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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XXXX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根据上级有关公文处理的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企业”)。第三条公文处理应当严格按照XX市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办理。公文内容应当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第四条公文处理的基本原则是实事求是、精简、高效。做到收文有登记、阅文有记录、办文有时效、借阅有手续,确保集团公司公文处理工作高效运转和秘密安全。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集团公司综合部(以下简称“综合部”
2、)主管集团公司的公文处理工作,协助集团公司领导审核和组织起草有关公文,指导各单位、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第六条综合部文书负责集团公司公文的收发、拆分、登记、流转、立卷、保管、调阅和归档等工作;负责机密公文和机要文件的送取、收发、流转。第七条各单位应指定专人收取从综合部转来的公文和向综合部清退公文,并做到收文、退文有登记。第八条非保密性公文的收文、分送、传阅、督办和发文工作原则上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处理和流转,密级文件只允许传送纸质版本。有关保密工作按照集团公司保密制度执行。本办法所指“签字”,为流程中各节点人员使用流程所形成的电子签名,视同本人签字。因特殊情况不能使用流程的,可打印出有关表单,在纸
3、面上签字。第三章收文办理第九条经邮局、机要交通、网上收文、会议材料和外单位直接送达集团公司的公文,统一由综合部文书收办。第十条对未标明具体收件人或单位的公文由综合部文书统一拆封收办,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拆封。第十一条各单位收到下列公文均应及时送综合部文书登记办理。(一)以集团公司为收件人的公文。(二)应以集团公司名义答复的公文。(三)其他需集团公司领导批示处理的公文。第十二条各单位收到有业务往来的平级单位发来的技术性公文,应视情况及时呈本单位负责人阅示或送综合部文书登记。各单位自行处理的公文,要做好登记。第十三条文书收到公文应及时登记,登记要素包括编号、收文日期,公文标题、来文字号、来文机关、成文
4、日期、密级、份数及主要内容等,附加正文及附件,提交至综合部部长签署拟办意见。综合部部长不在时,由综合部副部长代行签署拟办意见。秘密级以上公文不得通过办公OA系统流转。第十四条综合部部长签署拟办意见时,视公文的内容和性质,按照集团公司领导分工和部门职能范围,有针对性地提出拟办意见,直接请分管领导阅示或请职能部门阅办。对于重要文件,应请董事长、总经理阅示。第十五条公文的分送和传阅(一)综合部文书对所收到的各种公文按综合部部长签署的拟办意见,分别送达有关领导或承办单位,应做到当日文件当日送出,急件和有时限要求的要立即送出。根据文件内容和急缓程度,主次分明,保证重点、优先送达主要领导和承办单位,并及时
5、登记领导批示内容备查。(二)传阅公文必须经由文书分别送阅,不允许应阅人员或单位自行横传。文书在传阅公文时,一定要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领导批办的范围组织传阅,不能任意扩大和缩小。(三)公文传出后,文书应及时了解和掌握公文的运行情况,避免漏传、误传和延误。(四)对传阅退回的纸质文件,文书应认真检查处理。一查阅文人是否阅完;二查阅文人有无批示意见,并根据批示内容继续传阅办理;三查传阅公文有无缺损。对已全部传阅完毕的文件,文书应及时分类存放,以备查用。第十六条承办、催办和督办(一)对上级部门、集团公司领导批办意见有明确办理时限的,承办单位和具体承办人应按批办时限要求办理。没有批办时限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
6、办结,并在办理意见栏内说明办理结果;有对外报送的材料或表格,应一并附加在附件栏内;办理意见较长的,可另加附件。文书视情况办理归档或转至批办领导作进一步阅示。未在规定时限内反馈办理情况的,视同未办理完毕。急件要随到随办。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出明确意见的,承办单位要及时在办公OA系统相应流程中注明延期原因或向综合部书面说明,经请示领导同意后,适当延长办理时限。需通过金宏网发送的,由综合部办理;需对外报送纸质文件的由承办部门报送;需制发公文的,按发文程序办理。集团公司综合部定期对公文办理情况进行梳理和通报。(二)综合部主管公文的催办和督办工作,加强办理过程和结果的检查。综合部督查人员应提醒
7、承办单位及承办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圆满完成工作。督查人员应在文件办理完毕后,定期将文件办理情况汇总报总经理及分管领导阅知。公文督查工作的要求按照集团公司有关督查工作规定执行。(三)阅知性公文,阅文人或阅文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阅完,并在该公文处理流程内按时限要求提交。(四)批办内容有两家以上单位承办的,一般来说排在前面的单位为主办单位。主办单位负责协调协办单位、部门共同承办并提交办理情况。特殊情况下,可视情将所有承办单位全部列为主办单位。(五)各单位、部门报送的需要回复的请示件,承办单位一般应在领导批示后3-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办理意见;有合理时限要求的,应按时限要求办理;如不予批复或不需要批复的,
8、应于1个工作日内在办公OA系统相应的流程中注明意见。第四章发文办理第十七条文号与文头(一)集团公司公文的文号包括但不限于:青水务、青水务党字等。文号可根据需要经综合部部长批准后添加。(二)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党委的公文分别使用相应的文头。第十八条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对于可发可不发的公文,坚决不发。对必须印发的公文,严格控制发文数量与发文范围。第十九条制发公文时,由主办部门负责拟稿和核稿。(一)拟稿人员应根据发文内容选择相应的“发文稿纸”,标明主题、文种、密级、主送、抄送等内容。如所发公文内容涉及其他部门,应请相关部门会签。(二)底稿行文规则和格式严格按照xxxx市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要求。“
