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财务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学财务制度.docx(30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某中学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制度,结合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高青县第六中学。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第四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依法筹集教育经费,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
2、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第二章财务第五条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第六条学校财会人员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工作权限、专业技术职务、任免奖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法律制度执行。第三章预算第七条学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学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第八条预算编制应当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学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第九条收入预算,应当考虑学校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参考以前年度的
3、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积极稳妥地逐项测算编制。支出预算,应当根据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等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分轻重缓急,按照政府支出分类科目分项测算编制。第十条学校预算由学校根据年度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以及预算编制的规定,提出预算建议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学校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后执行。第四章收入第十一条收入是指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学校严禁设立“小金库”,严禁账外设账,严禁公款私存。第五章支出第十三条支出是指学校
4、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学校预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第十五条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本校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学校规定违反法律制度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管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不得混用。公用支出不得用于教职工福利等人员支出。项目支出应当按照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第十六条学校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
5、报送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并接受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第十七条学校各项支出应当按照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第十八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第十九条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第二十条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第六章结算第二十一条结转和结余是指学校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第二十二条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管理,应当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第七章资产第二十三条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
6、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完整,保障事业健康发展。第二十五条学校应当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第二十六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对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第八章负债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类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第九章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第二十八条财务报告是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
7、性书面文件。学校应当定期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第二十九条学校的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的需要,进行财务分析,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第十章财监第三十条学校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一)预、决算编制的科学性、真实性、完整性和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均衡性;(二)各项收入、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S)结转和结余资金以及专用基金管理的合规性;(四)资产管理的安全性、合规性、有效性;(五)负债的合规性和风险性;(六)学生人数、教职工人数等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第三十一条学校财务监督应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
8、、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第三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第三十三条学校应当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第十一章附则第三十四条学校应当根据本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报主管部门备案。第三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会计岗位职责第一条财会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按照会计法办理事务,忠于职守、廉洁奉公,热爱本职工作,尽职尽责。第二条会计人员应认真学习贯彻行有关财经政、法令制度,遵守财经纪律。第三条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第四条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
9、定,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第五条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登记账簿,做到字迹清楚、账面整洁、定期结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第六条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字迹工整、账表相符、签章齐全,经校领导审核后及时报送。第七条会计人员应与主管财务的副校长、总务主任做好财务收支的预决算工作,定期检查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考核资金使用效果。第八条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合理的组织预算外收入,严格按照有关财政法规办理预算外支出。第九条会计人员应及时做好往来款项的核算和清理工作。第十条会计人员要依法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对违法的收支不予办理。第十一条会计人员应定期与出纳员核对账目并对账单核对,
10、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应查明原因并写出书面证明,经有关部门或领导批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十二条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及时整理、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档案,并按时归档。第十三条会计人员应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接受财政、审计、税务机关的监督,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它材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第十四条做好总务处分配的其它工作。第十五条对本岗位所涉的学校秘密的安全负责。第十六条完成财务主管或学校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出纳岗位职责第一条熟练掌握各种收费标准及各项费用支出范围,严格把关。第二条认真审查各种报销或支出的原始凭证,对违反国家规定的,应拒绝办理,对内容
11、不全、手续不完备、数字差错的均应退回补填更正或重写,方能办理报销手续。第三条要及时收集和管理好原始票据,按时按要求将原始票据移交给会计。要认真审核原始票据,对不符合要求的票据坚决不能接收。第四条严格执行资金缴存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能坐收坐支,不能私自挪用资金。第五条按时做好工资、补贴的发放工作。第六条贯彻执行银行结算制度和货币管理制度,加强银行支票的管理,不得签发空头支票。第七条登记固定资产明细帐,定期与保管部门进行核对,做到帐实相符。第八条严格执行安全制度,认真管理好各种印章、空白支票等。第九条要配合学校采购好教育教学工作中所需的物资,参与学校监督和管理好校建工程。第十条严格财务公开
12、制度,定期拟出财务收支清单在公示栏中进行公示和在教职工会议上进行公示。第一十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费用、债务账簿的登记工作以及稽核工作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第十二条对本岗位所涉的学校秘密的安全负责。第十三条完成财务主管或学校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高青县第六中学内部控制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校要求,进一步提高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和其他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财政部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强化流程控制、依法合规运行的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高青县第六中学。第二章学校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13、第三条学校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包括:(一)预算管理领域的控制1、由学校向教育局计财科提供正确的基础资料,如教职工人数、学生人数等。2、根据学校的实际编制预算,经财政局批准后执行。学校根据预算总额统筹安排资金,并在行政办公会上讨论(比如需向上级申请的专项、学校根据预算自主安排的项目等)。3、学校严格按照财政局核定的预算数执行,做到量入为出,合理安排教育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收支管理领域的内部控制学校设有专职的报账员及会计各一名,行政会计由县教育局财务集中核算中心代理,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制单、会计档案保管等工作。控制的要点:1、必需由得到授权的业务经办人办理现金的收支业务或银行存款事项的有
14、关业务,并在反映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上签章。2、由验收人或证明人审核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并签章,然后由学校科室主任或学校领导(根据权限)签章。3、报账员复核收支原始凭证,按照凭证所列数额收付现金(或收付支票),并在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4、报账员根据收付的原始凭证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并按照规定的时间送交核算中心,由核算中心会计统一编制记账凭证。5、对于银行存款,由财务会计、报账员共同对核算中心登记的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逐笔核对。6、学校当月有未达帐项的,有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7、报账员保管支票,财务专用章由财务会计保管,法人章由学校领导保管。8、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
15、开户银行,不得坐收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9、不准用单位银行存款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储,不准留帐外公款,不得设置“小金库”。(S)建设项目管理领域的控制学校的工程基建项目一般分为向教育局申请项目和学校自行安排的项目两种,无论是那种项目都要严格履行政府采购手续,学校应做好以下控制:1、学校应通过政府采购进行公开招标。2、由学校法人与施工方签订合同。3、学校对工程的进度及质量委派专人进行监督。4、学校在付款时应注意发票上的图章应与签定合同的单位相一致。5、对于超过一定金额的工程项目(一般为5万元以上),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手续。(四)资产管理领域的内部控制学校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及建筑物、一般设备、专用设备、图书、实验仪器等。1、固定资产购买及验收环节的控制(1)由申请处室提出申请,填写申购单。(2)由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大批量的物资应经过校长办公会讨论并留下记录。(3)待货物到达时,将申购单附在发票后面,由财产管理员与实际使用人共同验收,财产管理员同时开出固定资产增加凭单,附在原始发票后面,然后交与学校领导签字。(4)报账员根据开出的固定资产增加凭单登记固定资产帐,在账目记录时做到帐实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