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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0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18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25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2六、结论64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65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3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4生态红线位置图附图5土地利用规划图附件:附件1项目备案证附件2营业执照附件3法人身份证附件4红线图附件5共同监管承诺函附件6信用承诺表附件7委托书附件8固废处置协议附件9更换锅炉承诺函附件10污水处理意向协议附件11工程师现场勘查图片附件12审批申请表附件13总量申请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处理15万吨米糠技术改
2、造项目项目代码221-320722-89-02-738037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平明镇工业集中区乐康路1号地理坐标(118度56分57.409秒,34度15分38.085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1331食用植物油加工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十、农副产品加工13-16植物油加工133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口改建区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区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东海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匕(核准/备案)文号(选填)东海行审备2023399号总投资(万元)15000环保投资(万元)304
3、环保投资占比(%)2.03施工工期20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区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33334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规划情况文件名称:平明镇工业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机关:东海县人民政府;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文件名称:东海县平明镇人民政府东海县平明镇工业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机关:东海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文号:东环发20156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园区规划相符性根据东海县平明镇人民政府东海县平明镇工业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结合园区已有的发展优势,规划产业定位为:硅资源深加工、农副产品加工、食品生产、智能制造、轻纺服装、机械电气、中成药研
4、发与制造。得乐康生物属于食品生产和中成药研发与制造企业,本项目属于企业配套基础设施类项目,与园区产业定位相符。1、与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项目与相关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见表I-Io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2、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相符性分析根据苏政发201874号文,本项目所在地附近无江苏省国家级生态红线,项目所在地不在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范围内。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苏政发201874号文的要求。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31号)相符性分析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
5、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3)1号),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蔷薇河(东海县)清水通道维护区,与本项目距*围内。因此,本项目的建1蔷薇河(东海县)Z茸约为3600m,项目所在地不在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殳符合苏政发20231号文的要求。营水通道维护区空间管控区规划范围见表1-2oe12项目附近生态空间保护区域规划范围地区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称导态能主生功保护区范围面积(平方公里)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级保线雪家态红梅国生护士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总面积东海县蔷薇河(东海县)清水通道维护区水源水质保护/包括蔷薇河(蔷薇地涵至刘顶)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范
6、围,长度38公里/13.6413.64主要生态功能:水源水质保护。未经许可禁止下列活动:排放污水、倾倒工业废渣、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从事网箱、网围渔业养殖;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防污条件的运载工具;新(扩)建可能污染水环境的设施和项目。(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环境质量底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38号)要求,分析本项目与该文的相符性,具体分析结果见表1-3o表13与当地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分析表指标设置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大气环境质量管控要求到2023年,我市PM2.5浓度与2015年相比下降20%以上,确保降低至44微克/立方米以下,力争降低到35微克/立
7、方米。到2030年,我市PM2.5浓度稳定达到二级标准要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2023年大气环境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含船舶)SO2控制在3.5万吨,NOX控制在4.7万吨,一次PM2.5控制在2.2万吨,VOCS控制在6.9万吨。2030年,大气环境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含船舶)SCh控制在2.6万吨,NOx控制在4.4万吨,一次PM2.5控制在1.6万吨,VOCS控制在6.1根据东海生态环境监测站的2023年度资料统计显示,项目所在区域2023年PM*PM25。3超标,为改善东海县环境空气质量,全县在积极响应省政府“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随着各项废气整治方案的逐步实施,空气质量总体上向好的
