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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工作操作流程为规范本市现有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经营行为,促进本市融资性担保业健康发展,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开展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工作的意见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现状,制定本市现有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工作操作流程。一、监管部门本操作流程中所称市监管部门是指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本操作流程中所称区(县)监管部门是指各区(县)人民政府指定的管理部门。二、适用对象本操作流程适用对象为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即营业执照载明的公司住所在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之内)、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担保机构和在京外注册且已经取得当地监管部门核发的
2、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担保公司在京分支机构(以下统称“在京融资性担保公司”)。三、申请时限及受理方式为保障规范工作如期完成,2011年2月28日前采取集中受理的方式,此后采取常规受理的方式。集中受理:在京融资性担保公司可在2011年2月14日起至2011年2月28日期间,提交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及相关配套文件(详见附件1)、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书及相关配套文件(详见附件2)和符合监管部门规范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详见附件3、4)o受理部门:市监管部门;受理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长安兴融中心4号楼3层。常规受理:2011年3月1日及之
3、后提交申请的,提交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及相关配套文件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书及相关配套文件和符合监管部门规范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详见附件3、4)。由区县监管部门报市监管部门审批。(受理地点详见附件5)申请材料请提供纸质版、电子版(数据光盘)一式三份。四、操作流程(一)集中受理。市监管部门和区(县)监管部门共同组成工作组,负责申请材料的审核。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市监管部门出具受理通知书(详见附件6)。市监管部门受理后20日内,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在京融资性担保公司所提交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经补充或修改后符合要求的,可再次向市监管部门提
4、交申请材料。(二)常规受理。2011年3月1日后递交申请的,向区(县)监管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市监管部门出具受理通知书。(三)业务流程图。五、审核结果通知及许可证发放(一)向融资性担保公司反馈审批结果。对审批核准的融资性担保公司,以书面形式通知其领取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许可和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核准文件。对未获审批核准的融资性担保公司,以书面形式通知其结果;对基本符合要求,经整改可达到规范条件的融资性担保公司(“需整改融资性担保公司”),可要求其制定并提交整改计划。(二)市监管部门评估整改计划。融资性担保公司提交整改计划。市监管部门综合评估融资性担保公
5、司所提交整改计划的可行性,并结合其已采取的整改行动出具评估意见。经综合评估,整改计划可行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签署整改承诺书(详见附件7),可领取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一年以内)和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核准文件。经综合评估,整改计划不可行的,通知其评估结果。(三)领取许可证。领取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时,在京融资性担保公司应提交下列文件:1 .在京融资性担保公司介绍信。2 .经办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未能在2011年3月31日前获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担保公司,应停止开展新的融资性担保业务;违反规定的,市、区(县)监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该类融资性担保公司依
6、法处置。六、在京非公司制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工作参照本流程执行。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时间:年月日(单位名称)关于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申请(监管部门名称):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关于开展北京市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工作的意见要求,我单位现申请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请予审核批准。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融资性担保机构基本情况表单位名称注册地实际经营地经营范围单位性质成立时间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网址注册资本实缴资本职工总数专业相关技术人员分支机构情况(单
7、位名称)(公章)融资性担保机构自查报告特别提示:原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查报告应包括:1、单位基本情况;2、股东基本情况;3、股东及注册资本演变;4、单位组织结构;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6、分支机构情况;7、单位主要规章制度概述;8、公司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情况;9、2009年度、2010年度年业务经营情况(参照融资性担保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编写);10、2010年度担保业务汇总表(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业务类别、每笔担保业务合同的主债权人、债务人、担保金额及每笔担保业务合同的履行情况等);11、主要合作金融机构;12、主要资产;13、债权、债务情况;