9、请示”类公文须标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三)公文拟稿内容为集团公司某次重要会议决定事项时,应说明会议名称和序号。例如:经集团公司2011年第1次总经理办公会研究。修改纸质文件时,要用蓝黑或黑色墨水书写。(四)报送的请示件必须一文一事,请示事项要明确。报告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五)请示公文不得多头报送,不得报送领导个人,不得以参阅件和便函等非正式公文的形式报送。除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和确需直接报送的绝密事项外,不得将公文直接报送领导个人。第二十条拟稿人员拟稿并经核稿后,送主办部门负责人审核。审核的重点是:(一)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二)是否需要其他部门会签。(三)公文文种的选用是否适
10、当,拟制的公文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公文格式的有关要求。(四)文稿的结构是否严谨,层次是否清楚,观点是否正确,情况是否真实,数据是否准确等。第二十一条主办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如有必要,送相关部门会签。(一)办文如有意见分歧,主办部门应当主动与会办部门协商,会办部门应当予以配合。经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主办部门应当列明各方意见及理据,提出建设性意见,报请分管领导或总经理协调或裁定。(二)对会签的公文,会办部门如无不同意见,由部门负责人签署姓名和日期;如有不同意见,应当提出书面会签意见,经会办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反馈主办部门。(三)对会签的公文,会办部门一般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急件应当在1个工作日
11、内。特急件应当随到随签。第二十二条文件送分管领导审(会)签前,送综合部审核。综合部原则上在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或提出修改建议退回主办单位修改。审核的重点是:(一)是否确需行文以及行文的级别、方式是否妥当。(二)涉及其他部门或外单位的问题,是否已与其协商、会签。(三)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公文处理程序,是否符合文种使用和公文格式的有关规定。(四)遣词造句、文字表达、标点符合、层次序数等是否准确规范。(五)密级确定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发送范围是否适当,所附有关材料是否齐备等。第二十三条综合部审核后,呈报分管领导审(会)签、主要领导签发。主要领导签发后,由综合部负责缮印。第二十四条公
12、文的签发权限:(一)以集团公司名义制发的下列公文,经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须报集团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发。1涉及全局性的事务;2,涉及重大资金、资产及重要物资的调配、使用;3 .涉及部门职责分工及制度建设的制订履行;4 .集团公司部门人员及下属单位领导班子人员的调动、任免;5 .向上级请示和汇报重要工作(事项);6 .与同级有关单位商洽重要事项;7 .向各部门和下属单位发出重要通知、交办重要工作(事项);8 .重要的公文会办事项和重要信访件的处理。(二)以集团公司党委名义制发的下列党委公文,经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须报集团公司党委书记签发。1集团公司党委、党群的重要工作;2 .集团
13、公司人员涉及违纪案件(含投诉信访件)的处理意见;3 .向上级请示、汇报重要工作(事项)。第二十五条签发人签发后的公文,拟稿人要复阅,领导有批示意见或作较大改动时,应及时送本部门负责人阅知。签发后的文稿未经签发人批准不得擅自改动。第二十六条需要外单位会签的,公文签发人应当在发文稿纸签发栏内明确签署意见,再送有关单位会签。如需紧急办理的,可派人将会签文件直接送该单位。如需会签的单位较多,可将会签文件复印后分头送达。如会签单位返回修改意见,主办部门起草的公文做出调整的,应当再次送签发人明确签署意见。第二十七条对完成拟制程序的公文,综合部按照规定的标准格式统一印制,文书按发文顺序编文号登记。上行文须标
14、明“签发人”,文末标明印发单位、印发时间和份数。公文印制份数除交综合部2份存档及按主送和抄送单位要求份数外,承办单位应留存1份,并按密级要求做好保密工作。公文的印制时间为1个工作日,急件应随到随制。第二十八条印制后的公文,凭签发人的签字,由印章管理员按照集团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用印。第二十九条直接报送上级和外单位的公文,除密级公文外,一般先通过“金宏电子政务系统”传送,再送纸质文件。为保证公文的时效性,如需通过网络报送,应在公文制发当日发出,发出后文书或主办部门应确认对方是否收到。纸质公文要在公文制发后1个工作日内或按上级要求时限由主办部门负责报送,并办理对方收件人的签收手续。综合部督查人员及主办
15、部门应及时掌握公文的去向,了解办理情况,并向领导反馈有关信息。需通过市政府办公厅呈送领导个人的参阅件、简报等文件材料,应送纸质文件。公文报送要注重时效,请示、报告类公文成文时间与送达市政府办公厅的时间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逾期应重新印发。第三十条下发各单位的公文,一般通过集团公司办公OA系统传送。重要文件应通过收文单位取文,并办理签收手续。第三H一条对由外单位主办的联合行文和外单位来会签的公文,应当由综合部按收文程序办理,承办部门对来文应当按办文程序提出会签意见,报总经理或分管领导审签后,将会签文稿复印一份备查。如无不同意见的,由总经理或分管领导签署姓名和日期;如有修改意见的,应当在来文中进行修
16、改,由总经理或分管领导签署姓名和日期;如不同意会签的,总经理或分管领导不签署姓名,并由承办部门向来文单位说明理由,将来文退回。第三十二条转发上级机关的公文,如无补充内容,可以采用翻印形式。第三十三条各单位报给集团公司的请示、报告类公文,需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红头公文电子版通过集团公司办公OA系统上报,并于上报后2个工作日内报送纸质文件。成文时间与电子版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逾期应重新印发。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公文报送有关规定,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综合部要认真负责,综合部部长或分管部长要负责对报送集团公司的公文进行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规定的公文,集团公司综合部收到后将退回报文单位。因不按规定程序报送公文而耽误工作的,由报送单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