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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食品用工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1抽样方法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表1抽取样品数量序号产品种类抽样数量检验样品数量备用样品数量1密胺塑料餐具筷子:80支其它产品:60个60支其它产品:40个20支其它产品:20个2塑料菜板16个12个4个3饮用吸管150个100个50个4塑料一次性餐饮具70个50个20个5可重复使用塑料餐饮具30个20个10个6食品接触用特定工具及塑料件70个50个20个注:在满足检测用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减少抽样量。2检验依据表2检验项目表序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1感官要求GB4806.
2、7-20162总迁移量GB31604.8-20233高锌酸钾消耗量GB31604.2-20164重金属(以Pb计)GB31604.9-20165脱色试验(限添加了着色剂的产品)GB31604.7-20166单体及其他起始物的特定迁移限量、特定迁移限量总量、最大残留量等理化指标GB31604.10-2016,GB31604.12-2016,GB31604.14-2016,GB31604.15-2016,GB31604.16-2016,GB31604.17-2016,GB31604.19-2016,GB31604.20-2016,GB31604.21-2016,GB31604.26-2016,GB
3、31604.27-2016,GB31604.29-2016,GB31604.31-2016,GB31604.40-2016,GB31604.41-2016,GB31604.43-2016,GB31604.44-2016,GB31604.46-2016,GB31604.48-2016,GB31604.49-2016,GB31604.51-2023,GB31604.53-20237添加剂(邻苯二甲酸二(-乙基己酯)迁移量,邻苯二甲酸二烯丙酯迁移量,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迁移总量,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迁移量)(限PVC材质)GB31604.30-20168大肠菌群aGB14934-20169致病菌(沙门氏
4、菌),GB14934-201610霉菌aGB4789.15201611耐干热性bGB/T410012023,QB/T1999一199412耐低温性bGB/T410012023,QB/T1999一199413耐湿热性bGB/T410012023,QB/T1999199414耐污染性bGB/T410012023,QB/T1999一199415翘曲bGB/T410012023,QB/T1999一199416跌落bGB/T410012023,QB/T19991994注a:适用于塑料一次性餐饮具注b:适用于密胺塑料餐具执行其他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
5、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复检时所检测的样品为备用样品。依据GB4789.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第7.3条规定“检验结果报告后,剩余样品和同批产品不进行微生物项目的复检”,微生物指标不合格不进行复检。3判定规则3.1 依据标准QB/T1870-2015塑料菜板QB/T1999-1994密胺塑料餐具GB4806.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GB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968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T18006.
6、1-2009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GB/T24693-2009聚丙烯饮用吸管GB/T41001-2023密胺塑料餐具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一)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部分现行有效的其他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3.2 判定原则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中注明该项目的实测值以及推荐性标准的标准值。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中注明该项目的实测值以及推荐性标准的标准值。3.3 综合结论判定经检验,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被抽查产品为“不合格二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明示质量要求,但不符合本细则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判定被抽查产品为“所检项目符合明示质量要求,未达到XX标准规定”。(注:XX为具体标准名称)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明示质量要求,且符合本细则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判定被抽查产品为“所检项目符合本次监督抽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