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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以高标准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标准化发展的决策部署,立足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先发优势,持续推进标准化综合改革,迭代升级标准体系,增强标准化治理效能,高标准助力高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标准化战略引领先行地、创新发展领跑地、开放合作新高地、数字变革策源地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标准体系更加完善,标准化发展成效全国领先,建设城市标准化试点20个以上,新增入驻浙江的国际和全国标准化技术组织
2、3个以上,牵头和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30项以上,牵头制定国家标准300项以上,认定高质量、高效益“浙江标准”200项以上,累计发布“浙江制造”标准4000项以上,培育进入国家级企业标准“领跑者”榜单50项,地方标准平均制定周期缩短至15个月以内,共性关键技术和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标准研究成果的比率达到60%以上。二、主要举措(-)推进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融互促。1 .加快科技创新重点领域标准体系建设。提升科技创新工作标准化水平,推进“互联网+”、生命健康和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标准化建设。开展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等未来科技制高点领域技术标准研究,加快集成电路、半导体、精密制造、新一代通信网络、先进基础
3、材料等关键核心技术标准研制,推动智能感知、智能计算、区块链、低碳能源、医疗器械等重要领域技术研发和标准研制同步开展,加快新技术标准化产业化。积极参与农业生物性状、生物育种、数据确权等技术安全国家标准研制。2 .着力提升技术标准先进水平。在“尖兵”“领雁”等科研计划中设立攻关榜单,围绕重要标准关键技术指标、核心参数等开展研究,提升技术标准的科技含量。建立标准化工作与尖峰领航”等重大科技项目联动机制,将形成标准作为各类科技项目立项、验收和评奖的重要依据。对符合条件的重要技术标准按规定给予奖励,及时将先进适用技术融入标准,推进科技创新、标准研制和产业升级融合发展。3 .大力推动科技成果向标准转化。提
4、升省级财政支持的科技创新共性技术平台标准化建设能力,把科技创新形成标准研究成果作为平台建设、验收的重要评价指标。完善标准必要专利制度,加强标准制定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探索构建标准必要专利创新与孵化机制,实施专利与技术标准融合创新改革标准化试点。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评价机制和服务体系,推进技术经理人、科技成果评价服务等标准化工作。(二)构建现代化产业标准体系。1加强数字经济标准化建设。落实省委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部署,实施数字经济标准提升行动,系统推进移动支付、数字安防等领域标准化建设。开展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核心标准攻关,积极参与制定量子通信、类脑计算等国际标准。
5、构建智能网联、移动互联、云上物联等领域标准体系,强化工业互联网、产业大脑和未来工厂标准化建设,赋能产业数字化转型。开展现代化基础设施标准化专项行动,推进新型网络、绿色算力等标准化建设。积极参与制定全球数字经济国际标准。2 .提升先进制造业标准竞争力。加快研制实施新材料、新能源、智能网联、现代五金、高端橡塑、先进基础件、动力电池和储能等产业标准。加快产业亟需标准研制工作,构建汽车及零部件、绿色化工、现代纺织、海洋工程等产业优化升级的标准群,引领全球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建立健全先进“浙江制造”标准体系,大力推进标准实施应用。构建首台套重大装备技术转化为标准的路径,支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制定。提
6、升智能家电、时尚文体等消费品质量标准O3 .推进现代服务业标准优化升级。健全完善区域、行业服务品牌培育和评价标准体系,推动“浙江服务标准化、品牌化发展。加快生产性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提升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科技服务等优势领域标准化水平,促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提升平台经济、共享经济标准化水平,强化商务服务、人力资源、创意设计、检验检测等领域标准引领,提升现代商贸、文化娱乐、休闲旅游、体育健康、教育培训、居民生活等领域标准水平。总结推广金融标准创新建设试点经验,积极参与和推进金融领域国家标准制修订。4 .强化产业链、供应链标准协同。实施标准化助力重点产业稳链工程,推进重点产
7、业链标准体系建设,发挥关键技术标准在市场联通、产业协同、技术协作中的纽带作用,促进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标准衔接。实施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围绕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环节研制一批自有技术、多跨协同、三产融合的新标准。鼓励新产业、新业态运用标准化手段实现规范发展。(三)加快共同富裕美好社会标准化进程。1 .构建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标准体系。围绕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先行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引领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验区、文明和谐美丽家园展示区建设,探索共同富裕改革创新实践与标准化互动的路径机制,形成共同富裕标准化制度成果。加快构建共同富裕美好社会标准体系,建设共同富裕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打造“扩中提低”
8、和收入分配等领域标准化模式。2 .推动整体智治标准建设。健全党政机关整体智治标准体系,推进党政机关决策、服务、执行、监督、评价等标准化建设。开展行政管理标准建设和应用试点,推动政务服务、营商环境、信用监管、数据治理等领域标准应用与评价。提升“一网通办”和“一件事”集成等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强化多跨联动执法监管标准化支撑。3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标准水平。开展基层社会治理标准化提升行动,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和“条抓块统”等基层治理标准化模式,深化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县级矛盾调解中心、全科网格治理标准化建设。健全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的工作机制,推进社会治理共同体标准化建设。4
9、.促进公共服务优质共享。构建公共服务“七优享”标准体系,强化“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所得”“病有良医”“老有康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等面向人的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优质共享的标准供给,提升保障生活品质的标准水平。推进公建民营、民建公助、委托代理等公共服务准入、评价、激励、退出的标准化建设。5 .加强公共安全标准化建设。推进跨部门、跨区域公共安全标准化协同,强化公共安全数字化标准化建设。筑牢食品、消防、燃气、水资源、特种设备、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重点安全领域标准保障网。完善疫情防控等公共卫生安全标准体系。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强化网络安全标准化保障。(四)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标准化
