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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量用组合互感器技术规范书(通用部分)编号:国南方胆网”责任公司2。S本技术规范书对应的专用部分目录序号名称编号目录1总述12工程保证12.1 质量保证12.2 进度保证22.3 投标商资格22.4 对应规范要求22.5 卖方职责22.6 买方职责33遵循的主要标准34技术要求34.1 结构要求34.2 电气要求44.3 绝缘要求54.4 准确度等级和误差要求54.5 运行变差65试验65.1 试验类别65.2 试验项目75.3 试验方法76其他要求96.1 到货验收96.2 包装、运输、安装、调试、现场服务及质量保证106.3 文档1()6.4 保修要求111总述1.1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中国
2、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量用组合互感器的招标采购、检验验收及质量监督等工作,它包括外形结构、使用条件、技术要求、绝缘要求和试验项目和方法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以及验收等要求。1.2 本技术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投标方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1.3 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方提供的设备(或系统)完全符合本技术规范的要求。如有异议,设备的任何差异都应在报价书中以“对招标技术文件的意见和同招标技术文件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1.4 本技术规范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 投标方
3、在应标技术文件中应如实反映应标产品与本技术规范的技术差异。如果投标方没有提出技术差异,而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招标方发现投标方提供的产品与其应标技术文件的条文存在差异,招标方有权利要求退货,并将对下一年度的评标工作有不同程度的影响。1.6 投标方应在应标技术部分按本技术规范的要求如实详细的填写应标设备的标准配置表,并在应标商务部分按此标准配置进行报价,如发现二者有矛盾之处,将对评标工作有不同程度的影响。1.7 投标方应充分理解本技术规范并按本技术规范的具体条款、格式要求填写应标的技术文件,如发现应标的技术文件条款、格式不符合本技术规范的要求,则认为应标标书不符合要求。1.8 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应符
4、合本技术规范要求,本技术规范未规定的技术要求应按相关技术规范执行。1.9 本技术规范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2工程保证2.1 质量保证1)投标者必须是具有ISO-9001质量认证书,投标时应提供所要求的资料文件供买方备查。2)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设备的质量均能满足合同要求,并提供相应供货记录供买方参考。3)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设备包括元器件应是新的。4)卖方应保证提供的所有备品备件必须是新的,且能够与原件相互更换,具有相同的规范、质量、材料和工艺要求。2.2 进度保证投标方应标时,必须向招标方提供设备供货计划时间表,包括供货数量、出厂验收时间、出厂时间、到货时间,所有时间以合同生效日
5、为起点。买方将根据实际采购情况在最终合同内确定供货时间表。在工程实施阶段,卖方每月向买方提交设备供货进度报告表。2.3 投标商资格投标方提供的计量用组合互感器必须通过南方电网公司指定技术机构的检验,并取得合格检验报告。2.4 对应规范要求1)根据本技术规范的编排顺序,逐项给予响应并提出建议。如对本技术规范有修改建议亦应一并提出并详细说明。2)卖方应提供投标设备的详细材料清单,包括:设备配置(包括:产品型号、生产厂家、产地、性能、指标、配置和尺寸等)。1.1 需的安装材料的清单,包括每种材料的名称、型号及数量等。3)卖方应提出买方提供的供电、接地、运行环境和安装要求。4)卖方对本技术规范的某些部
6、分如不能满足要求,应在技术建议书中提出说明,否则,买方即认为卖方提供的设备可以满足本技术规范的要求。5)本技术规范中未提及的而卖方提供的设备具有的功能,或卖方认为增加的功能有益于本工程安全、稳定、可靠地运行,买方要求卖方提供有关的详细资料,便于对卖方提供的设备做出正确的评价。6)卖方可以对本技术规范有关技术条款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供买方参考。7)标书中在引用某标准的地方,卖方应当使用双方承认的、最新的引用标准版本,不能用另外标准代替,除非采用买方许可的标准代替。2.5 卖方职责1)协助买方进行现场计量用组合互感器的安装及调试。2)应对整个设备的性能和功能负责。在设备调试和运行期间,如发现由于卖方
7、所提供的设备因为设计或配置不合理,造成的损失应由卖方应完全负责。3)卖方负责所有供货设备的包装,并运输到指定地点。4)卖方负责对买方安装人员、维护人员的培训。2.6 买方职责1)2)买方有权对卖方的技术建议书的内容进行取舍。买方对本技术规范进行解释,并保留对本技术规范增删、修改的权利。3)4)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建议书。5)组织到货验收。6)负责计量用组合互感器的安装、调试。7)买方提供设备安装及运行所必须的条件和环境。本技术规范将作为合同附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遵循的主要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标注H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
