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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震灾区安置房建设规划一、规划选址1、选址应考虑灾后重建规划要求,不宜占用近期建设用地,并能够避险防灾、及时疏散,并满足以下基本要求:(1)应避开地震断裂带、滑坡、崩塌、泥石流、河洪、山洪等自然灾害及次生灾害影响的地段;并应避开水源保护区、水库泄洪区、濒险水库下游地段;(2 )应尽量避开风口,选择向阳、通风良好的开阔地带,优先选用现有的广场、操场、空地和公园等;(3)应避开现状危房影响范围;(4)应避免改变原有场地自然排水体系;(5)应优先选择靠近原有居住区和经鉴定后可利用公共设施较多的地段;(6)不应占压地下管线;(7)不应影响文物和历史文化遗产的修复和保护。2、竖向规划和设计,应遵守以下技
2、术规定:(1)场地可依据不同自然地形坡度,采用平坡、台地或混合式;(2 )当坡度小于5%时,宜采用平坡式;(3 )当坡度大于8%时,宜采用台地式;台阶高度宜为1.53.0m ,台地之间应设挡土墙或护坡;(4 )场地雨水应做有组织排除。3、应根据场地建设条件,设置不少于两个方向的安全疏散通道,并设置明显标识。二、布局原则1、安置住房宜集中建设,每处规模不宜少于50套,成组团布置。2、安置住房宜采用行列式布置,拼接长度根据场地条件以4 10个开间为宜。3、安置住房行间距以45m为宜。4、消防通道宽度应大于4m。5、公用卫生间、诊疗所、垃圾收集点与安置住房应留有必要的卫生距离,宜设置在下风位。6、小
3、学、中学、诊疗所、粮食与商品零售点等设施的位置应就近设置。7、安置住房每50套作为一个防火单元,配备消防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作为单独防火单元,配备消防设施。三、配套设施1、每50套安置住房配建以下设施:(1)集中供水点1个,供水点应设置遮雨棚,满足生活用水需要;(2)公用卫生间1个,分设淋浴设施和厕所,考虑无障碍设施;粪便应实现无害化处理;(3 )垃圾收集点1个。2、每5 10套安置住房配建一处公用厨房,建筑面积2030m2;每套安置住房配置1个灶位;公用厨房靠近供水点,燃气罐应有统一管理措施。3、雨水宜采用明沟排放;生活排水应采用管道有组织排放。4、应保证供电入户共电及通信线路采用架空敷设。四、公共服务设施1、每1000套安置住房配建以下设施:(1)小学1所,建筑面积300400m2 ;(2 )诊疗所1个,建筑面积4050m2;(3 )粮食与商品零售点1个,建筑面积5060m22、每2000套安置住房配建中学1所,建筑面积10001200m2o3、其它公共服务设施用房可根据实际需要配置。五、道路1、道路按两级设置:(1)主路宽度不应小于4m ,应有照明设施,并与对外路网连通;(2)屋前路宽度不小于2.5m。2、路面标高应低于安置房地面标高,防止倒灌。3、道路铺设应尽量就地取材,保证雨雪天气条件下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