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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综合素质考点巩固民法(2023年最新版)事业单位考试题库考点高频试题:1、多选题明星丁某在赈灾晚会上公开承诺给灾区捐款80万元,但事后只捐了30万元,对余款50万元的捐赠,下列说法“错误”的有一。A:丁某只是口头承诺,可以撤销捐赠B:赠与是实践合同,因丁某尚未给付,可以撤销捐赠C:丁某不可以撤销这一捐赠,因为这是救灾D:丁某不可以撤销这捐赠,因为他是公众人物参考答案:ABD本题解释:正确答案:ABD解析:合同法规定,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无须交付赠与合同即成立。选项A、B错误。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是赠与的任意撤销。合同法对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
2、的范围进行了限制,即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本题中明星丁的赠与是为救灾,不可以任意撤销。故选ABDo2、单选题下列情况,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的是oA:甲1980年参加卫国战争,战争期间失去音讯,1989年战争结束2年后仍无踪影B:乙三年前在攀爬珠穆朗玛峰的途中遭遇雪崩,至今下落不明C:患有老年痴呆,三年前与家人走失D:戊于10年前外出打工,不久后即与家人断绝联系,不断有村民在某市见到他,但其家人几次寻找未果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参考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法律常识。民法通则第23条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
3、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1)下落不明满四年的;(2)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民通意见第27条规定,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申请宣告死亡的期间为4年。因此,本题选择B选项。3、多选题下列条件中,可以导致免除民事责任。A:不可抗力B:因正当防卫、紧急避险造成损失的C:共同致人损害行为的一个行为人证明损害系他们中的另一个人造成D:因受害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参考答案:ABC本题解释:【答案】ABC0解析:侵权行为法第29条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30条规定,
4、因正当防01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第31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所以ABC三项可以导致免除民事责任。4、多选题乙是A工厂负责生产的副厂长。A工厂决定由乙牵头开发一项该工厂急需的新技术。乙为此成立了项目攻坚小组,由A工厂的技术骨干甲担当该小组的项目负责人,主要负责技术开发。后来,由于A工厂的技术设施不够完备,乙又经过多方联系,找到B工
5、厂合作开发该项新技术。甲带领几个辅助人员到B厂去研发。开发完成以后,甲被调往A厂的人事部门任人事主管。A厂就该项新技术单独向国家专利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专利权,并且发明人署名为乙。因此,引起纠纷。后查证,AB两厂当初签订了合作开发协议,但并没有约定专利申请权的归属。请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专利申请人应该是A工厂B:专利申请人应该是A工厂和B工厂C:发明人应该是甲D:发明人应该是乙参考答案:BC本题解释:【答案】BC。解析: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单位。两个人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但是,发明
6、人、设计人还有表明他是该项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即发明人、设计人享有署名权。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了创造性贡献从而完成发明创造的人。本题当中,因为甲主要是为执行单位的任务做出的发明创造,应认定为职务发明创造。同时,该发明创造应该是两个工厂合作产生的结果,所以,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专利申请权应该属于两个工厂共有。本案中的甲是对该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而乙只是负责联络和从事辅助性工作的人,所以,能够享有署名权的是发明人甲而不是乙。因此,B、C项正确。5、单选题甲某欠乙某1千元钱,甲某以4辆自行车抵押给乙某,并签订合同。次日,甲某、乙某去有关部
7、门办法抵押登记手续,由于两人疏忽,漏登记2辆。下列对本案中的抵押行为说法正确的是()OA:该抵押合同成立,抵押合同标的为2辆自行车B:该抵押合同成立,抵押合同标的为4辆自行车C:该抵押合同成立,抵押权的标的都不可以对抗第三人D:该抵押合同成立,抵押权的标的都可以对抗第三人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易错项为A答案Bo抵押效力自合同成立时成立,只是登记后可以对抗第三人。本题中,合同意思基于双方共识,合同成立,标的物为4辆自行车,其中登记的2辆可以对抗第三人,没有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故选Bo6、单选题某电视演员因一儿童电视剧而出名,某公司未经该演员许可将印有其表演形象的宣传海报大量用于玩具、书包、文具
8、等儿童产品的包装和装潢上。对该公司的行为应如何定性?A:侵犯了制片者的发表权B:侵犯了该演员的表演者权C:侵犯了该演员的肖像权D:侵犯了该演员的复制权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公民的肖像权是指公民对于自己的照片、画像、录像、塑像等具有物质载体的视感影像依法享有的不受侵犯的权利。这就是说,肖像权对身体的部位并无具体指定,只要能够让人从视觉形象上感知此为具体的某个人即有肖像权意义。C正确。本题是典型的侵犯肖像权的情形,A、B、D不符合题意。7、单选题我国合同法对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的负担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下列有关风险负担的表述正确的是:A:特定物的风险在合同成立后即由买受人承担B
