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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 .合同价款支付1.1 合同价款:本工程合同价款为总价包干价,应包含总承包工程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施工、施工设备、劳务、管理、安装、检测、调试、保修、保险、利润、税金、劳保统筹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优惠率、责任等所有费用。还应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技术措施费、临时措施费、施工组织措施费、安全保卫、交叉施工、冬雨季施工、现场土方调配/清运及市场价格竞争因素,不因政府指令、节假日、环保要求、疫情等因素引起的不能连续施工、政策性调价、人工市场价格变化、与生产交叉等因素而变动。废钢材料送到发包方指定地点并归发包方所有。本工程合同价款为含税价,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不含税价不变,
2、税率执行新税收政策。1.2 预付款及进度款支付:本工程付款方式为6个月银行承兑力票(3万以下的零星工程尾款可以电汇转账)。建安费支付节点:无预付款。建安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按约定完成节点进行支付(详见支付附表)。承包人应在完成相应节点当月向发包人提出书面付款申请,经发包人有关主管部门核实并审批后,凭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应在5、6个付款节点出具结算价的剩余全额增值税发票。留10%质保金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运行1年无质量异议后凭发包方开具的质保验收报告无息付清。履约保证金返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费用30日内无息退回。序号约定节点项目完成时间(年/月/日)费用支付节点(%)1建安费(不含
3、安全文明施工费)1.主厂房基础施工完成付至52.主体设备结构施工完成付至353.循环水泵房、配电室、除尘器基础等施工完成付至504养生池,水池、主厂房地面完成付至705室外管网,道路施工完成并土建整体完成验收合格后付至806.铸管制造补链强链(热模法生产线)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办理竣工结算付至907.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运行满1年无质量异议后付至1002安全文明施工费1.临建验收完成付至502.土建主体结构完成付至703.外墙装修完成付至854.竣工验收合格付至IOO安全文明施工费含在建安费报价中,按照建安费2.5%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节点:进场后,安全文明设施的施工及验收合格支付50%,土
4、建主体施工完成支付20%,外墙装修完成支付15%,竣工验收支付15%进度款每月5日前申请,次月支付。如因承包方未按发包方规定的进度付款程序及时办理进度支付款手续,导致发包人未能在合同规定的应付款之日内支付相应款项,发包人不承担逾期支付的利息,同时项目工期不得顺延。经发包人组织验收认为工程质量合格的,则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在发包人指定时间内,承包人将工程移交给发包人,撤出全部临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承包人不得以工程竣工结算尚未进行或结算尚未完成或双方存在任何争议尚未解决为由拒绝移交工程或撤出现场。承包人违约延期移交工程或场地的,应承担因此造成发包人的全部损
5、失,并按每逾期一日,合同总价款2%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缺陷责任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由承包人发起尾款支付申请,发包人审核后支付,若承包人未发起申请,发包人不承担逾期支付的利息。1.4 发票开具:承包人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发票,不得虚开发票或者有其他形式的税务违法。若有税收违法行为,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被税务机关追缴的税款、罚款、税款滞纳金等。承包人开具电子发票不规范原因造成发包人相关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积极参加相关节能减排等国家政策奖励资金的工作。1.5 结算方式:结算价格=签约合同价一施工
6、用水电费一所有扣款、违约金及考核款;承包人投标时承诺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的,竣工验收未能达到优良,结算时扣款10万兀O1.6 如因承包人违约造成发包人被迫采取暂停付款、诉诸法律等正当保护措施的行为,应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责任。1.7 本合同约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违约金扣款等不需要承包人确认,所有工程考核直接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2、履约保证金2.1 履约保证金:50万元(银行转账或等额银行保函),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前提交发包人,并应保证其在竣工验收证书签发前有效。2.2 履约保证金退还:工程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银行履约保函。由承包人提出申请,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退还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的依据。由于承包人未
7、提出申请造成的退还延期,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3.设备、材料要求3.1 本合同所需的全部设备和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3.1.1 设备能效要求:承包人采购的设备应达到节能水平以上标准,满足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发改环资规(2023)1719号)3.1.2 承包人优先选用国家推举的可抵扣企业所得税的设备。相关设备目录见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版)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版)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8版)。3.1.3 符合企业可抵扣企业所得税的设备,承包人应对照目录中的标准提供设备核心参数的具体数值。
8、3.1.4 承包人开具设备增值税票时单列出具符合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清单条件的设备增值税票。3.2 承包人应按技术协议中的标准采购工程所需主要材料设备,在采购前30日内通知发包人并提供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技术要求、数量、品牌或厂家的样品或样册,经发包人书面认可后方可采购,发包人有技术否决权,但并不因此免除承包人的任何质量责任。如果承包人擅自选用其他品牌及规格,承包人需承担由此造成的返工等一切损失。3.3 对承包人提供的设备和材料,承包人应会同发包人及相关方进行检验和交货验收,查验材料合格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并按发包人指示,进行设备的检验测试和材料的抽样检验,测试和检验结果应提交
