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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收账款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宾馆应收帐款管理,保证资金周转顺畅,避免呆帐、死帐的出现,并结合宾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签字挂账规定。(一)各单位若签字挂账,必须有签字协议。协议签订前,首先由财务部负责调查单位资信情况。若可行经销售部负责人签字并上报宾馆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签订消费挂账协议。若私自挂帐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该经办人全额赔偿,同时给于违纪处理。(二)签字挂账协议必须明确签字人员,并预留签字人的签字字样,双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明确各自权利义务。(三)小型宾馆、新办宾馆原则上不允许签字;如签字除执行第(二)条规定外;必须每月T吉算,如果到期不结账,即要停止签字。产生的经
2、济损失由经办人全额赔偿,同时按违纪处理。(四)小型机关、行政、事业单位,资金不能保证的,原则上不允许签字,确要签字,要按以上程序上报审批后方可以签字挂账。若违反规定处罚措施同第(一)条。(五)个人一律不允许签字挂账。原则上不允许担保签字,有特殊情况、关系单位或关系人需临时挂帐(无挂帐合同)的,必须由餐厅经理(营销经理)以上管理人员同意并签字担保才能挂帐,挂帐总额不得超过5000元,并由担保人负责回收,其他人无权担保挂帐。第三条应收账款的催收(-)应收账款由营销部对接人催收。催收时间遵循两个标准:1、时间标准:每两个月催收一次;2、金额标准:每个单位挂账超过20000元时,即要催收。(二)催收人
3、员应做好详细的催收情况记录,收回的款项做好标记,并在回单位后与出纳员办好款项交接手续,未能收回的款项要详细注明原因,经三次催收未能收回并预计今后无法收回的款项,报总经理批准后,及时做出相应的账务处理。(三催收记录应妥善保存,作为评价顾客资信的重要依据之一。第四条应收帐款账单及传递的管理(一)各吧台收银员对签字账单的合规性负责,审核内容包括:签字单位是否与本宾馆协议挂账,签字人是否协议规定的人员,字迹是否属实、清楚,金额是否正确。若签字账单存在上述问题,款项由该收银员负责收回,无法收回的,负赔偿责任。(二)各食堂往来帐款会计,应对账单的合规性、真实性负审核责任,若经往来账款会计审核过的账单存在第
4、(一)项中所述瑕疵且出现呆账、死账的,该往来账款会计负连带责任,按过失处理。(三)各实体往来帐款会计于每月26日上午把当月的应收帐款明细表报宾馆往来帐款会计处。(四胆台之间帐单传递:当班收银员必须做好帐单的传递工作,不得延误。若出现因传递不及时造成漏结账现象,由该收银员全部赔偿并作违纪处理。(五)往来款会计审核后退回吧台的账单,即因收银员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的签字不清、不实而形成的欠款,由该经办收银员补办手续,若出现呆账、死账,由该收银员全部赔偿。(六)宾馆财务部要每两个月对各食堂签字挂账的单位消费、结算进行一次评估,并将评估情况汇总到每月的经营分析报告中,作为经营分析会的一个重要问题进行集体讨论,从而决定是否允许以后继续签字挂账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