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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计业务服务合同甲方:合同编号:法定代表人:签订地址: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企业财务通则等规定,甲乙双方现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审计服务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审计事项、围及审计服务时间1、审计事项:2、审计范围:3、审计服务时间:本合同期限自一年月日至一年月_日止,乙应于一年月日前出具审计报告。第二条审计人员和审计要求1、乙方指派作为本次审计业务的主审,并应指派至少名具备资格的审计人员进行审计服务工作。2、审计要求:O第二条审计费用及支付方式1、本次审计费用总额(含增值税价)大写:元整(小写:元)。其中,不含税价元,税
2、率%,增值税元。2、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审计服务事项,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日以形式支付至乙方。付款可以使用票据作为结算形式,票据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3、账户信息甲方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如下:发票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单位地址:电话:乙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如下:发票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单位地址:电话:任一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信息,应提前一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遭受损失的自行承担,若使另外一方遭受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义务1、及时为乙方的审计工作提供与审计有关的所有记录、文件和所
3、需的其他信息,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2、确保经甲方允许后接触其认为必要的甲方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3、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4、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5、对乙方的审计质量进行检验,并按照本约定书的规定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应不受被审计单位的干扰开展审计工作。2、应当于工作开始前提供主要事项清单。3、在审计过程中,乙方若发现甲方存在乙方认为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通报。4、应在合同签订后日,向甲报送具体审计计划(含人员组成)。5、应确保其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准确、完整。6、对被审计
4、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的质量和风险承担责任第五条审计报告的出具及使用1、乙方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出具审计报告。2、乙方向甲方出具审计报告一式一份。3、甲方不得对乙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后附的已审计财务报表进行修改。4、当甲方认为有必要修改审计报告及已审计的财务报表时,应当事先通知乙方,乙方将考虑有关的修改对审计报告的影响,必要时应按甲方要求重新出具审计报告。第六条违约责任1、乙方原因未在合同规定期限提交审计报告的,甲方可以拒绝支付服务费用,每逾期一天,可要求乙方承担审计费用总额%违约金,同时应赔偿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2、乙方提供的审计报告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应按审
5、计费用总额%承担违约金,同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违反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不利影响的,应当承担审计费用总额%违约金,同时应赔偿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4、甲方原因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审计费用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可要求甲方承担审计费用总额%违约金,同时应赔偿由此而给乙方造成的合理损失。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经双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2、因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导致税费变化的,双可根据税费变化情况对合同相关容进行调整。3、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擅自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2)乙方超过合同约定期
6、限一个工作日仍未完成审计任务或严重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3)乙方未遵守合同约定,造成甲方损失或不利影响的。4、甲方有以下情形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无正当理由超过合同约定期限个工作日仍未支付审计费用的。第八条保密条款1、甲乙双方同意,任一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给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以及一方在履约过程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缔约条件、谈判内容等,包括本合同的内容,除非提供书面明确说明为公知信息的以外,均可能构成其“信息秘密”。信息秘密获取一方保证应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该等信息免受公开,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该等信息,并且除为履行本合同目的外非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使用该信息。前述措施应合理
7、并不得低于知悉一方对自己的信息所采取的保护效果。因一方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该等信息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所有损失。2、未经对方同意,任一方不得对对方的信息进行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并且在对方要求或在双方的业务关系终止时,应立即向对方归还所有信息及其副本、以及所有包含该信息或其部分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3、任一方对于信息的义务应延续至该等信息因合法的原因而成为公开信息。4、上述规定不应当适用于以下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有书面记录可以证明其在披露向其披露该等信息之前已经知晓该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义务即从其他渠道获得的公开信息;或者收到信息的一方从对该等信息不负有义务的
8、第三方获得的信息。第九条不可抗力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项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2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3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
9、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4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第十条
10、通知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受送达方应即时签收。如由于受送达方的原因不能送达或受送达方拒绝签收的,送达可采用挂号信或者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送达,寄至本合同记载之地址时,即视为送达。在本合同有效期,一方变更联系人或通信地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书面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2、双方确认以下地址为相关通知、法律文书等的送达地址:甲方确认的送达地址:邮政编码:收件人:手机:乙方确认的送达地址:邮政编码:收件人:手机:双方上述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本合同履行期间各类通知、合同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
11、,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民事诉讼程序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第十一条争议解决1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2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其他事项1、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12、。2、除合同中另有规定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3、本合同产生的债权,乙方不能向第三方转让和质押(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保理、应收账款质押等)。4、其他约定:第十三条合同生效条件及文本数量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一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乙方(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甲方(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电子信箱: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