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区中北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docx

上传人:lao****ou 文档编号:457632 上传时间:2023-11-25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19.4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西青区中北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西青区中北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西青区中北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西青区中北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西青区中北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亲,该文档总共11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西青区中北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西青区中北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docx(11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西青区中北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北镇人民政府2023年11月西青区中北镇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全面贯彻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相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削减污染峰值,改善空气质量,保障公众健康,确保按照国家要求,重污染天气期间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主要污染物在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的减排量分别达到全社会排放总量的10%、20%和30%以上,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1.2 编制依据1.2.1 国家及生态环境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

2、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9)648号)、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3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3340号)。1.2.2 本市相关文件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13)3号)、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规(2023】22号)。1.2.3 本区相关文件西青

3、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西青政发(2023)2号)。1.3 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中北镇行政区域内发生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和应急响应。本方案所称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o1)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空气质量指数(AQ1)级别达到五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对因沙尘暴和臭氧形成的重度污染不执行本方案。2组织机构职责2.1 街镇职责街镇按照职责分工编修应急保障预案及应急保障实施方案,并按规定时间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组织企业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在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有效组织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并对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按要求做好应急响应各环

4、节的工作记录和台账,每日向西青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进展信息2.2 企业职责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应制定应急响应“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在厂区显著位置设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公示牌。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严格落实相应级别减排措施,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和其他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实施现场检查。3预警3.1 预警的分级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统一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D为指标,预测AQ1日均值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从低到高分为不利天气应对、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四级,红色为最高级别。各级别分级标准为:不利天气应对预警:预测AQ1日均值100或者其他不利气象条件需要启

5、动临时减排措施的情况下,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1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1日均值达到500o4应急响应4.1 响应的启动不利天气应对通知发布后,立即启动不利天气应对响应措施,向辖区内工业企业、施工工地、物流园等单位传达通知,做到全员知晓,同时做好协商解释工作。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息一经发布,按照应急保障预案和实施方案立即启

6、动应急响应,迅速组织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对于机动车限行、中小学及幼儿园停课措施的执行起始时间,按照当次预警发布通知的具体规定执行。可根据污染特征,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实施有针对性的应急减排措施,确保应急实效。4.2 响应措施4.2.1 不利天气应对响应措施建议性措施:(1)全镇涉气排放工业企业通过协商减少涉气排放生产线运行、调整生产计划、缩短生产时间等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削减不利天气期间污染峰值。(2)全镇各类施工工地通过协商调整土石方作业、室外建筑拆除、喷涂、粉刷、切割、焊接、护坡喷浆等施工作业时间,严格落实各项扬尘精细化管控,降低不利天气期间污染物排放浓度。(3)全镇物流园区、大

7、型物流企业通过协商增加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比例,减少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运输的方式降低尾气排放,避免运输车辆怠速等待。(4)科学组织杂草整治、喷洒农药、园林绿化、道路划线等作业,强化裸地巡查,不利天气应对期间调整上述施工作业时间。(5)根据镇统一调度,结合空气相对湿度变化,对全镇道路、工业企业内部、施工工地内部、物流园区内部科学组织涉水作业,及时进行保洁。422I11级响应措施健康防护指引: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以及过敏性疾病患者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2)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课程及活动。(3)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

8、宣传和就医指导。建议性措施:(1)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和绿色生活,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2)加强公交运力保障。强制性减排措施:(1)对工业企业管控,依据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通过停止生产线或主要产排污环节(设备)、提高治污效率等方式,严格落实相应的应急减排措施。(2)停止室外建筑拆除、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3)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渣土存放点全面停止生产、运行。(4)未安装密闭装置的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料等运

9、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5)应采取科学措施,根据空气温度及相对湿度,对辖区内主要道路适时调整湿法作业频次,降低湿法作业频次时应适当加大吸扫作业力度。4.2.3I1级响应措施健康防护指引:(1)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以及过敏性疾病患者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确需外出的,应当采取防护措施。(2)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课程及活动。(3)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建议性措施:(1)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和绿色生活,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2)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加强

10、公交运力保障。强制性减排措施:(1)对工业企业管控,依据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通过停止生产线或主要产排污环节(设备)、提高治污效率等方式,严格落实相应的应急减排措施(2)停止室外建筑拆除、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3)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渣土存放点全面停止生产、运行。(4)未安装密闭装置的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5)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

11、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6)根据空气温度及相对湿度,对辖区内主要道路适时调整湿法作业频次,降低湿法作业频次时应适当加大吸扫作业力度。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载货车辆进出10辆次及以上)的单位,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险化学品车辆等除外)。4.2.4I级响应措施健康防护指引:(1)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以及过敏性疾病患者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确需外出的,应当采取防护措施。(2)中小学、幼儿园采取弹性教学或停课等防护措施。(3)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

12、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建议性措施:(1)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和绿色生活,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2)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3)停止举办各类大型户外活动。(4)加强公交运力保障。强制性减排措施:对工业企业管控,依据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通过停止生产线或主要产排污环节(设备)、提高治污效率等方式,严格落实相应的应急减排措施(2)停止室外建筑拆除、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3)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停止全市可能产生大气污染的与建设工程有关的生产活动(塔吊、模板工程、钢筋工程、幕墙工程

13、、地下施工等不产生大气污染的工序除外),渣土存放点全面停止生产、运行。(4)未安装密闭装置的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5)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6)应采取科学措施,根据空气温度及相对湿度,对辖区内主要道路适时调整湿法作业频次,降低湿法作业频次时应适当加大吸扫作业力度.(7)本市及外埠机动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高速公路除外)全天按车牌尾号单双号行驶(保证安全生产运行,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承担急救、抢险等任务,挂新能源牌照及本市未更换新能源牌照的新能源汽车除外)。本市及外埠机动车在外环线以内道路的日常车牌尾号限行措施暂停执行,其他限行车在外环线以内道路的日常车牌尾号限行措施暂停执行,其他限行措施继续执行。(8)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载货车辆进出10辆次及以上)的单位,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险化学品车辆等除外)。4.3响应终止应急指挥部发布预警解除即响应终止,街镇负责通知采取响应措施的单位终止响应。5总结评估响应终止后应于次日16:00前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本领域、本辖区应急响应过程和措施落实情况总结。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档 > 工作总结

copyright@ 2008-2022 001doc.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085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必要时第一文库网拥有上传用户文档的转载和下载权。第一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一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