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不受干涉《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出台以后是否会出现行政监管干涉.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民法典》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不受干涉《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出台以后是否会出现行政监管干涉.docx(1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不受干涉。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出台以后,是否会出现行政监管干涉当事人合同自由的情况?答:合同行政监管工作目的是为了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同自由,确保其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使权利。在市场中,合同一方当事人经常利用信息不对称、市场强势地位等优势,迫使对方接受不公平、不合理的合同条款,使得合同弱势一方的合同自由无法实现,导致“霸王条款”等现象时有发生。因此,有必要通过一定的行政手段,对合同关系中强势方当事人的行为予以限制,以保护弱势方权益。合同行政监管工作通过追究违法行为人行政责任以及对合同行为开展行政指导的方式,引导规范经营者合同行为,保障合同公平,从而实现合同双方当事人真正的合同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