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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省专家查隐患工作机制(试行)为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提升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省安委会工作部署,制定本工作机制。一、建立事故隐患排查专家库(一)分线分级建立专家库。省安委办建立省级事故隐患排查专家库,服务省安委会、省安委办层面组织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巡查督导、监管服务等(含安全生产、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工作),专家办设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省安全技术中心管理的省应急管理专家库继续服务省应急管理厅的行政许可、三同时审查、事故调查、业务处室执法检查、标准化定级评审等事务。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重点行业监管(主管)部门和市州应参照省安委办做法,分线分级建立事故隐患排查
2、专家库或组建专家团队,服务事故隐患排查工作。(二)建立专家库信息系统。省安委办建立隐患排查专家库系统,用于登记、记录、统计和动态更新专家信息、主要活动和业绩,并根据工作需要和工作变动情况,对专家库中的专家及时进行补充、更新、调整。(三)注重实操遴选专家。专家库专家按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消防安全、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特种设备、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应急管理等行业领域分专业配备。专家库专业的设置、各专业的人数等要能够满足本级、本单位隐患排查工作的需要。除省应急管理专家库中的专家经筛选平移入库外,重点从安全生产标杆企事业单位、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单位基层在职或退休人员中遴
3、选充实专家库。遴选的专家要有安全生产实操经验,熟悉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具有较强现场发现、分析和解决本专业事故隐患与问题的能力。二、强化专家查隐患工作(一)组织专家开展隐患排查。省安委办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专家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行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应督促被检查单位主动接受、积极配合专家检查。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行业监管(主管)部门和各市州也要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开展专家查隐患行动。(二)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专家查隐患不搞面面俱到、全面体检,重点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由专家根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对标对表,重点帮助企业排查发现容易酿成群死群伤事故的重大事故隐患,通过排查大隐患,防范大事故。(
4、三)实行隐患“双交办”制。隐患排查结束时,专家应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在检查记录或检查报告上签字。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既向生产经营单位逐一交底,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同时交组织检查的部门依法依程序处理。重大事故隐患要组织分级录入一单四制管理系统,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及时组织整改,或交办属地、部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整改,确保实现闭环管理。重大事故隐患交办或挂牌督办后,生产经营单位无正当理由未按要求在整改期限内整改到位的,依法从严予以行政处罚。三、加强专家管理(一)从严作风建设。受聘专家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履行职责,公正、客观、认真细致开展隐患排查,全面、实事求是地反映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或建议,并保守生产经营单位的秘密。隐患排查中不得干扰生产经营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违反廉政纪律的,通报所在单位作出处理或直接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二)健全工作保障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专家查隐患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专项资金,为专家排查隐患工作提供支持和良好的工作条件。(三)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专家办、专家使用单位要根据专家隐患排查工作记实,组织对专家进行考评,对不能履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职责的专家,及时调整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