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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管理状态受控修订记录表发放范围NOYES发放分数版本/修订状态生效日期修改内容总经办A/02023.5.1新版编制行政部生产部采购部销售部物流部质保部工程部财务部制定部门审次批准行政部孙伟程步平执行范围:本公司各部门相关部门会签:1、目的确保公司向顾客提供的产品不超过顾客要求及其它要求所规定的环境有害元素。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原材料和产品环境化学有害物质的控制。3、职责3.1 质量部负责原材料环境有害物质鉴定报告的收集;负责原材料异常情况的处理;3.2 各生产部门负责生产过程产品环境有害物质的管理和废弃产品的处理;3.3 质晕部负责原材料和产品环境有害物质鉴定报告的验证。4、工作程序4.1
2、 相关定义:4.1.1 环境有害物质:依据顾客要求及其他要求规定,本公司产品限制含有或禁止含有的环境有害物质。4.1.2 环境有害物质的鉴定:指具有国家认可的有相关资质的监测、检验机构对材料是否含有环境有害化学物质或其是否超标所进行的检验和鉴定。4.2 采购部在进行原材料采购时,应通知质晕部向原材料供应商确认并索要环境有害物质鉴定报告,鉴定机构必须是具有国家认可的有相关资质的监测、检验机构,或本公司、顾客要求指定的鉴定机构。4.3 对千原材料中环境有害物质含量超标或者经鉴定不合格并整改无效的原材料供应商,将不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单。4.4 质量部负责对原材料环境有害物质鉴定结果进行验证,发现不符合时及时通报资材部采购人员处理。4.5 当库存、生产或顾客使用过程中,原材料或产品发生异常(指化学特性发生变化)时,质量部必须对原材料是否含有环境有害物质或超标重新的确认或鉴定,必要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4.6 生产中发现加工产品中环境有害物质不合格时,应立即通知质量部处理。对环境有害物质含量不合格的原材料和半成品的按不合格品处理,由此产生的废弃物执行环境因素管理和方案控制程序。4.7 质量部负责环境有害物质鉴定报告及相关记录进行归档、整理和保存。5、相关文件5.1 环境因素管理和方案控制程序6、相关记录6.1环境有害物质鉴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