10、保障。1 .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围绕工业、农业、交通、建筑、能源、科技创新、居民生活等领域,建立完善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制度体系。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工程,加快制定实施一批生产生活领域碳减排、碳足迹、碳捕获利用等关键标准,宣传落实能耗限额、能效和配套节能相关国家标准要求,实施全国统一的碳排放统计核算标准。推行低碳产品标准标识制度,推广低碳工业园区和绿色工厂标准,实施公共机构低碳建设和评价标准,建设一批绿色低碳高效转型发展标准化样板。2 .加强生态环境巩固提升标准化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标准化建设,推动生态可持续发展。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与产业政策的衔接配套,加快制修订
11、分行业分区域污染物排放、风险管控、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农业污染管控等标准规范,健全无废城市”标准体系。推进生态评价、监测、保护、修复以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等领域标准研制和实施,构建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标准体系,加快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标准化,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推进“大花园”标准化建设。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标准化建设。3 .深化绿色生产生活标准化指引。筑牢绿色生产标准基础,健全绿色制造、绿色农业、绿色建造等标准体系,强化绿色金融标准供给。构建完善交通运输服务和绿色工程标准体系,强化节能节水、绿色采购、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绿色出行、绿色居住等绿色生活标准供给。4 .率先构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标准
12、体系。积极参与陆域、海岸带等生态产品价值调查监测、价值核算、经营开发、保护补偿全链条国家标准体系建设。研制生态产品认证评价、减碳成效评价等标准,制定实施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标准。加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国家级试点经验总结。(五)加快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标准化建设。1 .深化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城镇未来社区、乡村新社区等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标准化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构建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加快数字乡村标准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改造等人居环境改善标准化工作。推进度假休闲、乡村旅游、民宿经济、传统村落和文物保护利用等标准化建设。提升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城乡教育共同体、县域
13、医疗共同体标准化水平,推动老旧小区改造、智慧城市建设和智能建造等标准化。2 .助推山海协作工程升级。高标准引领山区26县高质量发展,加强“绿色+智慧”特色产业和生态工业标准化建设,打造具有山区特色的生态循环农业、畜牧业标准化模式,健全山区名品标准体系。统筹山区县与沿海发达县公共服务、营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加强产业链协同标准体系建设,推动飞地产业园、山海协作产业园、生态旅游文化产业园标准化建设与管理。3 .促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积极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标准体系,依托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长三角(嘉兴)分院、浙江(义乌)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等共建长三角标准化协作平台,共享区域标准化数据、人才、
14、技术资源,共同推进重点领域标准化建设,促进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数字长三角等领域标准协同。(六)持续推进标准国际化。1 .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加强对驻浙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秘书处的支持,充分发挥其国际标准化工作辐射带动作用。争取更多国际标准组织入驻浙江,引进培育更多国际标准化高层次人才、高水平专家。支持企业、高校院所、社会团体等牵头制定一批国际标准、参与各类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承办国际标准化相关活动。推进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在标准化领域的对接合作,加强金砖国家标准化(浙江)研究中心、ISc)国际标准化会议基地(杭州)、ISC)国际标准化培训基地(杭州)等能力建设。2 .强化贸易便
15、利化标准支撑。推进全球二维码迁移计划(GM2D)示范区建设,围绕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建立位置码、服务码、订单码等编码规则,推动示范区创新成果转化为地方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等,建立完善覆盖商品二维码全生命周期的标准规范体系。积极参与采标国家标准制定,加强重点领域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比分析,开展相关国家和地区标准体系、贸易规则等兼容性研究。强化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加强国际标准信息跟踪共享,促进内外贸质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相衔接。加快构建与国际接轨的高水平数字贸易标准体系,研究制定服务贸易标准,高标准建设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3 .提升标准制度型开放水平。落实标准国际化跃升工程,
16、加强浙江特色产业技术标准与国际标准兼容。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产学研联动的国际标准化工作机制,鼓励支持国内国际标准化协同发展,推动先进团体标准与国际标准同步提出、同步研制,支持国外标准化技术机构参与浙江的标准研制。畅通标准国际化渠道,打造具有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标准化专业机构,积极参与制定采标国家标准和国家标准外文版编译,结合需求编制“浙江标准”外文版。加强国际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发挥海外商会国际标准化人才推介作用,鼓励龙头企业参与组建国际标准创新团队,打造高级别国际标准化专家智库。(七)全面深化标准化改革。1提升标准化数字化治理能力。建设上下协调、全省统一的标准化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挖掘标准化数据价值,提升标准化管理和服务智能化水平。推进数字化改革标准体系建设,加快标准化研究和服务机构数字化转型,建设标准数字馆藏,提升适应数字时代需求的标准化服务能力。探索在线协作编制标准,发展机器可读标准。2 .优化政府与市场二元标准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