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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识别患者制度病房号及床号不得作为患者的身份识别的唯一标志,医护人员必须以患者姓名、床号(或就诊卡号)两种方式作为患者识别标志。性别、年龄、住址、电话号码等可作为患者识别的补充信息。一、住院患者以姓名和床号作为识别标志。当给患者用药、输血或血液制品、抽血标本、采集其他临床检验、检查标本或进行其他任何治疗、操作、处置服务时,都必须用执行单与患者腕带上的姓名及床号核对,无误后方可进行。二、核对患者时,应询问患者的姓名,待患者或家属回答后,与手中执行单信息进行核对。三、门、急诊患者使用姓名、年龄、就诊卡号作为识别标志。四、对急诊抢救室患者使用患者姓名与就诊卡号作为识别标志,在患者进入抢救室时记录在腕带上。五、对身份不明的昏迷患者,由接诊医护人员临时命名与就诊卡号作为识别标志,在患者进入抢救室时记录在腕带上。六、监控措施1 .医务科、护理部、药剂科等职能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要监控和督导工作人员正确使用患者的识别标志;2 .职能部门每季度抽查员工正确识别患者制度执行情况;3 .对全体员工进行识别患者制度培训。发现不符合要求行为及时纠正,避免出现患者识别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