8、方面发展,环境质量状况能够得到提高。相符水环境质量管控要求万吨。到2023年,地表水省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n类)比例达到72.7%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HI类比例总体达到100%,劣于V类水体基本消除,地下水、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2019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到203()年,地表水省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n类)比例达到77.3%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H1类比例保持100%,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2023年全市CoD控制在16.5万吨,氨氮控制在1.04万吨,2030年全市Ce)D控制在15.61万吨,氨氮控
9、制在1.03万吨。根据引用民主河和临洪河监测数据,民主河和临洪河水环境质量良好,满足相应的地表水质量标准要求。相符加强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利用国土、农业、环保等部门的土壤环境监测调查数据,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确定土壤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区域和管控要求。所在区域不涉及农用地土壤环境,同时本项目不向土壤环境排放污染物,项目实施后不会改变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符合土壤风险管控要求。相符综上所述,本项目与当地环境质量底线要求相符。(3)资源利用上线根据连云港市战略环境评价报告(上报稿,2016年10月)中“5.3严控资源消耗上线”内容,其明确提出了“资源消耗上限”管控内涵及指标设置要求,本评价对照该文件进行相符
10、性分析,具体分析结果见表Id。表14与当地资源消耗上限符合性分析表指标设置管控内涵项目情况符合性水资源总量红线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重点,强化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和用水过程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载能力相协调。本项目主要用水为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符合严格设定地下水开采总量指标。本项目不开采地下水,符合2023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9.43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18立方米以内。根据计算,本项目用水指标约为9.89m3万元,满足2030年的总量控制要求。符合2030年,
11、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31.4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12立方米以内。能源江苏省小康社会及基本现代化建设中,提出到2023本项目能源消耗为符合总量红线年各地级市实现小康社会,单位GDP能耗控制在0.62吨标准煤/万元以下;到2030年实现基本现代化,单位GDP能耗和碳排放分别控制在0.5吨标准/万元和1.2吨/万元o考虑到连云港市经济发展现状情况,以及石化基地、精品钢基地及大港口的发展战略需求,综合能源消耗总量将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保持较高的增速,因此综合能源消耗总量增速控制3.5%-5%,2023年和2030年综合能源消耗总量控制在2100万吨标准煤和3200万吨标准煤。146.5
12、吨标准煤a,经计算,单位GDP能耗为0.037吨/万元,能够满足2030年控制的单位GDP能耗要求。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资源利用上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37号)中关于“资源消耗上限”管控内涵及指标设置要求,本评价对照该文件进行相符性分析,具体分析结果见表1-50表15与当地资源消耗上限符合性分析表指标设置管控内涵项目情况符合性水资源利用管控要求严格控制全市水资源利用总量,到2023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29.43亿立方米以内,其中地下水控制在2500万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要比2015年下降28%和2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
13、用系数提高至0.60以上。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严格按照江苏省林牧渔业、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定额(2019年修订)执行。到2030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30.23亿立方米以内,提高河流生态流量保障力度。本项目用水约376200m3a,其中生产、生活用水量为136200m3a,锅炉用水量为240000m3a,参照江苏省林牧渔业、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定额(2019年修订),植物油加工In类指标为1.6m3t产品,产品产量为14.5万t,即用水指标为232000m3a,则生产、生活用水量符合江苏省用水定额;热力生产和供应In类指标为1.5m3t供热,251h生物质锅炉供热180000ta,即用
14、水指标为270000m3a,则锅炉用水量符合江苏省用水定额。符合土地利用管控要求优化国土空间开展格局,完善土地节约利用体制,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控制土地开发总体强度。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和市区、其他工业集中区新建工业项目平均投资强度分别不低于350万元/亩、280万元/亩、220万元/亩,项目达产后亩均产值分别不低于520万元/亩、400万元/亩、28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3万元/亩、20万元/亩、15万元/亩。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1.0,特殊行业容积率不得低于0.8,化工行业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06,标准厂房用地本项目位于连云港市东海县平明镇工业集中区乐康路1号,项目总投资为150
15、00万元,占地面积约50亩,投资强度约300万元/亩,符合省级工业开发区要求符合容积率不得低于1.2,绿地率不得超过15%,工业用地中企业内部行政办公用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能源消耗管控要求加强对全市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到2023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增量目标控制在161万吨标煤以内,全市煤炭消费量减少77万吨,电力行业煤炭消费占煤炭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65%以上。各行业现有企业能耗严格按照相应行业国家(或省级)标准中对应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执行,新建企业能耗严格按照相应行业国家(或省级)标准中对应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准入值执行。本项目主要使用能源为电能和生物质,不使用煤炭,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