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碳建筑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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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术语2.0.1低碳建筑1owcarbonbui1ding适应气候特征与场地条件,在满足室内环境参数的基础上,通过优化建筑设计降低建筑用能需求,提高能源设备与系统效率,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和建筑蓄能,符合本标准第3.2.1、3.2.2条规定的建筑。2.0.2近零碳建筑near1yzerocarbonbui1ding适应气候特征与场地条件,在满足室内环境参数的基础上,通过优化建筑设计降低建筑用能需求,提高能源设备与系统效率,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和建筑蓄能,符合本标准第3.2.3、3.2.4条或8.4.6条规定的建筑。2.0.3零碳建筑zerocarbonbui1ding适应气候特征与场地条件,在满足

2、室内环境参数的基础上,通过优化建筑设计降低建筑用能需求,提高能源设备与系统效率,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和建筑蓄能,在实现近零碳建筑基础上,可结合碳排放权交易和绿色电力交易等碳抵消方式,符合本标准第3.2.5条或8.4.7条规定的建筑。2.0.4全过程零碳建筑who1eprocesszerocarbonbui1ding在满足零碳建筑技术指标的基础上,通过采用低碳建材、低碳结构形式和材料减量化设计,可结合碳排放权交易和绿色电力交易等碳抵消方式,建筑建材、建造和运行全过程的总碳排放量不大于零的建筑。2.0.5基准建筑referencebui1ding用于计算建筑降碳率的标准比对建筑。2.0.6区域dis

3、trict以居住、办公、医疗、商业、教学等功能为主且具有清晰物理边界的地理范围。2.0.7低碳区域1owcarbondistrict综合考虑区域内的建筑及周边环境、能源结构、市政基础设施、交通等因素,优化区域规划设计和运行管理,统筹降低区域用能需求,充分利用区域内的可再生能源、蓄能、碳汇,实现年运行碳排放符合本标准笫3.3.1条规定的区域。2.0.8近零碳区域near1yzerocarbondistrict综合考虑区域内的建筑及周边环境、能源结构、市政基础设施、交通等因素,优化区域规划设计和运行管理,统筹降低区域用能需求,充分利用区域内的可再生能源、蓄能、碳汇,实现年运行碳排放符合本标准第3.

4、3.2条规定的区域。2.0.9零碳区域zerocarbondistrict综合考虑区域内的建筑及周边环境、能源结构、市政基础设施、交通等因素,优化区域规划设计和运行管理,统筹降低区域用能需求,充分利用区域内的可再生能源、蓄能、碳汇,可结合碳排放权交易和绿色电力交易等碳抵消方式,实现年运行碳排放量不大于零的区域。2.0.10基准区域referencedistrict用于计算区域降碳率的标准比对区域。2.0.11建筑碳排放强度bui1dingcarbondioxideemissionintensity在设定计算条件或实际运行条件下,年供暖、通风、空调、照明、生活热水、电梯、插座与炊事等终端能耗和建

5、筑本体及周边可再生能源系统发电量,按碳排放因子换算为碳排放量后,两者的差值与建筑面积的比值。2.0.12建筑降碳率bui1dingcarbondioxidereducingratio基准建筑碳排放强度和设计建筑碳排放强度的差值,与基准建筑碳排放强度的比值。2.0.13区域人均碳排放量districtcarbonemissionspercapita在设定计算条件或实际运行条件下,用于满足区域自身功能而产生的区域碳排放量与区域总人数的比值。2.0.14区域降碳率districtcarbondioxidereductionratio基准区域碳排放量和设计区域碳排放量的差值,与基准区域碳排放量的比值。

6、2.0.15直接碳排放directcarbonemissions建筑与区域运行阶段用于满足功能需求的直接燃烧化石能源带来的碳排放。2.0.16间接碳排放indirectcarbonemissions建筑与区域运行阶段的外购电力、外购热力、外购冷力等产生的碳排放。2.0.17隐含碳排放embodiedcarbonemissions建筑使用的建材生产与运输、建筑建造、建筑拆除过程中产生的碳排放。2.0.18碳抵消carbonoffset用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源和增加温室气体吸收,用来实现补偿或抵消其他排放源产生温室气体排放的活动。建筑或区域碳抵消可通过绿色电力交易、碳排放权交易等非技术措施实现。2.

