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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化企业各级负责人安全知识一、安全方针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
2、效实施;(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三、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一)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二)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三)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四)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
3、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五)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六)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四、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形式包括日常排查、综合性排查、专业性排查、季节性排查、重点时段及节假日前排查、事故类比排查和外聘专家诊断式排查等。(一)日常排查是指基层单位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基层单位(厂)管理人员和各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性检查;日常排查要加强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巡查;(二)综合性排查是指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化工过程
4、安全管理各要素落实情况为重点开展的全面检查;(三)专业性排查是指对区域位置及总图布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储运、应急、消防和公用工程等系统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四)季节性排查是指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检查,主要包括: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泄漏、防解冻坍塌为重点;夏季以防雷暴、防设备容器高温超压、防台风、防洪、防暑降温为重占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防凝保温为重点;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为重点。(五)重点时段及节假日前排查是指在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和节假日前,对装置生产是否存在异常状况和安全隐患、备用设备状态、备品备件、生产及应急物资储备、保运力量安排、安全保卫
5、、应急、消防等方面进行的检查,特别是要对节日期间领导干部带班值班、机电仪保运及紧急抢修力量安排、备件及各类物资储备和应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六)事故类比排查是指对企业内或同类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后举一反三的安全检查;(七)外聘专家排查是指聘请外部专家对企业进行的安全检查。五、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三)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四)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
6、未投入使用;(五)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六)全压力式液化烧储罐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注水措施;(七)液化烧、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未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A)光气、氯气等剧毒气体及硫化氢气体管道穿越除厂区(包括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外的公共区域;(九)地区架空电力线路穿越生产区且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十)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十一)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设备;(十二)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
7、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十三)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不满足国家标准关于防火防爆的要求;(十四)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重电源供电,自动化控制系统未设置不间断电源;(十五)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十六)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十七)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十八)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或者制度未有效执行;(十九)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直接进行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使
8、用的化工工艺未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新建装置未制定试生产方案投料开车;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二十)未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六、设备日常管理(一)设备操作规程的编制及执行;(二)大机组和重点动设备运行参数的自动监测及运行状况的评估;(三)关键储罐、大型容器的防腐蚀、防泄漏相关工作开展;(四)安全附件的维护保养;(五)日常巡检工作开展;(六)出现异常状况的设备设施及时处置;(七)备用机泵的管理。七、设备预防性维修工作(一)关键设备设置在线监测;(二)关键设备、连续监(检)测检查仪表
9、的定期监(检)测检查;(S)静设备密封件、动设备易损件的定期监(检)测;(四)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附件的定期检查(测);(五)对可能出现泄漏的部位、物料种类和泄漏量的统计分析情况,生产装置动静密封点的定期监(检)测及处置;(六)对易腐蚀的管道、设备开展防腐蚀检测,监控壁厚减薄情况,及时发现并更新更换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八、承包商管理(一)对承包商的准入和绩效评价;(二)承包商入厂前的教育培训、作业开始前的安全交底;(S)对承包商的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的审查;(四)与承包商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范围与责任;(五)对承包商作业进行全程安全监督。九、变更管理(一)变更:任何与生产过程相关的改
10、造、停用、拆除或非同类替换的改变,以及对经过评审的管理方式和人员情况等进行的调整。包括工艺、设备、仪表、电气、公用工程、备件、材料、化学品、生产组织方式和人员、组织机构等方面进行的改变。(二)变更申请、审批、实施、验收各环节的执行,变更前安全风险分析;(三)变更带来的对生产要求的变化、过程安全信息的更新及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四)变更管理档案的建立。十、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十一、重大危险源的操作负责人,对所包保的重大危险源负有的安全职责(一)负责督促检查各岗位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对涉及重大危险源的特殊作业
11、、检维修作业等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作业安全管控措施;(三)每周至少组织一次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四)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十二、人员密集场所及可能存在的较大风险的情况(一)试生产投料期间,区域内不得有施工作业;(二)涉及硝化、加氢、氟化、氯化等重点监管化工工艺及其他反应工艺危险度2级及以上的生产车间(区域),同一时间现场操作人员控制在3人以下;(三)系统性检修时,同一作业平台或同一受限空间内不得超过9人;(四)装置出现泄漏等异常状况时,严格控制现场人员数量。十三、化工过程风险分析(一)工艺技术的本质安全性及风险程度;(二)工艺系统可能存在的风险;(三)对严重事件的安全审
12、查情况;(四)控制风险的技术、管理措施及其失效可能引起的后果;(五)现场设施失控和人为失误可能对安全造成的影响;(六)在役装置的风险辨识分析还要包括发生的变更是否存在风险,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事故及事件教训的措施等。十四、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八大特殊作业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十五、监护人工作职责(一)作业前检查安全作业票。安全作业票应与作业内容相符并在有效期内;核查安全作业票中各项安全措施已得到落实;(二)确认相关作业人员持有效资格证书上岗;(三)核查作业人员配备和使用的个体防护装备满足作业要求;(四)对作业人员的行为
13、和现场安全作业条件进行检查与监督,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协调与联系;(五)当作业现场出现异常情况时应中止作业,并采取安全有效措施进行应急处置;当作业人员违章时,应及时制止违章,情节严重时,应收回安全作业票、中止作业;(六)作业期间,监护人不应擅自离开作业现场且不应从事与监护无关的事。确需离开作业现场时,应收回安全作业票,中止作业;(七)监护人在监护过程中要接受安全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安全主管部门提出的问题及时向反作业负责人反馈,并协助作业负责人及时整改;(八)作业票内容不完整时,监护人有权利拒绝对作业进行监护,同时有义务督促作业负责人及时完善作业票;(九)监护人能根据作业过程中的环境变化及时确认
14、作业现场安全措施是否与作业票中的安全措施相符做出判断,确保检维修作业风险处于可控状态;(十)监护人负责对作业过程中的视频监控设备进行管理;(十一)作业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或安全控制措施发生变化时有权中止作业,及时收回作业票,并向部门领导报告;(十二)特殊作业结束后,监护人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和落实,联系作业验收人员对作业现场进行验收,验收完成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十六、如何落实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责任(一)实施危险作业前,必须进行风险分析、确认安全条件,确保作业人员了解作业风险和掌握风险控制措施、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预防和控制风险措施得到落实;(二)危险作业审批人员要在现场检查确认后签发作业许可证
15、;(S)现场监护人员要熟悉作业范围内的工艺、设备和物料状态,具备应急救援和处置能力;(四)作业过程中,管理人员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严禁监护人员擅离现场。十七、安全教育培训要点(一)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及本岗位操作要点、操作规程、危险因素和控制措施;(二)异常工况识别判定、应急处置、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技能与方法,熟练使用个体防护用品;(S)当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等发生改变时,要及时对操作人员进行再培训;(四)用工部门应当将劳务派遣人员纳入本部门的从业人员进行统一安全管理,对其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十八、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要求对安全生产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接受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十九、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A、B级要素(一)法律、法规和标准;(二)机构和职责;(三)风险管理;(四)管理制度;(五)培训教育;(六)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七)作业安全;(A)职业健康;(九)危险化学品管理;(十)事故与应急;(H一)检查与自评;(十二)本地区的要求。二十、安全“十大禁令”(一)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