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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9500吨加筋聚乙烯(PE)复合管管材(燃气、给水、排水)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山东通汇塑业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9500吨加筋聚乙烯(PE)复合管管材(燃气、给水、排水)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2-371424-89-01-396932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邢侗街道东方大道路北顺方管业有限公司厂区内地理坐标N37度10分10.775秒,EU6度56分1.972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
2、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4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临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备案文号:2302-371424-89-01-396932总投资(万元)15495环保投资(万元)5环保投资占比(%)0.03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幅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40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2014年5月9日,德州市人民政府出具了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临邑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升级为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批复(德政字
3、201448号);2017年5月31日,中共临邑县委出具了临邑县人民政府关于一进步加强开发区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项目位于临邑县东部富新区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根据中共临邑县委临邑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开发区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2017年5月31日)开发区管理范围包括三部分,即西部经济开发区,东部高新区,北部大工业园区。其中东部高新区规划控制区范围:西起旭光路,东至天鼎丰路东700米;北起316省道,南至东方大道南侧300米。总面积19.8平方公里。建成区范围:东起天鼎丰路东300米,西至旭光路,北起开元东大街北500米,南至东方大道,面积约8.6平方公里。
4、拟建项目位于东部高新区规划控制区范围内。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邢侗街道东方大道路北顺方管业有限公司厂区内,租赁顺方管业有限公司闲置厂房,位于临邑县东部高新区,根据企业提供的土地证(临国用(2012)0190号)可知,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临邑县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土地手续见附件4。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项目为塑料制造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年修改单)中的“C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国家允许建设的项目,同时.,项目已取得了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
5、明,备案文号为:2302-371424-89-01-396932,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见附件3。2、建设项目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邢侗街道东方大道路北顺方管业有限公司厂区内,厂区租用现有闲置厂房并新建厂房。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所在地水、电、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齐全,可以满足该项目建设与运营需要,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的建设不属于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范围。3、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6、号)要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如下:(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3)19号),临邑县生态保护红线如下。表1-1临邑县生态保护红线编号包含要素所在区县面积(km2)YS37I4241110013德州红坛寺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临邑县5.13YS3714241110014利民水库临邑县1.2()YS3714241110015马颊河临邑县0.56YS3714241110016徒骇河临邑县0.93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邢侗街道东方大道路北顺方管业有限公司厂区内,中心坐标:N37度
7、10分10.775秒,E116度56分1.972秒,项目不在生态红线区域范围内,生态功能区红线区见附图4。(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3)19号)可知,项目环境质量底线如下:表1-2德州市环境质量底线要求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大气环境管控分区及管控要求临邑县邢侗街道属于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高排放区: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规定的重点控制区标准。该区域为大气环境存量污染源重点治理和新增污染源严格管控区域,根据区域产业性质和污染排放特征实施重点减排。控制工业园及产业聚集区发展规模,严
8、格控制火电、石化、化工、冶金、钢铁和建材等“两高一资”项目建设(具体按主管部门要求执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等量或减量替代,持续降低园区内污染物排放总量。新上天然气锅炉配套低氮燃烧设施。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环保设施“三同时”、在线监测和排污许可等环保制度项目无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产生和排放;项目废气产生及排放量较少,不属于火电、石化、化工、冶金、钢铁和建材等“两高一资”项目;项目不涉及锅炉的建设,加热工序采用电加热:项目按照要求申请总量指标。水环境管控分区及管控要求项目所在地水环境管控为临邑县邢侗街道中的春风河,本项目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临邑县青萍污水处理厂
9、处理,然后排入禹临河。春风河和禹临河均为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管控要求:涉及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从严审批,禁止新建、改扩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落后产能,禁止建设加剧环境质量超标的建设项目。对造纸、焦化、氮肥、印染、农副产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重点行业(国家鼓励发展的除外)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城区和建制镇应实现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同时,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新区建设全部按照雨污分流实施,推进老城区旧有市政雨污管网的雨污分流城镇排水系统改造建设。整治建成区黑臭水体,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封盖导流
10、、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技术,制定实施方案和整治计划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高污染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项目不属于上述造纸、焦化、氮肥、印染、农副产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重点行业;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分区项目属于建设用地一般管控单元建设用地风险管控严格执行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O建设用地一般管控单元:建立一企一档,标注地块内的风险源,标明企业的特征污染物项目建成后需按照要求建设档案综上,项目满足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
11、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3)19号),资源利用上线要求如下:表1-3德州市资源利用上线要求文件要求本项目能源资源利用上线:禁燃区范国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扩、改)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现有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除用于城市集中供热外,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逐步取缔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供热锅炉、工业蒸汽锅炉及各种洗浴锅炉,推进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项目不涉及高污染燃料的使用以及锅炉的建设,生产工序用热采用电加热;水资源利用上线:统筹全市地表水等各类水资源,优先保证生活用水,合理安排农业用水和工业用水,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
12、管理制度,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加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制定水资源综合利用方案,明确控制目标。控制水耗较大的工业项目建设,新鲜水消耗较大的工业项目须进行水资源评价。积极开展再生水利用,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到2025年,万元GDP用水量比2023年下降1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381左右。到2035年,万元GDP用水量比2023年下降21%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411左右。项目不属于高耗水企业,用水量较少;地下水资源利用上线:德州全市属于地下水超采区,根据山东省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除居民生活用水与应急供水外,严禁新增地卜.水取水量;确需取用
13、地卜.水的,要在现有地卜.水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内调剂解决,并逐步削减地下水开采量。取用地下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用地下水。项目生活用水采用自来水,冷却用水采用自来水,不涉及地下水的使用:土地资源利用上线:至J2O25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保持在6432.07km2以上。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低于5283.02kn,质量稳定中有提高、布局更合理。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203150km2,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685.28km2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将达到346.21km2,基础设施发展用地需求得到保障。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达至J19.61%,土地资源开
14、发利用效率提高到50.86万元/公顷。林地面积不低于575.36kn全市林木覆盖率达45%,人均绿地面积达12.0Om2。通过对我市近十年土地利用变化规律进行分析后预测,到2035年,全市耕地保有量控制在6379.92k以上,建设用地总规模达2208.70km2,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将达到395.49km2,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程度控制在21.32%,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提高至J95.47万元/公顷。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不涉及耕地、林地的使用项目运营过程中生活用水取自供水管网,不开采地下水。项目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
15、,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的控制污染。项目水、电等资源利用相对区域资源利用量较少,不会突破区域资源利用上线。(4)德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符合性分析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3)19号),德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见下表。表1-4德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德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则)/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禁止新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的生产项目。2、禁止新建光气生产项目(不含延长产业链项目)。3、禁止新建有色金属冶炼项目(不含压延加工)。4、禁止新建再生铅项目。5、禁止新建石棉制品项目。6、禁止开采深层地下水的取水项目(饮用水按照相关要求执行)。7、禁止新建石灰窑、粘土砖瓦窑项目。8、禁止钢铁、平板玻璃、水泥(含熟料生产和粉磨站,资源综合利用除外)、铸造、生活垃圾填埋(含扩建)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