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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风险防控服务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目录1项目背景11.1 国外规范情况的研究11.2 国内规范情况的研究11.3 必要性和意义21.3.1 规范环境风险防控服务质量的需要21.3.2 升企业环境风险防控能力的需要31.3.3 健全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的需要32工作简况42.1 任务来源42.2 主要编制过程42.2.1 成立规范编制小组42.2.2 收集国内外相关资料42.2.3 确定规范大纲52.2.4 完成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52.3 规范编制的主要成员单位及其所做的工作52.4 创新性说明53编制原则和依据,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的关系63.1 规范
2、编制原则63.2 技术依据63.3 解决的主要问题63.4 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情况63.5 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的协调性74主要条款说明74.1 规范构成及主要技术指标依据74.1.1 适用范围74.1.2 规范性引用文件74.1.3 术语和定义74.1.4 基本原则84.1.5 服务内容94.1.6 服务保障104.1.7 附录A104.1.8 附录B104.2 试验验证情况分析115知识产权情况说明116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结果117实施规范的措施建议118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11参考文献12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风险防控服务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1项目背景
3、1.1国外规范情况的研究在20世纪60年代,随着环境问题越来越受到政府的重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率先在欧洲和美国等发达国家实施。目前国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主要存在两种典型的方式。一种是强制责任保险制度,以美国的资源保全与恢复法和瑞典的环境保护法为代表。另一种是以任意保险为主、强制责任保险为辅的保险制度,以法国和英国为代表。而随着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逐步发展,保险业界、政府和企业等认识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风险大大高于其他商业保险,需要从政策和管理方法上提供支持。经过几十年的经验积累,欧美发达国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市场逐渐成熟,在环境治理和社会管理方面被社会广泛接受和认可,成为最具效率的风险管理工具。在环境
4、污染责任保险的发展过程中,甚至还衍生出其他功能,有的承保机构开始将将附带的环境风险管理内容拓展到保险人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管理体系内,受到客户的认可与支持,从而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深入发展。以美国为例,美国在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业务中,除了履行赔付职责外,1982年还成立了环境污染责任风险联合体污染责任保险协会,1988年成立一家专门承保环境污染责任风险的承保机构,对企业开展风险评估、风险管理等业务,通过技术技术力量储备、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等实现对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业务的技术服务保障,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的同时减小自身赔付可能性。12国内规范情况的研究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环责险”)
5、是一种基于市场机制的环境风险管理手段,通过保险的方式,将企业所具有的环境风险分散,实现较低成本的有效风险管理。在我国环责险发展过程中,湖南、陕西、无锡、湖北等地已出台了环责险系列政策法规,深圳亦先后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深圳市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深环规(2023)1号)深圳市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条款(2023版)等文件,将环责险的实施范围、保障范围、风控服务、监督管理等完整的制度链条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列入,形成有力、可行的实施制度。但当前对于环责险制度的研究普遍集中在政府政策和法律保障、保费费率制定两个方面,我国环责险配套的环境风险防控服务制度体系尚未形成,主要通过政府力量推行
6、环责险方面的环境风险防控服务,均未制定客观、科学、相对统一的环境风险防控服务技术规范。其中无锡市主要以采取“保险+服务模式提高企业风险防控处置能力,聘请第三方环境风险评估专家,现场勘查环境风险隐患,引导企业主动降低风险,同时建立风险数据库,打造了政府、承保机构、企业、第三方机构四位一体的环境安全信息云平台。湖州市出台了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确立“保险+服务+监管+信贷”相结合的“湖州模式”,并开发了“边体检边承保”的创新推动方式,将保险监督、环保监管和信贷联惩相结合,培育企业的环保意识和环境风险防范、管控能力。1.3必要性和意义1.3.1 规范环境风险防控服务质量的
7、需要2023年7月1日,深圳市发布了深圳市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明确了承保机构应当按要求建立环境风险防控服务制度,明确环境风险防控服务的机制、内容、防控服务要求,压实承保机构环境风险防控服务主体责任。而环境风险防控服务需务求专业,在环境风险防控服务机构或人员的组建上应考虑理论与实务的结合,以及环境风险管理各方面技术的结合;在环境风险防控服务工作过程中,应符合投保单位行业特征、生产经营状况和环境管理情况,确保适用可行,并根据形势变化及时调整,使风险管理工作趋于规范完善,服务质量高效。但由于承保机构受自身的职能范围和环境风险防控技术力量限制,对如何开展环境风险防控服务,有效满足企业各项环境
8、风险防控处置需求存在一定的难度,难以给企业提供优质的风险管理服务,实现提高企业风险防范及应急水平的目的。因此,为指导承保机构开展环境风险防控服务,进一步提高环境风险防控服务的规范性、真实性和可用性,有必要开展环境风险防控服务技术规范的制订工作,运用市场手段构建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提高行业环责险服务水平。1.3.2 提升企业环境风险防控能力的需要环境污染风险的特点有两点,一是环境风险发生概率低,但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二是环境巨灾风险往往造成空气、水或土地等生态损害。例如,土地一旦被污染物侵蚀,往往在今后很长时间之内都无法恢复,即污染的责任要延长很久,类似的像地下水这类资源污染也具备这种长久性。
