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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法问题解答200题(七)121、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有哪些不同?,签约主体不同。集体合同是由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签订,而劳动合同是由劳动者本人与用工单位签订。第二,签订程序不同。集体合同需由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先行协商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而劳动合同由职工本人与用工单位直接签订。第三,生效条件不同。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而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第四,效力所调整的主体范围不同。集体合同生效后,对用工单位和单位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而劳动合同生效后仅适用于职工本人和用工单位。1
2、22、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哪个效力更高?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高于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它是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劳动者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的条款的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两者出现不一致时,应以集体合同规定的条款为准。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规定,则用人单位与职工应当适用集体合同。123、集体合同必须经过集体协商才能签订吗?劳动合同法规定,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工会法第19条也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办理。因此,集体合同是通过集体协商的方式签订的。从职工一方来看,集体协商代表是通过民主程
3、序产生,能够代表本单位全体职工就集体合同的内容做出意思表示。基于上述特点和签订方式,集体合同的目的是为全体职工在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等方面设置一道保障底线。124、什么叫做专项集体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与用人单位签订一个具有较全面内容的集体合同,也可以就如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内容,分别订立彼此相对独立的“专项集体合同”。因此,为了提高集体合同所约定事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劳动者就某项专门事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集体合同即为专项集体合同。125、什么是区域性集体合同?在一些规模较小的单位中,职
4、工流动性较大、职工合法权益受侵害维权较难。针对这些问题,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的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只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而且,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适用的区域仅限于县级以下区域。126、集体合同订立程序是什么?1)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拟定集体合同草案;2)集体合同草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3)将讨论通过的集体合同报送当地劳动行政部门;4)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5、。由此可见,履行报批程序是集体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生效后的集体合同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即使新入职的员工也同样适用。127、集体合同中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有最低标准吗?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因此,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以上述两个“不得低于”的标准为原则,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除了劳动合同的约束之外,通过法律强制性的规定,更进一步保障了劳动者在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方面的基本权利。128、集体合同出现争议如何解决?和劳动合同争议类似,
6、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如果因集体合同发生争议,除了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以外,也同样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集体合同争议。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如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工会可以依法代表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集体合同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关于这一点,在劳动法中有更详细的规定:”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院提起诉讼。”129、工会的地位和作用是什么?根据我国工会法的规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各级工会代表职工的
7、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因此,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劳动合同法在劳动法关于工会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XX年10月27日最新修正后的工会法,进一步加强了工会的职能和作用,明确规定了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130、工会有哪些权利和职责?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具体来说,工会的主要权利和职责主要表现在以下6个方面:1)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2)当用人单位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3)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集体合同。4)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
8、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5)工会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6)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131、工会可以代表职工签订集体合同吗?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重要区别之一即为双方的签约主体不同:劳动合同是由劳动者本人与用工单位签订,而集体合同则是由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因此,集体合同是由工会或者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订立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上。由此可知,工会可以代表职工签订集体合同。对此,我国工会法也有类似规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9、。工会签订集体合同,上级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132、职工个人与单位签劳动合同,工会能起什么作用?劳动合同法规定,工会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我国工会法对此也有类似规定:工会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前,对一些条款有疑问或者对一些内容不能确定时,可以向工会寻求帮助,请求工会给予指导,或者请求工会就某些事项与单位进行协商,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限度的维护。133、职工申请仲裁或打官司,工会能帮忙吗?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
10、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因此,工会对用人单位依法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起到监督作用。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如果劳动者因劳动合同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还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134、企业有违法行为,工会可以干预吗?我国工会法第22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侵犯职工权益的情形,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交涉,要求改正;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研究处理,并向工会作出答复;企业、事业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1)克扣职工工资的;2)不提供劳动安全
11、卫生条件的;3)随意延长劳动时间的;4)侵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的;5)其他严重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135、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工会可以起什么作用?在紧急情况下,如果危及劳动者的重大权益,甚至人身安全,工会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紧急解决建议,制止和避免危险事态的进一步扩大。我国工会法第24条规定,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企业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工会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136、单位“炒人”必须事先通知工会吗?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当用人单位单方提出解除
12、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需对用人单位作出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决定进行审查,如果发现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因此,单位在向劳动者发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之前,应当首先通知工会,工会认为无异议的,单位方可以决定“炒人”。137、工会经费的和用途是什么?工会经费的如下:1)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2)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3)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4)人民政府的补助;5)其他收入。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
13、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上述所列工会的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工会经费使用期间,必须依法接受国家的监督。138、企业拖欠工会经费怎么办?根据工会法第43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起诉。因此,当工会申请支付令,如果企业对于拨缴工会经费提出书面异议导致支付令失效时,还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139、什么是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是一种新型的用工方式,劳动
14、合同法第法律的形式对劳务派遣用工形式进行确认和规范,这些内容在劳动法中尚无规定。劳务派遣亦称人才租赁,即用工单位向劳务派遣机构提出所需人员的标准和工资待遇,由派遣机构通过市场招聘等方式搜索合格人员,把筛选合格的人送交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比如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等。因此,在劳务派遣中,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是劳动关系,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只是劳务关系。简单地说,劳务派遣的特点就是劳务派遣企业“招人不用人”,用人单位“不招人用人”。140、成立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最低是多少?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进行了规范,即规定只有依法设立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具备一定经济实力以承担对被派遣劳动者义务的公司法人才能专门从事劳务派遣经营。劳动合同法第57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