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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技术导则地方标准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一)任务来源为规范全省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工作,指导相关单位落实风险管控措施,保障人居环境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及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要求,结合山东省实际情况,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提出了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技术导则编制项目,并于2023年8月,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由山东建筑大学牵头承担本标准的编制任务(合同编号:402001202300046004)。本文件由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提出、由山东省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二)起草单位、主要起草人及任务分工1 .主要起草单位山东建筑大
2、学、青岛理工大学、同济大学、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山东省生态环境规划研究院、山东瑞密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 .主要起草人张志斌、张向阳、萧大伟、付融冰、史会剑、孙英杰、时唯伟、丁波涛、张彦浩、薛维纳、孙杰、王兴润、张晓蕊、李艺、周长行、时延锋、苏志慧、王志峰、黄理龙、郭小品、张旭、张强、刘凯3 .任务分工张志斌:标准起草负责人,组织标准起草工作,把握标准制定技术方向,组织确定标准制定方案与思路,指导标准编写,组织推进标准开题、专家座谈、审查及报批等工作进度,组织协调标准制定所需资源。张向阳:讨论确定标准框架、编写思路,组织讨论确定标准化对象需要规范的技术要素,组织实施标准
3、编制方案,调度编制成员推进标准制定程序和进度。付融冰、孙英杰、王兴润:组织起草组人员进行调研、收集素材,参与标准讨论与编写,组织召开标准研讨会,组织征求意见等。萧大伟、史会剑:协助组织讨论确定标准框架、编写思路,协助组织编制人员讨论确定标准化对象需要规范的技术要素。张彦浩:提供标准编写所需的资料、素材,参与标准编写和讨论,整理标准相关技术文档,协助征求意见等。组织开展研讨会、征求意见、审查会事务等。时唯伟、丁波涛、薛维纳、孙杰、张晓蕊、李艺、周长行、时延锋、苏志慧、王志峰、黄理龙、郭小品、张旭、张强、刘凯:参与标准调研、标准编写、标准讨论,协助整理标准相关技术文档。(三)起草过程1前期准备标准
4、计划下达后,在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的指导下,于2023年8月初成立了由山东建筑大学、青岛理工大学、同济大学、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山东省生态环境规划研究院、山东瑞密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参与的标准起草组,起草组讨论了工作进度安排、任务分工及标准的初步思路,正式启动标准制定工作。4 .现状调研2023年8月起,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山东省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等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有关文件的要求,对目前有关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技术的国内外相关标准和文献资料等情况进行全面收集和分析,并实地调研了部分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工程项目实施情况。5 .起草标准
5、2023年9月起,起草组基于国内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工程的开展情况,分析和总结了典型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经验,编写了标准初稿和开题论证报告。12月中旬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会同山东省生态环境规划研究院组织召开了标准开题报告专家论证会,确定了本文件的编制技术路线与技术原则,并对标准的适用范围和主要内容等进行了讨论和界定。2023年12月-2023年1月,对标准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征求意见稿的初稿。6 .征求意见(1)标准意见征求会2023年1月-2023年5月,召开了讨论会及专家座谈会,经与会专家讨论,核定了标准的题目与适用范围,确定了标准的框架结构和主要内容。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形成了污染地
6、块风险管控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及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技术导则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2)全面征求意见2023年6月-2023年8月,起草组面向全省16个地市生态环境局及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等31家相关单位统一发函征求标准意见,起草组共收到22份单位的反馈意见、建议,在对收到的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的整理、分析后,根据反馈意见对标准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形成标准送审稿。7 .专家审查2023年6月1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了标准技术审查会。根
7、据与会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形成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技术导则(报批稿)及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技术导则编制说明(报批稿)。二、标准制定的目的和意义(一)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形势的要求土壤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土壤环境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受体安全,是支撑美丽中国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保护好土壤环境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内容。众所周知,我国是全球土壤污染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当前,全国土壤环境总体状况堪忧,部分地区污染较为严重,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之一。近年来,在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发展转型的过程中,工矿企业搬迁后遗留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问题日益凸显,环境风险及后
8、续土地再利用安全隐患尤为突出。为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国务院于2016年5月28日印发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在2018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就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重要部署:“要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有效防范风险,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2018年8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全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迈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加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是落实防范
