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清水江 (黔东南州段)治理工程(锦屏县新化乡段)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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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项目名称: 贵州省清水江 (黔东南州段)治理工程(锦屏县新化乡段) 建设单位(盖章): 锦屏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编制日期: 2022年3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 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内容8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2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33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45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54七、排污许可申请及入河排污口设置55八、结论56附图 :附图1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 项目所在区域水系图附图3-1 项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附图3-2 项目治理总平面布置图附图4 项目环保措施布置图附图5

2、 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 附图6 黔东南州综合管控单元分布图附件: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附件2 贵州省清水江(黔东南州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附表:附表1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附表2 项目建设期环境监理内容一览表附表3 建设项目环保措施一览表附表4 环保投资一览表附表5 环保措施验收一览表治理河道周边耕地1治理河道周边耕地2治理河道周边居民点1治理河道周边居民点2治理河道现状1治理河道现状2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贵州省清水江(黔东南州段)治理工程(锦屏县新化乡段)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贵州省(自治区) 黔东南州 锦屏县(区)新化乡(具体地址)

3、地理坐标起点:(109 度11 分 40.209 秒,26度24分 18.853秒)终点:(109度11分49.209秒,26度24分42.965秒)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127、防洪除涝工程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 用地面积:54466.67m2 涉及长度:1636.9m建设性质R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R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贵州省水利厅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2017.57环保投资(万)元)88.21环保投资占比(%)4.37施工工期8个月是否开工建

4、设R否是: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一、与国家产业结构总体规划的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发改委令第29号),该项目属于第一类 鼓励类中第二项水利第1条:“江河湖海堤防建设及河道治理工程”。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的要求。二、与贵州省“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2018年,贵州省划定了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黔府发201816号),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功能区分为5大类,共14个片区:水源涵养功能生态保护红线包含3个

5、生态保护红线片区:武陵山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维护片区、月亮山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维护片区和大娄山赤水河水源涵养片区。水土保持功能生态保护红线包含3个生态保护红线片区:南、北盘江红水河流域水土保持与水土流失控制片区、乌江中下游水土保持片区和沅江柳江流域水土保持与水土流失控制片区。 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生态保护红线包含3个生态保护红线片区:苗岭东南部生物多样性维护片区、南盘江流域生物多样性维护与石漠化控制片区和赤水河生物多样性维护与水源涵养片区。水土流失控制生态保护红线包含2个生态保护红线片区:沅江上游黔南水土流失控制片区和芙蓉江小流域水土流失与石漠化控制片区。石漠化控制生态保护红线包含3个生态保护

6、红线片区:乌蒙山北盘江流域石漠化控制片区、红水河流域石漠化控制与水土保持片区和乌江中上游石漠化控制片区。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见图1-1。经核实,项目规划范围不在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功能区范围内。项目施工期产生污染物,如粉尘、污废水、噪声、固废等,采取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的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不会降低当地环质量,符合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图1-1 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图2、本项目与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水域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二级

7、标准、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项目建成后,无污染物产生,因此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良好,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本项目与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河道治理工程,项目营运过程无需消耗电能、水,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本项目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根据“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环通2018303号”,项目属于环境准入绿色通道类(绿线),为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且对环境基本无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项目,符合环境准入条件。综上,经过与“三线一单”进行对照后,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未超出环境质量底线

8、及资源利用上线、属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中绿色类。本项目规划选址是合理的,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三、与黔东南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符合性分析根据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209号),全州共划定 206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123个,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重点管控单元63个,主要包括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中心城区等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的区域;一般管控单元20个,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对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分类制定生

9、态环境准入清单。1、优先保护单元: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其中:(1)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和改变用地性质,鼓励按照规划开展维护、修复和提升生态功能的活动。(2)生态保护红线外的一般生态空间,原则上按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按照生态空间用途分区,依法依规进行允许、限制、禁止的产业和项目类型的准入管控。(3)从严控制生态空间转为城镇空间和农业空间,禁止生态保护红线空间违法转为城镇空间和农业空间。鼓励城镇空间和符合国家生态退耕条件

10、的农业空间转为生态空间。2、重点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生态修复和环境污染治理为主。应优化空间布局,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区域及重点行业的污染物允许排放量。对于环境质量不达标的管控单元,落实现有各类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削减计划和环境容量增容方案。3、一般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原则上以生态环境保护与适度开发相结合为主。开发建设中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加强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对照黔东南州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见附图6),项目建设区域属于重点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生态修复和环境污染治理为主。本项目为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建成

11、后将提高河道防洪标准,修复河道两岸生态环境,减少洪灾造成的损失,改善居民生活环境,项目营运过程无需消耗电能、水。因此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分区管控中的重点管控单元要求。四、项目与贵州省河道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锦屏县新化乡,工程初步设计方案由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导编制,根据贵州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二章 整治和建设第十一条 修建开发水利、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各类工程和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等建筑物及设施,建设单位编制立项文件时,必须按河道管理权限将工程建设方案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按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本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12、已交贵州省水利厅审批,并于2021年7月28 日审批通过(批复见附件 2)。项目施工建设由锦屏县水旱灾害防御服务站具体实施,符合贵州省河道管理条例中“第二章 整治和建设”管理办法。五、项目与相关土地条例符合性分析1、与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河道治理,工程建设占用部分耕地、水田、草地、住宅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等,根据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四章 耕地保护第十七条.开发、复垦和整理土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等规划,严格保护生态环境,防止土地沙化、石化和水土流失.。本项目为修建岸堤保护沿河两岸的河道治理、防洪、防止水土流失项目,项目符合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中耕地保护的要求,因此项

13、目的建设符合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符合性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章 建设用地第四十五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 可以依法实施征收:(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本项目为修建岸堤保护沿河两岸的河道治理、防洪、防止水土流失项目,项目的建设目的为防止河道两岸的耕地被洪水侵袭,预防耕地被洪水携带的泥沙覆盖,防止水土流失。项目的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管理要求。六、与锦屏县新化乡总体规划(20172035)的符合性分析锦屏县新化乡总体规划

14、中提出中关于防灾减灾的规划提出:防洪的关键是实施上游区域综合治理,对自然冲刷形成的沟渠清除淤积物和障碍物,对穿越乡驻地的亮江河主要考虑加设置小型湿地,治理危险河段,对影响泻洪的局部河段和桥涵进行扩展改造,改善和提高河道行洪能力。对不满足防洪标准的断面应加高或扩展。对周围山体的洪水采用截洪沟方式截留后排走,避免山洪对乡驻地的直接威胁。乡驻地和中心村按照20年一遇洪水位设防,其它地区按10年一遇洪水位设防,并注意防山洪。本项目属于河道治理工程,是沿岸城镇的重要基础设施,建成后可使治理河段防洪标准达到国家规定的设防要求,提高治理河段防洪能力,保障沿岸城镇的经济发展。因此,本项目与锦屏县新化乡总体规划(20172035)是相符的。七、与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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