7、0.19绿色电力greenpower在生产电力的过程中,二氧化碳排放量为零或趋近于零的电力。2.0.20绿色电力交易greene1ectricitytrade用以满足电力用户购买、消费绿色电力需求,以绿色电力产品为标的物的电力中长期交易。2.0.21碳排放权交易carbontrade履约机构、非履约机构或个人通过交易的方式获得或出售碳信用产品,从而促进全社会温室气体减排、控制全社会碳排放总量的市场机制。2.0.22碳排放因子carbonemissionfactor用于量化导致二氧化碳排放的生产或消耗的活动系数,表示单位材料或单位能源消耗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系数。例如每单位化石燃料燃烧所产生的二氧

8、化碳排放量、每单位购入使用电量所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等。2.0.23光伏建筑一体化bui1dingintegratedphotovo1taic(BIPV)光伏发电设备作为建筑材料或构件应用于建筑上的形式,也称建筑集成光伏发电系统。2.0.24电气化率e1ectrificationrate终端电力能源消费与区域终端全部能源消费的比值。2.0.25碳汇carbonsink在划定的范围内,绿化、植被从空气中吸收并存储的二氧化碳量。3技术指标3.1 室内环境参数3.1.1 建筑主要功能房间室内热湿环境参数应符合表3.1.1规定。表3.1.1建筑主要房间室内热湿环境参数室内热湿环境参数冬季夏季温度()2

9、03060注:1冬季室内相对湿度不参与设备选型和能效指标的计算。2当严寒地区不设置空调设施时,夏季室内热湿环境参数可不参与设备选型和能效指标的计算;当夏热冬暖和温和地区不设置供暖设施时,冬季室内热湿环境参数可不参与设备选型和能效指标的计算。3.1.2 居住建筑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新风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51350的规定。公共建筑的新风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规定。3.2 建筑碳排放指标I低碳建筑3.2.1 低碳居住建筑的建筑碳排放强度应不高于表3.2.1规定的限值。表3.2.1低碳居住建筑碳排放强度限值(kgCO2Zm2a

10、)严寒地区寒冷地区夏热冬冷地区夏热冬暖地区温和地区低碳建筑23212123183.2.2 低碳公共建筑碳排放指标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建筑降碳率应符合表322-1的规定;表322-1低碳公共建筑降碳率气候区严寒地区寒冷地区熨热冬冷地区夏热冬暖地区温和地区建筑降碳率40%35%30%2建筑碳排放强度应不高于表322-2规定的限值。表322-2低碳公共建筑碳排放强度限值(kgCO2Zm2a)g筑类型气赢小型办公建筑大型办公建筑小型酒店建筑大型酒店建筑商场建筑医院建筑-医技综合楼学校建筑-教学楼严寒地区23253035655515寒冷地区21253040685516夏热冬冷2128334375602

11、0夏热冬暖23303645856525温和地区18222830634513II近零碳建筑3.2.3 近零碳居住建筑碳排放强度应不高于表3.2.3规定的限值。表3.2.3近零碳居住建筑碳排放强度限值(kgCO2Zm2a)气候区太阳辐照量端资严寒地区寒冷地区夏热冬冷地区夏热冬暖地区温和地区I1413/II1514/1612III1616161713IV/17/143.2.4 近零碳公共建筑碳排放指标应满足下列条件之:1建筑降碳率应符合表324-1的规定;表3.2.4-1近零碳公共建筑降碳率气候区严寒寒冷夏热冬夏热冬温和地区地区冷地区暖地区地区建筑降碳率55%50%45%2建筑碳排放强度应不高于表3

12、24-2限值的规定。表324-2近零碳公共建筑碳排放强度(kgCO2Zm2a)气候区太阳辐照量等级建筑类型小型办公建筑大型办公建筑小型酒店建筑大型酒店建筑商场建筑医院建筑-医技综合楼学校建筑教学楼严寒I161920244940.51011172022255142.511III18212426.553.544.512寒冷I1418202751.542.511II15192228.55443.512III16202430564513夏热冬冷III16232230614716IV17242431634917热暖夏冬II16242733695020III17252935705221温和II121818

13、2249.5359I1I13181923523710IV14182125543811III零碳建筑3.2.5 零碳建筑的碳排放强度应满足3.2.3或3.2.4条的规定,经碳抵消后的年碳排放总量应不大于零,且应符合下列规定:1除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000Onf或高度大于IOOm的建筑外,其他建筑碳抵消比例不超过基准建筑碳排放量的30%;2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000Onr或高度大于IOOm的建筑,碳抵消比例不超过基准建筑碳排放量的40%,并组织专家对其降碳方案进行专项论证。3.2.6 全过程零碳建筑可采取碳抵消措施,且应符合下列规定:1符合3.2.5条的规定;2建筑隐含碳排放不应高于350kgC2m2;3建筑全过程碳排放小于等于零。3.3 区域碳排放指标3.3.1 低碳区域碳排放指标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区域降碳率不应低于30%;2区域人均碳排放量不应高于表331规定的限值。表3.3.1低碳区域人均碳排放量限值(kgCO2/人年)气候区太阳辐昭量等级居住区域办公区域医院区域商业区域校园区域中小学大学严寒地区I104049019201020390980H1090470190010104101020III1140450188010004301060寒冷地区I9404701920IO1O390970II990450190010004001000HI1030430188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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