8、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JJG1021-2007电力互感器GB20840.1-2010互感器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GB20840.2-2014互感器第2部分:电流互感器的补充技术要求GB20840.3-2013互感器第3部分:电磁式电压互感器的补充技术要求GB17201-2007组合互感器D1/T725-2013电力用电流互感器使用技术规范D1/T726-2013电力用电磁式电压互感器使用技术规范当引用标准与本标准的要求有冲突时,应以本标准为准。4技术要求4.1 结构要求I
9、)组合互感器应采用全密封油浸式或硅橡胶固体的形式。2)全密封油浸式的组合互感器壳体应使用厚度不小于1.5mm的304不锈钢制成,器身必须有压力释放阀。应采用全焊接结构、不应带有呼吸器和密封胶圈。3) 一次和二次接线端子均应有防护罩,此防护罩应可方便加封,应能防止直接或间接接触到接线螺钉,达到不破坏封印就无法拆除密封防护罩的要求。4)铭牌材质为铝或不锈钢,应采用激光蚀刻、内容清晰,可防紫外线辐射,在使用寿命期内不褪色、易读取。硅橡胶外壳组合互感器的铭牌应采用翎接或焊接方式垂宜固定在互感器底板上,不锈钢外壳组合互感器铭牌采用斜接或焊接方式固定在互感器器身上,铭牌应能防撬、防伪。5)组合互感器应有条
10、形码或二维码标牌,材质为铝或不锈钢,内容清晰。铭牌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产品名称、生产厂家、订货单位、型号、等级、变比、容量、出厂编号、生产日期、制造标准。6)在组合互感器的器身显著位置,应用激光蚀刻出电压和电流的变比、资产编号,其字体高度应不小于20mm。7)组合互感器应设有用于吊装的部件,同时具备便于人工搬运的把手。8)硅橡胶固体的电压互感器一次和二次线圈应使用耐热等级为F级及以上的漆包线绕制。4.2 电气要求4.2.1 额定一次电流、电压推荐的额定一次电流标准值见表1;额定一次电压值:20kV;203kV;IOkV;103kVo表1推荐的额定一次电流标准值单位(A)1015203040
11、50751001502003004005006004.2.2 额定二次电流、电压电流互感器的额定二次电流为5A和1A。电压互感器的额定二次电压为IOoV和1003Vo4.2.3 额定二次负荷每相电压互感器的额定二次负荷为:10VA、15VA,下限负荷为2.5VA,额定功率因数为0.8(感性)。每相电流互感器的额定二次负荷见表2o表2电流互感器的额定二次负荷值额定二次电流:5(A)额定二次电流:1(A)额定负荷(VA)下限负荷(VA)额定负荷(VA)下限负荷(VA)153.752.51注:额定功率因数为0.8(感性)。4.2.4 电压互感器铁心的磁饱和裕度额定一次电压为IOkV;10/VkV的电
12、压互感器在承受2倍的额定电压时,其铁心应不饱和。额定一次电压为20kV;20/石kV的电压互感器在承受1.5倍的额定电压时,其铁心应不饱和。4.3 绝缘要求43.1 绝缘电阻一次绕组对二次绕组的绝缘电阻应大于1500M,二次绕组之间和二次绕组对地的绝缘电阻应大于500Mo43.2 额定绝缘水平次绕组的额定绝缘水平和耐受电压见表3o表3电压互感器的额定绝缘水平和耐受电压(kV)额定电压(方均根值)设备最高电压(方均根值)额定短时工频耐压(方均根值)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峰值)截断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峰值)101242/30,(28)75,(60)85202465/50,(50)125,(95)14
13、0注:1额定短时工频耐压斜线上的数据为设备外绝缘干状态之耐受电压,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压为设备内绝缘耐受电压。2不接地的电压互感器感应耐受电压采用斜线下的数据,括号内的数据适用于直接接地系统。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匝间绝缘应能承受短时工频耐压4.5kV(峰值)。对某些型式(如低安匝)的电流互感器,可允许采用较低的试验电压。4.3.3局部放电水平电压互感器的局部放电水平应不超过表4的规定值。表4允许的局部放电水平系统接地方式一次绕组的连接方式局部放电电压(kV)局部放电允许水平(视在放电量)pC(固体绝缘)中性点绝缘系统或非有效接地系统相对地1.2Um12U35020相对相12Um20中性点有效接地系
14、统相对地Um1.2Un35020相对相12Um204.4 注:若中性点接地方式没有明确,局部放电水平可按中性点绝缘或非有效接地系统考虑。4.5 准确度等级和误差要求4.5.1 准确度等级电流互感器准确度等级为0.2S;电压互感器准确度等级为0.2。4.5.2 误差限值电流互感器在额定负荷范围内允许的的误差限值见表5。电压互感器在额定负荷范围内允许的的误差限值见表6。表5电流互感器允许的误差限值等级比值差,%(在下列额定电流百分数时)相位差,(在下列额定电流百分数时)15201001201520IOO1200.2S0.60.280.160.160.162412888表6电压互感器允许的误差限值等级负荷比值差,土(在下列额定电压百分数时)相位差,(在下列额定电压百分数时)80IOO115801001150.2额定值和下限值0.160.160.168884.5.3 电流互感器的变差电流互感器在5%120%In时比值差和相位差的变差,应不超过相应等级的2个修约间隔,且其上升和下降时的误差均应符合表5的要求。(注:修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