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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本)项目名称: 泸州七里香村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 五冶集团泸州建设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2023年3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泸州七里香村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1-510525-04-01-140826建设单位联系人建设地点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茅溪镇九坝村地理坐标106度18分21.625秒,27度49分50.858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21 水泥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
2、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古蔺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川投资备【2301-510525-04-01-140826】FGQB-0011号总投资(万元)2800环保投资(万元)58环保投资占比(%)2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 用地(用海)面积(m2)16亩(10667.2m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相关要求,对照表1专题评价设置原则,本项目专题评价设置情况见下表所示。表1-1 本项目专题评价设置情况一览表专项评价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本项
3、目是否设置该类别的专项评价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 并 a 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排放该类污染物否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否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无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危险物质否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不设置取水口,生产用水为自来水否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
4、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 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附录B、附录C。综上,本项目不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C3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以及淘汰类项目,根据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
5、发200540 号),第十三条:“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视为允许类”,故项目为允许类。根据古蔺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相关文件,已准予该项目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301-510525-04-01-140826】FGQB-0011号。本项目使用的各种生产设备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设备。 综上所述,本项目为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2、规划符合性分析(1)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四川古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供的情况说明,兹有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古蔺茅溪酱酒九坝项目混凝土采购困难,严重影响该工程的工期目
6、标,遂同意该集团子公司(五冶集团泸州建设有限公司)在四川建兴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具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位于古蔺茅溪天富村八组等2处的工业用地上新建搅拌站用于供应园区内的混凝土,以确保该工程顺利实施。土地证及情况说明见附件,项目用地面积16亩,本项目用地为临时用地,生产的商品混凝土供给园区。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规划。(2)与四川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表1-1 与四川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表四川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结论第二章 规划与管控:第十八条 禁止在赤水河干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垃圾填埋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赤水河干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
7、、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改建除外。本项目距离赤水河1.8km,属于混凝土生产项目。符合第四章 水污染防治:第四十三条 赤水河流域禁止下列行为: (一)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二)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包装物;(三)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四)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倾倒、填埋、堆放、弃置、处理固体废弃物、畜禽污染物或者其他污染物;(五)使用禁用的农药,向河道内丢弃农药、农药包装物;(六)生产、销售含磷洗涤剂;(七)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八)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本项目产生
8、的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进行处理后进入茅溪基地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不会对赤水河流域造成影响。符合(3)与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技术管理规程(JGJ/T328-2014)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搅拌楼设置在封闭车间内,上料、配料、输送廊道、搅拌等生产过程实行封闭运行,粉料筒仓设置有脉冲式布袋除尘器。生产区场地使用混凝土进行硬化,并设置连环贯通的导流沟,废水全部流入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回收处理循环利用,不外排。 本项目符合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技术管理规程(JGJ/T328-2014)相关要求。 (4)项目与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绿色生产的通知(川建散水发20
9、17559号)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整体设计及设备采购全部采用最新的环保设计理念和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项目产污均采取严格的环保处理措施(项目采用全封闭生产,原料输送、上料、搅拌等均在封闭厂房内进行,筒仓设置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地面全部硬化,设备、车辆及地面清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设备噪声采取厂房封闭隔声降噪,固废按相关要求处置),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粉尘及噪声可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对外环境影响较小,风险可控,与项目周围环境相容。 因此,本项目符合川建散水发2017559号要求。(5)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 2021年5月30日,生态环
10、境保护部发布了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依据该文件,“两高”项目的范围暂时为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建材等六个行业。 本项目为混凝土拌合项目,属于建材行业范围。项目用柴油、电作为能源,污染物经过有效措施治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且建设单位设立管理台账,符合环境管理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该指导意见要求。(6)与泸州市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专项规划(2018-2025)符合性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地方有关加快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的政策文件,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
11、发展情况,泸州市2018年-2025年期间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发展目标、工作重点以及保障措施,确保泸州市散装水泥和应用行业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指导泸州市行政区域内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发展应用和监督管理等工作。五冶集团泸州建设有限公司所建混凝土搅拌站生产混凝土为提供给四川古蔺酱香酒谷产业园区,为临时混凝土搅拌站。本项目建设符合泸州市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专项规划(2018-2025)的规划要求。3、项目选址合理性以及相容性分析 根据外环境关系可知,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居民分布。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进行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废气、噪声及固废等污染物在采取相应措施后,不会对
12、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造成明显影响。项目建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此外,从外环境分析可知,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敏感点和珍稀动植物等制约因素,外环境比较单一,无其他环境敏感点存在。同时项目所在地不涉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因此,项目建设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 综上,项目与外环境相容,选址是合理的。4、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总体要求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川府发20209 号)以及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
13、境分区管控的通知(泸市府发202110号),对项目拟建区域总体管控要求分析如下:1)与四川省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表1-2 本项目与四川省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类别管控要求本项目是否符合四川省总体管控要求优先保护单元中,应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为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守生态环境质量底线,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本项目位于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茅溪镇九坝村,对生态环境影响小,所排放污染物均符合相关标准。符合2)川南经济区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表1-3 与川南经济区总体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分析区域总体生态环境管控要求本项目指标符合情况川南经济区1、优化沿江、临城产业布局,明确岸线1公里范围
14、内现有化工等高环境风险企业的管控要求。2、促进轻工、化工等传统产业提档升级,严控大气污染物排放。对区域发展产业提出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环境准入要求,对白酒产业和页岩气开发提出高水平的环境管控要求。3、岷江、沱江流域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4、针对内江、自贡等缺水区域,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对高耗水项目提出最严格的水资源准入要求。本项目位于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茅溪镇九坝村,且不属于高环境风险企业;本项目属于混凝土生产项目,不属于轻工、化工传统产业;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进行处理后进入茅溪基地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产业。符合3)泸州
15、市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表1-4 本项目与泸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总体要求符合性分析序号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1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不得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现有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环境风险较高企业按相关要求逐步搬迁退出;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禁止在赤水河干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垃圾填埋场。本项目不属于风险较高企业项目、尾矿库、垃圾填埋场符合2坚持绿色发展,严控新建、扩建高耗能、高排放“两高”项目,加快钢铁、电力、建材、造纸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新建、扩建能源化工、白酒等重点发展产业实施严格的资源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