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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镇直单位文明创建工作考核办法为全面推进XX镇文明创建工作,根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要责任单位任务分解和XX市2023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要求,结合XX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镇直单位二、考核内容(一)创城实地考察操作表规定的内容。(二)志愿服务到岗情况:按照镇纪委考核通报进行扣分,通报1次扣1分。(三)网申材料:联系村(居)创城网上材料申报情况,按照市委文明办每月网上材料申报情况通报据实进行扣分。(四)实地测评:门前五包被市创城办月度考核进行通报,1个问题扣2分,门前五包扣分未按期整改扣5分,志愿服务责任点位1个问题被通报扣2分。门前五包和志愿服务责任点位被省通报,单个问题扣5分。(五)因创建工作突出受到镇级肯定的年度考核奖励1分,当阳市级2分,宜昌市级3分,省级4分,中央级5分。奖励加分纳入年度考核评分。三、考核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遵循求真务实、公平公正和奖惩结合的原则。四、考核结果运用1 .每月召开创城工作推进会,考核结果落后的单位进行表态发言,考核结果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2 .考核结果作为镇直单位文明单位申报依据条件,凡年度综合评分低于90分的镇直单位一律不得申报市级以上文明单位。XX镇党政综合办公室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