯时,依据日期,标识单及相关记录进行追溯。5.5 如客户对产品的标识有特别要求的,则依客户的要求进行标识。6.0参考文件(略)7.0附件7.1“现品票”7. 2QC合格印章”、“0A合格印章”7.3“不合格标签”不合格票品名:规格/型号:不合格数量:不合格原因:进料/生产日期:检验员:检跄日期:不合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