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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部工作职责直接上级:分管院长部门性质:门诊行政管理部门。管理职能:负责对门诊工作全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实行管理、监督、协调、培训、考核评比的专职管理部门,对所承担的工作负责。主要职责:1、根据医院总体发展规划,负责制定门诊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并落实。2、负责门诊管理制度的制定并组织落实。3、负责对门诊服务质量的监管评价,持续改进门诊服务质量。4、优化门诊环境、布局及流程,落实各项便民措施,不断改善患者就医体验。5、负责医务人员出诊管理,合理安排出诊人员,不断提高按时出诊率,确保门诊工作正常运行。6、负责门诊的应急和安全管理,及时协调、处理门诊纠纷、投诉等应急事件,化解矛盾,确保门诊医疗安全。7、做好门诊、医技科室、临床科室之间的协调配合,定期分析评价、持续改进门诊就诊工作。8、督促检查医务人员贯彻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情况。9、负责门诊分诊导诊、证章管理、健康体检等工作的管理。10、对门诊标识、设施统一管理和审议,并提出持续改进意见。11、负责医院的放射防护及放射安全工作。做好放射工作人员的查体、培训、个人剂量监测,放射设备及放射工作场所监测,安全防护等工作。12、完成医院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