9、发包人,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4 用于本工程的钢材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按市场价优先采用安钢集团及下属子分公司自产的钢材;其他半成品、设备及深加工产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向安钢集团及下属子分公司销售部门按市场价格采购。3.5 设备交付要求:3.5.1 发货通知:承包人应在约定的交货期前30天内以邮递或电子邮件形式将交货信息、预计出货日期、预计抵达日期通知发包人。3.5.2 设备交付且经发包人收货签收后5日以内,发包人应在承包人在场的前提下完成对所收货物的开箱检验。3.6 若发现承包人以伪劣产品充抵或与发包人确认的材料设备不符,发包人有权让承包人更换直到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确认验收合格,同时由
10、承包人承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并按该批合格材料、设备价格总额的10%承担违约责任,从工程结算款中直接扣除,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备、材料丢失或损坏,均由承包人承担全额经济赔偿责任。4、承包人组织机构及人员管理4.1 承包人组织机构应健全。承包人人员的资质、数量、配置和管理应能满足工程实施的需要。承包人须提交关键人员信息及注册执业资格等证明其具备担任关键人员能力的相关文件,关键人员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采购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4.2 在本项目施工现场的承包人的项目部需配备满足工程要求的管理人员,即“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五大员”,包括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和资料
11、员。4.3 项目经理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更换,否则扣除承包人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10万元。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至少22天/月(刷脸考勤)。未达到合同约定天数的,每少一天扣除工程结算款10000元。4.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五大员)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至少22天/月(刷脸考勤)。未达到合同约定天数的,每少一天扣除工程结算款5000元。4.5 承包人应对其关键人员和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发包人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关键人员和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承包人应予以撤换。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关键人员和主要施工管理人
12、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的7日内更换,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的,扣除工程结算款30000元,同时监理人可以指示暂时停止施工,直至更换为止。4.6 承包人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5、安全文明施工5.1 承包人安全文明施工须执行发包人及当地政府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定。5.2 进场施工开工前,承包人需在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同时,报送安全文明施工费投入使用清单,经发包人审核后,发包人按照相关规定及合同条款的约定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投入,达不到标准和要求的不能开工。违反发包人相关管理制度的,将按规定扣减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具体要求见附件1。5.3 发包人将在开工后、土建主体
13、施工完成、竣工验收分三个阶段进行验审,每一小项不合格的扣减安全文明施工费500元,每一大项不合格的扣减安全文明施工费5000元;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上述三个阶段由发包人验审确认,核减不合格项费用后进入结算总价。具体要求见附件1。5.4 施工现场必须满足“文明施工6个100%”的要求,有一项未满足者,由承包单位承担违约责任,每项IOoO元,从安全文明施工费中扣除。具体要求见附件1。5.5 承包人必须使用新能源或符合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并接受发包人相关主管部门及政府部门的巡查和不定期检查。若有违反,相关部门将根据规定进行处罚。5.6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对施
14、工场地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现场做好安全防护、环保、防火、防煤气、防高空坠落等措施,保障所有进入施工场地的人员、机械、设备的安全,并随时接受发包人安全检查人员实施的监督检查。因承包人原因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安全事故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5.7 承包人不得损坏发包人的生产、生活设施,不得擅自以施工为由,破坏或影响发包人正常的生产、生活,否则承担相关责任。5.8 承包人应配备不少于5人、1台洒水车的安全文明施工专职队伍。5.9 承包人负责施工区域范围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清理、运输、处理工作。6、竣工验收与结算6.1.1 工程施工完毕,承包方自检合格后,监理单位组织预验收(包括按技术协议规定
15、的生产率验收,其他验收内容详见技术协议)。6.1.2 预验收合格后,承包人须7日内按国家工程验收或合同内容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纸版四套,带出图章的电子版一套),并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申请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承包人未能按时向发包人递交竣工验收申请,造成工程竣工验收不能正常进行,承包人承担相关责任。每延迟一天扣除承包人工程结算款5000元,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发包人一切损失。6.2竣工结算:6.2.1 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签发的工程竣工验收证书14天内,应向发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工程竣工结算。6.2.2 承包人未能按时向发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每延迟一天扣除承包人工程结算款5000元。经发包人催告后14天内,承包人仍未提供完整资料或没有明确答复的,发包人有权只对已有资料进行审查,此外承包人再增加的该工程结算资料,发包人不再接受,责任由承包人承担。6.2.3 依据发包人相关程序办理结算、拨款、支付手续。7、违约责任7.1 设备进度违约责任7.1.1 设备生产厂、配件满足技术附件要求,未经发包人许可不得私自变更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