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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向员工支付离职补偿金的财税账务处理企业向员工支付的离职补偿金,汇算清缴时是否可以税前扣除?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如何填列?图片答复:一、汇算清缴时能否税前扣除1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华为集团内部人员调动离职补偿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税总函(2015)299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的规定,华为公司对离职补偿事项的税务处理不符合企业所得税据实扣除原则,
2、应该进行纳税调整。企业根据公司财务制度为职工提取离职补偿费,在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对当年度预提费用科目发生额进行纳税调整,待职工从企业离职并实际领取离职补偿费后,企业可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向员工支付合理的离职补偿金可以税前扣除。二、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如何填列离职补偿金在会计核算时作为职工薪酬处理,属于职工薪酬辞退福利,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科目核算,然后结转到管理费用职工薪酬(辞退福利y科目中。员工离职补偿金反映在管理费用中,填列在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第一行一、职工薪酬第3列管理费用中。同时在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XA105050)的第12
3、栏九、其他栏次中,相应要填列账载金额实际发生额税收金额纳税调整金额列次。汇算清缴里的职工薪酬包含:(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职工福利费;(3)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住房公积金;(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7)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会计分录:借:管理费用-职工薪酬-劳动补偿金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借: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辞退福利,贷:银行存款或是库存现金。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
4、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辞退福利,是指企业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辞退福利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不论职工本人是否愿意,企业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二是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的补偿,职工有权利选择继续在职或者接受补偿离职。一、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同时计入当期损益。即一是企业已经制定正式的
5、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该计划或建议应当包括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职工所在部门、职位及数量。根据有关规定按工作类别或职工确定的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补偿金额。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时间。二是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建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规定,员工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为: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二、辞退福利的税前扣除。辞退福利属于会计术语,虽然美其名日福利,但实质辞退的支付的是补偿金,这是公司的应尽义务,而不是公司给职工的福利。因此,辞退福利不能并入职工福利费,也不能按照职工福利费进行税前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华为集团内部人
6、员调动离职补偿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税总函2015299号)规定:企业根据公司财务制度为职工提取离职补偿费,在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对当年度预提费用科目发生额进行纳税调整,待职工从企业离职并实际领取离职补偿费后,企业可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应当注意:由于辞退福利与职工提供的工资性服务不直接相关,属于解除劳动合同后给予的补偿,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二条以及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统制字19901号)附件1: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工资薪金总额主要指企业每一纳
7、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等,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综上,三项经费的扣除基数指的是工资薪金总额,而企业支付给离职员工的离职补偿金虽然是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但不能作为三项经费的扣除基数。三、辞退福利应依法代扣个人所得税。根据财税C2018)164号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
8、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二)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规定财税c2018)164号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因此,员工个人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是不用参与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的。财税c2018)164号规定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实务中有可能具体叫法不一样,但是只要性质属于个人与用
9、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经济补偿都可以归入其中,因为所谓的“其他补助费就是一个筐,专门用来装税法规定中不能完全列举的补偿或补助费名称的。二、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如何申报取得了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不论补偿金是多少,是否需缴税,都是需要申报的,您参考以下流程1点击人员信息采集,状态选正常,任职受雇从业类型选雇员,然后报送人员;2、点击综合所得申报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添加或导入数据(注意:补偿金和正常工资是分别填写计算的有工资,需生成O工资后再申报);3、点击税款计算自动计算税款;4、点击附表填写减免事项附表,免税事项选解除劳动合同当地工资3倍以内免税,免税性质选其他,填写免税收入后保存,与其他综合所得报表一起发送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