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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红林悟道韩非子-解老第六十九章易法红林悟道韩非子-解老上一章韩非子为我们讲了人尽其才,功效弥大。韩非子从反面进行论述,首先是人不能尽其才“数变其业”屡屡变化职业,那么就会失去他本该产生的功效;其次是人能稳其位“数摇徙”屡屡变动,工作不稳定,那么就会掉丢他本应创造的功效。总之,他的价值无法体现,无法创造功效。韩非子用数据进行了说明,一人的损失可能不大,但万人的损失就是弥大。如果一个人不能人尽其才人居其位,假如一天损失半日的工,十天就是五个工人的工,这就是人力资源的巨大浪费,说白一些公司支出工资的一半是无效支出,相应人工成本增加了一半,工作效率降低一半。这样的损失随着人数的增加会越来越大,所以韩非
2、子说“然则数变业者,其人弥众,其亏弥大矣。”反之,让人尽其才人居其位,就能创造远超其本身应该创造的价值,这就是成功公司之所以成功的秘密,现代化的公司对员工创造的“剩余价值”不再是榨取,而是合法占有。996的工作制,就是这种用工思想的具体表现,老板们用“成功”的华丽外衣掩盖了自己内心的肮脏,更无耻的是将这种工作制与国家强大联系在一起。无私奉献,是高尚的自然品德,不是老板们无耻管理的企业文化。当普世的成功标准与道德价值观成为老板们占据的至高点,所有的反对声反而成了堕落的表现。这是我们依法治国的最大障碍与阻力。当然,韩非子在展示高超的人力资源管理能力的实质是想告诉我们,不要轻易改变创造价值的主体,更
3、深入讲就是不要人为的改变制度与规律。人尽其才人居其位是用人的规则与规律,改变了那么规律的作用就无法显现,就创造不了应有的价值。对于国家来说,创造价值的最大主体是律法,律法让社会有序运行,让国家管理有方,只有在这种环境下才能为创造价值提供基础。中国的快速发展正好印证这种理论,战火纷飞,不要说创造价值,就是保护价值都很难。和平,是如此的重要。律法是社会的稳定器,是价值的创造主体,韩非子认为“凡法令更则利害易,利害易则民务变,民务变谓之变业。”意思是凡是法令变更了,利害情况也就跟着改变;利害情况改变了,民众从事的作业也就跟着变化;从事的作业有了变化,就叫做变换作业。法令是国家管理的依据,是社会行为的
4、规范,法令的变化,必然引起各行行业及普通百性的连锁反应。韩非子说的更直白,法令明确了利害关系,法令一变,利害关系随之改变,紧跟着就是行业调整,接下来就是影响到具体的产业承接公司,最后受影响的就是普通产生工人与每个家庭,中国的改革开放,就是不断优化调整产业法规与政策的过程,当然这种优化与调整其本身是正确的,产生的效益也是正向的。但,韩非子说的正好与之相反,法令的易变不是社会发展的要求,而是君主的喜好与习性。所以他说“故以理观之,事大众而数摇之,则少成功;臧大器而数徙之,则多败伤。”意思是所以按照道理来看,役使大众而屡屡让他们发生变动,功效就会很小;收藏贵重器物而屡屡加以挪动,损毁就会很大。数摇功少,数徙多伤,是君主轻易法令的两个恶果,第一个我们已经说得很明白,第二个是韩非子的比喻,经常移动珍贵的藏品,万一摔了,可不是“多败伤”吗。藏品的价值在于完整性,保持完整性是首要原则,作法就是不轻易移动。如果违反原则,结果果显而易见。【凡法令更则利害易,利害易则民务变,民务变谓之变业。故以理观之,事大众而数摇之,则少成功;藏大器而数徙之,则多败伤。】创造价值,是管理的本质,而不是有意展显权力与权威。2019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