9、土壤污染风险,保障人居环境安全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编制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技术导则对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以及加快推进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二)污染地块风险管理工作的需求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八条要求,“污染地块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并结合污染地块相关开发利用计划,有针对性地实施风险管控。对暂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实施以防止污染扩散为目的的风险管控。对拟开发利用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的污染地块,实施以安全利用为目的的风险管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对污染地块的环境管理做出了明确要求,“
10、国家实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要求,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风险管控内容应当包括地下水污染防治。应采取的风险管控措施包括(1)提出划定隔离区域的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2)进行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状况监测;(3)其他风险管控措施。”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进一步对全省污染地块做出环境管理要求,“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中的地块,土壤污染责任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以及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的要求,制定风险管控方案,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11、备案并组织实施。风险管控方案应当包括区域范围、管控要求、主要措施、监测计划、应急措施以及地下水污染防治等内容。”国外土壤风险管控与修复工作已广泛开展,国内正在逐步推进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工作,但对污染地块风险管控缺少一定的实践经验,一些规范性的指导文件尚未出台。土壤污染防治技术标准是国家和地方政府环境法规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环境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为落实上述国家和地方要求,有必要结合省内污染地块的污染特征及国内外风险管控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国内外现有风险管控技术及研究进展,制定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技术导则,明确污染地块风险管控的基本原则、工作程序及技术要求,从而为我省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工作提供管
12、理依据,有效推进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三)风险管控项目实施的迫切需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山东省土壤染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但由于工业发达、结构偏重造成的历史欠账较多,总体上土壤污染趋势仍在加剧,尤其是大量工业企业被关停并转、破产或搬迁,一些遗留工业地块土壤呈现不同程度的污染,人居环境安全风险偏高。根据山东省2019年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结果,全省高关注度地块主要集中在潍坊市、淄博市、青岛市、东营市、滨州市;填埋场主要分布在青岛市和潍坊市;重点监管尾矿库主要分布在烟台市。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和自然资源厅公布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第三批)(以下简称名录),全省纳入名
13、录的污染地块共29处,总地块面积接近277万平方米,主要行业涉及石油化工、纺织印染、农化、制药、电镀等行业,涉及地市包括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烟台、潍坊、济宁、聊城、滨州等。随着城镇化建设的推进,对土地开发利用的需求急剧增加,土地开发需求与土壤污染之间的矛盾明显加剧。从国外发达国家污染地块管理经验来看,其理念已经从采用工程技术彻底清除污染物向风险管控发生了转变,污染地块管理中采用工程控制、制度控制等风险管控手段的比例明显提高。对污染地块实施风险管控,不仅能够实现人体健康和生态受体安全的目标,还能够有效降低投入成本。在修复项目开展早期对地块实施风险管控,也能够减少修复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性
14、以及提高地块污染修复的成功率。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污染地块数量庞大、地块条件和污染物环境行为更为复杂,且管理工作起步较晚,经验不足,管控技术体系支撑薄弱。从污染现状、技术水平和经济条件来看,我国目前还不具备对污染地块进行大规模全面修复的技术力量和经济实力。业界普遍认为,在现阶段我国的土壤污染防治应以风险管控为基本理念,尽量减少大规模的修复活动,采用相对经济、环保的风险管控技术是有效防范土壤环境风险、保障人居环境安全和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战略需求。可以预见,未来一段时期内,将会有相当数量的污染地块实施风险管控,大量的地块风险管控项目需要开展。然而,从环境管理角度而言,目前针对污染地块风险管
15、控技术标准体系尚不完善,对风险管控技术选择、方案编制、工程设计与施工、效果评估、运行与后期环境监管方面缺乏有效指导。因此,为科学推进污染地块风险管控项目的实施,保障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推进,有必要根据山东省实际需求制定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技术导则。三、标准编制原则、主要技术内容和确定依据(一)标准的编制原则1统筹性土壤与地下水互为依存,联系紧密,其污染互为因果,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具有一致性。同时,由于污染物的扩散性,地块污染与大气、地表水污染密切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措施应当包括地下水污染防治的内容。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3年)提出,“应注重地
16、表水和地下水污染协同控制,应有效控制影响地下水环境安全的土壤”。因此,本文件将统筹考虑土壤、地下水、地表水、大气、填埋物等作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原则之一。2 .可行性本文件在调研国内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实施情况、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考虑技术的经济成本、长效稳定等方面,合理提出各项技术要求,确保污染地块风险管控的可行性,便于实施与推广。3 .安全性污染地块风险管控过程可能对环境产生污染风险,工程施工对现场工作人员可能产生健康影响,因此本文件强调风险管控方案编制和施工过程中应注重环境和人体健康安全。4 .长效性标准编制过程中注重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技术的长效性,要求技术筛选须经严格论证,在确保技术可行的前提下,实施完善的监测监管与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