9、:需要运输的标的物,自交付给买受人后风险转移给买受人C:在途货物的风险除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后即转移给买受人D:在由于标的存在质量瑕疵,买受人拒绝受领的情况下,风险转移给买受人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木体直接考查法条,虽然十分具体,但涉及了多个法条。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以看出,在买卖合同风险负担问题上,该条并未区分种类物还是特定物,因此,一般来说,特定物的风险在合同成立后即由买受人承担,但是在上述“但书”的情况下就会不同。A项错误。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
10、,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可见,法律同样允许当事人以约定的方式对上述规定做出改变。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D项显然是对对这一条错误的理解。买受人拒绝受领的前提并不是标的存在质量瑕疵,而是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C项完全正确,是法条的原文。这一题考查是合同法的内容,虽然仍是直接考查法律条文,但和以往不同的是,以往的题多是考一条法律
11、法规的内容,这一题则就一个风险负担的问题考查了了多个法条。但究其根本还是考查考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8、单选题下列请求应依法予以支持的是OA:某男擅自按市价出售双方共有住房,其妻要求追回B:某女起诉请求离婚,要求分割其丈夫的工伤补助金C:按父母遗嘱某女继承全部家产,其兄要求平分家产D:某夫妻已育有个健康男孩,现申请收养一名孤儿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解析】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1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A项错误。根据婚姻法第18条第2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
12、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由于离婚时财产的分配只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工伤补助金是丈夫的个人财产,妻子无权要求分配,所以B选项错误。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所以C选项中应依照合法遗嘱进行继承,不支持平分家产的要求,C选项错误。根据收养法第6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收养法第8条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D项正确。9、单选题某商场
13、在促销活动期间贴出醒目告示本商场家电一律试用20天,满意者付款。”王某从该商场搬回冰箱一台,试用期满后退回,商场要求其支付使用费100元。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A:王某不应支付使用费,因为双方没有约定使用费B:王某应支付使用费,因为其行为构成了不当得利C:王某应支付按冰箱平均寿命折算的使用费D:王某应与商场分摊按冰箱平均寿命折算的使用费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o解析:合同法第171条规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而对于使用费法律既没有规定,当事人也没有约定,故王某可以不支付。A正确。10、单选
14、题某报社在一篇新闻报道中披露未成年人甲是乙的私生子,致使甲倍受同学的嘲讽与奚落,甲因精神痛苦,自残左手无名指,给甲的学习和生活造成重大影响。按照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对该报社的行为应如何认定?A:是如实报道,不赢侵权B:侵害了甲的名誉权C:侵害了甲的姓名权D:侵害了甲的身体权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民法通则意见第140条第1款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
15、民名誉权的行为。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本题中,某报社在新闻报道中披露未成年人甲是乙的私生子的行为,侵犯了甲的隐私权,对甲的学习和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的,应认定为是侵害甲名誉权的行为。该报社的行为与甲自残的行为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报社的行为并未侵害甲的身体权。因此,排除D项,B项为正确答案。11、单选题依我国法律,当事人对下列哪合同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A: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B:包含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的合同C:因欺诈而订立且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D: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o解析: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考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A项正确。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B错误。因欺诈而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C错误。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既不是有的合同也不是无效的合同,有效还是无效全凭被代理人的追认,不属可撤销的合同,D错误。12、单选题甲公司购买乙公司的产品后,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给乙,该汇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