8、14、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15、两项准备金计提情况;1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17、结论意见(应逐条对照并以具体数据说明是否符合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H一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及北京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十三条等相关规定,并得出具体结论意见)。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特别提示:经登记管理部门年检或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带原件核实。其他相关文件特别提示:相关批准文件包括金融管理部门、各部委、市政府相关委办局、各区(县)人民政府等机构批准公司成
9、立或开展相关业务的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带原件核实。中介机构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特别提示:原件,本期请提供经符合监管部门规范的中介机构审计的2009年度、2010年度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应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融资性担保业务各项审慎性指标、风险拨备达标情况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公司章程特别提示: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股东名册单位股东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注册号出资形式认缴出资实缴出资所占比例自然人股东名册股东姓名住所性别身份证号码出资形式认缴出资实缴出资所占比例验资报告特别提示: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主要股东资料特别提示:主要股东为持有注册
10、资本5%(含)以上的股东。主要股东应提交书面材料;属于法人股东的,应说明其的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情况、近二年经营情况、盈利情况、资产负债情况、投资或实际控制的企业名称及所占出资比例等事项,并附相关证明文件;属于自然人股东的,应说明其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政治面貌、国籍、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投资或实际控制的企业名称及所占出资比例等事项,并附相关证明文件。主要股东应签署确认书确认其提交的书面材料合适的内容的真实性。法人股东的书面材料应由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自然人股东的书面材料应由自然人股东签字。股东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特别提示:单位股东提供营业执照
11、,个人股东提供身份证明。股东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书)为经登记管理部门年检或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股东公章和单位公章。股东身份证明由股东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名称2010年度发展情况报告一、基本情况(一)融资性担保公司发展简况。说明公司分支机构设立情况,工作人员、业务规模、业务结构情况。(二)融资性担保公司与银行业金融公司合作情况。(三)融资性担保公司落实产业政策情况。说明公司为中小企业、三农、高新相关技术产业的担保情况,包括担保余额,担保笔数,担保户数等。(四)本公司获得相关部门政策扶持、资金支持、税费减免情况。二、经营与管理情况(一)负债与盈利情况。规模与
12、结构、主要经营指标(资本利润率、资产利润率、成本收入比、资产负债率等)情况。(二)公司治理情况。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组织构架建设情况,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的履职情况,以及人员培训情况。(三)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公司业务政策与流程情况;风险识别与监测情况;风险控制与处置情况;内外部审计与合规情况;管理信息相关系统的建设情况。(四)市场开发与成本控制。产品与服务创新情况;发展较好的新业务和管理情况;担保费率收取的水平;市场营销状况;经营管理成本变化与财务管理情况。三、担保业务风险情况(一)资本与拨备。公司资本金数额及运用情况;风险拨备提取的充足性;融资性放大倍数;资本相关需求预
13、估及资本增补计划。(二)信用风险。公司信用风险水平;客户、行业、区域等集中度情况;反担保措施对信用风险的缓解情况;代偿、损失与追偿情况(融资性担保代偿率、融资性担保损失率分析);风险补偿情况;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分析。(三)流动性风险。公司表内外资产负债期限匹配情况;公司流动性管理情况;应急管理预案相关情况。(四)市场风险。公司承担的市场风险头寸及水平;市场风险管理相关情况。(五)操作及合规风险。提供公司内控制度及执行力相关情况。四、融资性担保公司总体情况自评公司本年度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方面的综合情况以及在经营和发展中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的主要困难,并分析其原因。五、公司融资性担保业务
14、发展趋势提出本公司未来在公司管理、业务拓展、风险控制的思路和计划。六、工作建议总结归纳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突出相关问题,并提出对完善监管体系、扶持政策、相关制度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重点是有利于改进和完善监管部门日常监管工作方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表姓名性别年龄最高学历最高学位专业现任职务联系电话附件113:经营发展战略和规划特别提示:原件,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附件114:经营场所证明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场所)北京市区(县)(门牌号)产权人证明同意将位于上述地址m2的房屋以方式提供给该企业使用,使用期限年。产权单位盖章:产权为个人的,由本人签字:年月日需要证明情况证明单位公章:年月日特别提示:1、自有房产提供产权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或者购房合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