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绥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绥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实施背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总体要求,坚持“平稳过渡、扩面提质、拓展延伸、协同联动”原则,以提升帮扶对象就业创业能力、实现稳定就业为首要工作任务,全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使符合条件的都可以享受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二、项目实施对象及标准绥德县内户籍实现跨省转移就业的脱贫劳动力和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脱贫不稳定户家庭劳动力(以下简称为跨省转移就业人员),年龄范围:男16-60周岁、女16-50周岁之间,并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三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每
2、人每年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500元,500元以内实报实销,超过500元的按500元限额报销,每人每年只能申领一次,不得重复申请。三、项目资金来源及概算按照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榆林市财政局榆林市农业农村局榆林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切实做好脱贫攻坚过渡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榆政人社发2023)424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脱贫劳动力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资金由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列支,项目资金总计100万元。四、项目发放渠道跨省转移就业人员本人信合一卡通账户。五、项目组织机构成立项目实施小组和项目监督小组两个小组,具体成员如下:项目实施小组组长:叶辽原副组长:张峰成员:马耀宫莉项目监督小组组长:刘喜红副组长:高建国成员:薛智峰张晶六、项目效益分析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带动2000人左右绥德籍农村劳动力跨省稳定就业,并做好跟踪服务,增强农村劳动力跨省务工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外出务工组织化程度及稳定就业和务工收入,使全县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打下扎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