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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公示本)项目名称:象州县大乐镇华荣种养专业合作社牛蛙养殖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象州县大乐镇华荣种养专业合作社 编制日期: 2022年1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二、建设内容- 8 -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15 -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23 -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32 -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41 -七、结论- 43 -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附图2: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附图3: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4:项目周边环境现状图附图5:项目现状图附图6:项目与周边水源保护区的位置关
2、系图附图7:项目在来宾市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中的位置附图8:项目养殖废水消纳区示意图附件:附件1:委托书附件2:项目备案证明附件3: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附件4:项目用地红线图附件5:项目土地利用现状附件6:大乐镇人民政府关于项目用地的证明附件7:象州县林业局选址意见附件8:土地承包合同附件9:消纳协议附件10:监测报告附件11:公众参与调查表附件12:整改环境问题的通知附件13:责任声明书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象州县大乐镇华荣种养专业合作社牛蛙养殖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象州县大乐镇六回村民委平地村竹坡岭地理坐标109度58分53.3512秒,24
3、度4分17.4468秒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渔业04-5内陆养殖0412-网箱、围网投饵养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13332.08建设性质R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R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象州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300环保投资(万元)73环保投资占比(%)24.3%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否R是:项目于2019年建设,同年投入使用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其他符
4、合性分析1、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根据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来政发202114 号)的规定:全市共划分69个环境管控单元,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个类别。其中,优先保护单元37个,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一类功能区等生态功能区域;重点管控单元26个,主要包括工业园区、县级以上城镇中心城区及规划区、矿产开采区、港区等开发强度高、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的区域,以及环境问题相对集中的区域;一般管控单元6个,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衔接乡镇边界形成管控单元。象州县共划分12个环境管控单元。
5、表1-1 象州县环境管控单元名录行政区域单元总数环境管控单元分类环境管控单元名称象州县7优先保护单元广西大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广西大瑶山国家森林公园生态保护红线广西来宾红水河珍稀鱼类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架桥岭-大瑶山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柳江-黔江流域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象州县县城下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般生态空间象州县其他优先保护单元4重点管控单元象州县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象州县城镇空间重点管控单元象州潘村-普和重晶石矿区重点管控单元象州县其他重点管控单元1一般管控单元象州县一般管控单元本项目位于来宾市象州县大乐镇六回村民委平地村竹坡岭,属于一般管控单元,项
6、目与来宾市环境管控单元位置关系见附图7。(1)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桂政发202039号)及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来政发202114号)等的规定,确定生态保护红线区为以下三大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包括重要的水源涵养、土壤保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各类陆域和海域重点生态功能区,以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等禁止或限制开发区域。生态环境敏
7、感区和脆弱区:包括水土流失、石漠化各类陆域敏感区和脆弱区,海岸带自然岸线、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等海域敏感区和脆弱区。其他未列入上述范围,但具有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环境敏感、脆弱的区域,包括生态公益林、重要湿地和极小种群生境等。本项目位于来宾市象州县大乐镇六回村民委平地村,属于一般管控单元,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重点生态功能区,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水土流失、石漠化等敏感区和脆弱区,项目周边无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本项目距离大乐六回村石任岭小河边水源地约0.7km,距离大乐镇岭南村河边水源地1.2km,距离大乐镇鸡德村金秀河旁水源地1.9km,不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项目不
8、在生态红线范畴内。(2)环境质量底线项目区域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声环境质量均符合响应的环境质量标准。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作物施肥,养殖废水经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地作物标准限值,用于周边农作物灌溉;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固体废物经过分类收集处理,贮存场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项目产生的污染物采取措施后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资源利用上线是促进资源能源节约,保障能源、水、土地等资源高效利用,不应突破最
9、高限制。项目运营期期间生活用水源于自来水,养殖用水源于金秀河,项目运用过程占有一定的电能、新鲜水和一定的土地资源,但消耗的比重比较小,不属于高污染高耗能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桂发改规划2016944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桂发改规划20171652号),本项目不属于准入负面清单的产业,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符合行业准入。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一般管控单元,根据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来政发202114号)及来宾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试行)项目与来宾市生态环境准入及
10、管控要求清单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2 项目与来宾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相符性分析一览表环境管控单元编码及名称管控单元类别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本项目ZH45132230001象州县一般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1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永久基本农田耕作层。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根据象州县大乐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韦文祥牛蛙养殖场设施农用地证明,本项目用地不涉及基本农田。2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
11、染的建设项目。已经建成的,应当限期关闭拆除。3禁止将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或者污染土壤用于土地复垦。项目为牛蛙养殖,无重金属或其他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污染物排放管控2025年,象州运江老街国考断面水质拟执行类标准,最终以国家下达为准。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作物施肥,养殖废水经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地作物标准后用于周边农作物灌溉,不外排。在非灌溉期,项目储存池及消纳区无法满足的废水消纳需求时,养殖废水回用于本项目牛蛙养殖。因此,项目符合来宾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综上分析,项目符合
12、“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2、与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知道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建设不属于鼓励类、限值类和淘汰类规定的范围,依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第十三条相关规定:“不属于鼓励、限值、淘汰类,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视为允许”,因此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项目已取得象州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211-451322-04-01-155225。3、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来宾市象州县大乐镇六回村民委平地村竹坡岭,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095853.3515,北纬:24417.4468。项目用
13、地不占用基本农田、不占用林地。本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保护区;项目厂区西面距离G355国道约1000m,交通便利;项目靠近金秀河,养殖用水方便。项目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养殖废水经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地作物标准限值用于消纳区内旱地灌溉;在非灌溉期,项目储存池及消纳区无法满足的废水消纳需求时,养殖废水回用于本项目牛蛙养殖,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作物施肥;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的处置;噪声经过隔声减震后符合排放标准。不会改变周围环境功能,不会造成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等功能区质量下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选址合理。4、与来宾
14、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相符性分析根据来宾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来政办发201938号)政策解读及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的通知(来政办发201938号),项目与来宾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3 项目与来宾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划定区域划定区域范围本项目与划定区域位置关系相符性禁止养殖区包括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乡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军事禁区、港口、航道及航道保护范围、行洪区、码头等水域。但经允许后可开展与生态产业相关的活动,如科研考察、生态旅游、建设具有重要遗传育种价值水生生物物种保护及其增养殖项目。本项目距离大乐六回村石任岭小河边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边界约0.7km,距离大乐镇岭南村河边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边界1.2km,距离大乐镇鸡德村金秀河旁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边界1.9km,不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区、自然核心区和缓冲区等保护范围内。相符限制养殖区指资源承载力较弱,并关系到较大范围内生态安全,或环境污染、损害、破坏较严重并急需修复与恢复,不适合于进行集中高强度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