9、而事故后的经济补偿只是环责险功能的一个方面,其前端风险管控作用更值得我们关注,承保机构通过开展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和风险排查等环境风险防控服务,对企业环境问题进行“诊断”,将存在的环境风险及时排除,既能降低企业突发环境事件概率,又能及时纠正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与此同时,提升企业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和环责险服务水平是环境风险防控服务中政府、承保机构等参与者职能履行的核心目标,然而实践中企业环境污染事件高发、环责险未实现及时投保、风险防控服务落实率低等问题的频现反映出各方尚未对环境风险防控服务达成共识并对其管控形成有效合力。这说明一个多方认可、客观科学的企业环境污染风险服务技术规范,可为政府、企业、承保机构
10、等履行职能、减少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提高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提供支持。133健全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的需要202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5年),提出健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制度,实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授权深圳率先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深度综合改革。而建设好运用好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这项制度,做好配套环责险服务机制建设,对提升企业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但当前对于环责险制度普遍集中在政府政策和法律保障、保费费率制定两个方面,我国环境污染责任险配套的环境风险防控服务制度体系尚未形成,因此在强化“事
11、前”预防、事中管控、事后处置等方面加快出台相应风险防控服务技术规范,进一步提升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有关风险防控措施落地见效,将有助于企业风险管理工作提质创优,同时所形成的配套服务制度体系将为政府主管部门加强监管、承保机构提供风险防控服务等方面形成全国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2工作简况2.1 任务来源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5年),深圳充分利用经济特区立法权,以充分发挥保险在环境保护领域的社会管理功能为核心目标,全面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深度综合改革,颁布实施全国首部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专项法规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
12、出台深圳市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并配套制定深圳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服务指引(试行),明确规范风险防控服务内容,但由于环境污染风险的复杂性和多样性等原因,国内外均尚未制订相对统一的环境风险防控服务技术规范。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深圳市地方标准计划项目任务的通知,2023年5月,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风险防控服务技术规范编制工作。该规范编制项目由深圳地环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共同承担,其中由深圳地环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牵头,与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
13、策研究中心、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联合开展深圳市环境风险防控服务现状调查,分析评估承保机构环境风险防控服务开展情况,规范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市场,推动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稳定可持续发展。2.2 主要编制过程2.2.1 成立规范编制小组深圳地环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接到规范制订任务后,于2023年5月成立了编制工作组,专门承担此项规范的编制工作。2.2.2 收集国内外相关资料根据深圳市标准制订项目的相关要求,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
14、究中心于2023年9月底启动相关法律法规、国内外文献案例和历史投保服务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了解国内外环责险环境风险防控服务的研究进展以及相关服务内容要求。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联合深圳地环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完成收集整理资料工作,为撰写该规范提供详实的资料支撑。2.2.3 确定规范大纲根据环责险相关资料收集情况及深圳工业企业产经营状况和环境管理情况,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于2023年9月,初步草拟了规范大纲。2023年3月编制组在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召开规范研讨会,讨论了规范大纲的内容编写细则,对主要编制内容中涉及的环责险环境风险防控服务内容、服务能力要求、服务流程
15、等方面进行了初步研究和探讨,同时通过开展深圳市环境风险服务情况调查工作,对深圳市环境管理情况、环境风险隐患等进行评估,确定符合深圳市工业企业行业特征、生产工艺实际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流程。2.2.4 完成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2023年5月31日深圳地环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将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风险防控服务技术规范(初稿)报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审核,并根据审核意见对规范及编制说明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风险防控服务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2.3 规范编制的主要成员单位及其所做的工作深圳地环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统筹协调,技术规范主要内容起草。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负责环责险环境风险防控服务现状分析与规范技术内容验证。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为环境风险防控服务内容的设定提供了参考意见。2.4 创新性说明1)优化了现行环责险风险防控服务制度机制,提出了要点清晰、操作便捷,且各方通用的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服务模式。2)首次制定环责险配套风险防控服务技术规范,即在已有保险服务基础上明确企业风险管理配套服务,健全了投保、责任范围、风险防控服务、理赔和监管等方面“全链条”制度。3编制原则和依据,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