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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简化优化电网项目审批流程的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电网项目审批速度,确保市重大项目早送电、早达效,按照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实施范围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涉及市级及以下审批权限的电网基础设施项目,包括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站(含开关站、换流站等,以下均包含)、输配电线路等建设内容。二、工作目标各级各单位强化联动配合,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将市新增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电网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审批流程简化优化办理。对省级及以上重点工程、市政府批准的特殊项目要特事特办,畅通电网建设的“绿色通道”,确保电网项目审批手续提速办理。三、
2、主要措施(-)强化政府规划引导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和电力发展需求、新能源建设需求,科学编制市级电网规划(编制单位:国网供电公司)。加强电网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的衔接,充分考虑政府规划、土地用途、交通运输、进站道路等因素,做好站址和廊道的勘选,确定规划站址坐标。在国土空间规划滚动修编完善时,及时将新增电网项目补充纳入,预留站址廊道。城市电网预留地下管沟、廊道,为电网发展预留空间,积极推动电力管线入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将电网项目纳入重点项目,做好组织保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网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二)优化环境影响评价程序执行省
3、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区域环评改革的实施意见改革内容第(五)条:“涉及占用各类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等法定保护区域的电网项目,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相关主管部门意见不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相关要求。IOO千伏以下输变电项目及单独的变电站间隔改(扩)建工程,不需环评审批。(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三)精简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执行“征占地面积不足0.5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1千立
4、方米的电网项目免办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征占地面积在05公顷以上5公顷以下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1千立方米以上5万立方米以下的电网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实行承诺制管理”相关要求。(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四)强化项目用地保障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1)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2)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电网项目作为支撑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城市基础能源设施,变电站项目用地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2 .依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
5、快电网建设的意见要求,输电线路项目不需办理征地手续,只作一次性经济补偿,其中永久占地及安置补助补偿标准按照省、市最新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执行,临时用地、通道清理、地上附着物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按照省、市、县相关最新标准要求执行。3 .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3号)要求,电网项目依据规划优化选址,避让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变电站工程,建设单位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对变电站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和占用规划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论证,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法定程序,组织编制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确保永久基本农田补足补优后逐级上报,经国
6、务院依法批准后,方可占用。4 .积极争取将“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电网线性基础设施”列入占用生态保护红线项目正面清单,在必须且无法避让的电网项目穿越非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一事一议”开展相关工作。5 .电网项目在取得核准批复,确定站址的准确性及用地范围后,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牵头启动土地征收征用工作,并联办理土地划拨决定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取得用地批复文件后,交由项目单位开展建设事宜。电网项目“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由政府部门统筹协调,费用由建设单位缴纳。(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国网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开发区管委会)(五)简化优化林地审批流程依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18年第12号)、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建设项目占用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申请要件有关问题的复函要求,在申请办理建设项目永久性占用林地和临时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时,不再提交林地权属、林地补偿及争议林地调处情况等三项相关的证明材料。(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国网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六)优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程序电网项目取得政府核准文件、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可受理变电站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业务办理;变电站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材料只保留使用土地的证明
8、文件、标明用地范围的现状地形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电网项目属于基础设施,免缴相关城市配套费用。(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七)加快消防手续办理500千伏及以上电网变电站项目按大型工程执行消防设计审查、竣工验收流程。取得核准批复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时可同步开展消防设计审查。220千伏及以下电网变电站项目执行消防验收备案。(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八)优化施工许可和安全质量监督手续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电网工程开工建设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的有关事项的复函要求,电网项目不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网企业对项目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负全面管理责任,履行工程组织、协调和监督职(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国网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本文件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解读,自印发之日起施行。