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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稿)项目名称:年产8万立方米生态板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 广西华大木业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2022年6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0 -三、区域环境质量、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28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37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50 -六、结论- 52 -附表- 53 -附图: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 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附图3 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4 项目大气、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布点图附图5 项目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布点图附图6 项目与贵港市产业园
2、区总体规划江南制造业综合产业发展区关系图附图7 项目与江南制造业综合产业发展区污水工程规划关系图附图8 项目与贵港市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关系图附件:附件1 项目委托书附件2 项目备案证附件3 营业执照附件4 场地租赁合同附件5 土地证附件6 项目引用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附件7 项目引用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附件8 项目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附件9 胶水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年产8万立方米生态板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01-450803-04-01-476230建设单位联系人联方式建设地点 广西 (自治区) 贵港 市 港南 (区)江南园西区一路与西区二路交汇处东南角地理坐标
3、( 109 度 38 分 23.665 秒, 23 度 03 分 58.565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029其他人造板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34、人造板制造202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备案部门广西贵港市港南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备案文号2201-450803-04-01-476230总投资(万元)1000.00环保投资(万元)130.00环保投资占比(%)13.00施工工期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R否是 用地(用海)面积(m2)25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设置情况:大气专项评价、环境风险专项评价。设置
4、理由: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表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本项目排放的甲醛废气属于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中的污染物,项目周边最近敏感点为北面410米处的昌桂财富港小区,因此本评价设置大气专项评价;项目原辅料甲醛最大储存量48.25t(折纯),超过HJ169-2018附录B中的临界量0.5t,因此本评价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规划情况1、规划文件名称:贵港市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2、审批机关:贵港市人民政府;3、审批文号: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贵港市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的批复,贵政函2018535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1、规划环境
5、影响评价文件名称:贵港市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2、召集审查机关:原贵港市环境保护局;3、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贵港市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贵环评20189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根据贵港市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的函,江南制造业综合产业园形成以服装羽绒、林板加工及家具制造、食品加工、冶炼产业等传统优势产业为主导,节能与新材料、现代港口物流等新兴产业为提升的制造业集聚区。林板加工及家具制造业禁止选址位于八塘镇苏湾、横岭村片区水源地保护区、八塘镇新蒙村瓦灶岭片区水源地保护区范围
6、内的项目,限制单位万元产值排放PM10大于0.076kg/(万元a),单位万元产值排放TSP大于0.127kg/(万元a)的项目。本项目选址位于贵港市产业园江南园西区一路与西区二路交汇处东南角,属于其他人造板制造项目,不在江南制造业综合产业园负面清单范围内,项目建设符合贵港市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及贵港市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
7、也不属于广西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本)造纸与木材加工行业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改造类、淘汰类,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项目于2022年1月13日取得广西贵港市港南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201-450803-04-01-476230,详见附件2。2、选址合理性分析建设项目位于贵港市产业园江南园西区一路与西区二路交汇处东南角,根据贵港市产业园区控规修编(2016-2030)江南制造业产业园(土地利用规划图),项目用地类型为一类工业用地。建设项目所在区域交通便利,给排水、供电、能源方面均有保障,能满足本项目日常运营及生活需求,且不属于特殊保护区域或环境特别
8、敏感区,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保护农田等。因此,从环保角度考虑,项目选址基本合理。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的通知(贵政规20211号)、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实施贵港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试行)(贵环202118号)。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65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项目位于贵港市产业园江南园西区一路与西区二路交汇处东南角,属于贵港市产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要求。表1-1 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行政区域环境管控单元名
9、称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分析是否相符港南区贵港市产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1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或搬迁之前,重叠地块不进行规划和开发。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还应停止一切农业生产活动,退耕还林,严格禁止与水源保护无关的任何建设活动。本项目在工业区范围内,且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相符2在永久基本农田优化调整前,园区内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地块应暂缓开发。本项目在工业区范围内,且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相符3江南分园禁止新建再生铅项目,后续入驻的再生资源项目必须为低污染型,禁止排放含重金属废气的项目。本项目属于其他人造板生产,不属于再生铅项目且废气污染物不含重金属。相符4居住用地周边严
10、控布局潜在污染扰民和环境风险突出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属于其他人造板生产,项目位于工业区内,周边无居住用地。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1完善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实现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入园企业应在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接入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总排口应安装自动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本项目生产过程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江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相符2园区所依托的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要求。本项目属于其他人造板生产,生活污
11、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江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相符3强化企业精细化管理,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以及高效治理设施建设,严格控制 VOCs排放。本项目运营期加强生产管理,使用低VOCs胶水,加强废气收集处理,废气治理达标后排放。相符环境风险防控1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配备应急能力和物资,建设环境应急队伍,并定期演练。企业、园区与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应急预案应当有机衔接。本项目投产后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配备应急能力和物资,建设环境应急队伍,并定期演练。预案与园区、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应急预案有机衔接。相符2涉重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
12、升级改造,实现全面达标排放。坚决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项目属于其他人造板生产,不属于涉重企业,使用先进生产设备、环保处理设备,废气处理达标后排放。相符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要求1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改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现有的限期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 项目运营期蒸汽由1台10t/h生物质锅炉提供。相符2逐步推进江南分园集中供热供汽,逐步替代现状分散供热供汽锅炉,集中供热无法覆盖的区域,应逐步推进“煤改气”、“油改气”。项目运营期蒸汽由1台10t/h生物质锅炉提供。相符综上分析,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4、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的相符性分析表1-2 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一览表源项控制环节控制要求符合情况5.VOCs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5.1基本要求1、 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料仓中;2、 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应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3、 VOCs物料储罐应密封良好;4、 VOCs物料储库、料仓应满足3.6条对密闭空间的要求。本项目含VOCs物料均采用密闭包装袋或密封良好的储罐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