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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保险股2023年一季度工作总结2023年以来,工伤保险股在局党组的领导下,积极做好工伤受理及认定审批工作,协助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好因工伤残等级鉴定和因病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鉴定工作,同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方面的工作。一、一季度工作开展情况(一)工伤受理及认定工作正式受理工伤认定申报42件(其中包括11件个人申报案件,31件单位申报案件),作出工伤认定36件。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将全部案件提交局工伤案件联合审查小组会进行审查,形成最终认定结论意见。重大、死亡案件坚持局党组会研究制度,上半年2起工伤死亡案件经过局党组研究。(二)因工伤残等级鉴定和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按照蚌埠市劳动能力
2、鉴定委员会的有关要求,各县协助其做好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主要负责收集申请单位(人)上报的材料和初步审核。共接收因工伤残鉴定和非因工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申请49人次,均已按规定报送市人社局参加劳动能力鉴定。(S)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工作。一季度行政诉讼案件3件,行政复议案件1件。全部按规定报送应诉材料,行政诉讼维持我们决定2件,行政复议维持1件。(四)做好工伤政策宣传工作。共深入单位30余次,开展工伤调查和政策宣传,保障工伤参保单位权益。开展好小微民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宣传、政策知晓度调查工作,按照省、市小微民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要求,制定我县小微民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意见,并成立领导小组,建立联席制
3、度,设立绿色窗口,有效推动我县小微民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二、下步计划(-)继续做好工伤认定下半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伤调查的覆盖面,从受伤者的受伤情况、伤情、所花医疗费用等多方面综合考量进行调查,努力完善相关物证材料(如监控录像、考勤记录、通话记录等)。进一步完善工伤认定程序,提升工伤认定质量。积极做好工伤认定案件复议诉讼工作。(二)继续做好劳动能力鉴定材料的收集上报工作劳动能力鉴定是广大参保职工的一项合法权益,因工受伤的职工在取得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有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补助的权利,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也是办理提前退休的前置条件之一。为此,此项工作关乎到他们的切身利益。我们将继续协助蚌埠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集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和初审工作,服务好广大参保职工。(三)进一步加大小微民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宣传工作。继续通过召开会议、深入企业等方式宣传参加工伤保险政策和开展政策知晓度调查;利用微信公众号、招聘会、走进扶贫车间和社区等,扩大政策宣传和知晓度调查面,提升企业参保率,提高职工政策知晓度。工伤保险股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